推 rosebed:線上遊戲的相關規範都還不成熟,不告還真沒辦法 02/26 14:49
→ rosebed:遊戲公司都吃定消費者了 02/26 14:50
推 jubii:可能要先從灌完程式開啟遊戲時 鎖簽訂的合約內容開始討論起 02/26 14:51
→ jubii:按下那個確定 就等同同意了合約內容 決定權就是在對方手上了 02/26 14:51
→ rosebed:這案子光榮的免責權就是來自於一開始的契約 02/26 14:52
→ jubii:要打贏官司的唯一可能 大概就是要讓合約內容不合法而無效 02/26 14:52
→ chenx5:法律是保障有錢人的,這不是很早就是了嗎? 02/26 14:52
推 koyosky:我誠心希望你朋友能夠打贏這場官司,也希望台灣也能夠如此 02/26 14:53
→ jubii:似這樣的軟體合約太多了... 如果有打官司有勝算的話 02/26 14:53
→ jubii:要打也是先打微軟XD 02/26 14:53
推 rosebed:J大馬上找到重點了XD 02/26 14:54
推 jubii:"vista系統不穩並且讓我電腦中毒 我想要求償..." 02/26 14:55
推 winiS:電腦軟體業的規定真的很不合理,推勇者醫生 02/26 14:58
→ winiS:看食品業,管他上面寫了啥鬼東西。吃下去有事,業者就得負責 02/26 14:59
→ korsg:這樣做實質意義不大 想辦法打擊公司的聲望還比較有用 02/26 14:59
推 wa007123456:作業系統是 應用程式跟硬體之間的那塊部份 02/26 14:59
→ winiS:電腦使用者卻得負擔所有的責任,實在很奇怪。加油 02/26 15:00
→ wa007123456:程式設計師都是變態能夠跟硬體溝通寫出Win32 02/26 15:00
→ wa007123456:覺得程式設計師還滿厲害的...很想跟他們學.. 02/26 15:01
推 wa007123456:我寫程式永遠活在Microsoft的API之下.. 02/26 15:04
→ wa007123456:相較Linux 雖然最後有RedHat公司拼命研發 02/26 15:05
推 rosebed:其實台灣也有人告智XD 02/26 15:05
→ wa007123456:自由度很高的Linux 是很困難的一個作業系統 02/26 15:05
→ rosebed:一位叫barley的玩家 02/26 15:06
推 winiS:Mobile01那篇文章我也看過,只能苦笑。並暗自慶幸自已會弄 02/26 15:07
→ winiS:台灣以前就有不少判例都是業者勝,這部份使用者還是很吃虧 02/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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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9.109
→ gbcg9725:本來想轉的 有人轉了XD 02/26 15:14
→ rosebed:這其實是很多遊戲都會遇到的問題阿QQ 02/27 09:52
推 Nanagami:其實這種定型化契約在某種程度上是很不合理的...只是單一 02/27 21:21
→ Nanagami:方面要求玩家遵守,不遵守就不能玩-_-" 02/27 21:22
推 charogne:契約的意思就是如此啊...當初點擊同意時 沒看完條款才不 02/27 21:52
→ charogne:合理吧 02/27 21:52
→ rosebed:任何契約都不能違法或違憲喔,而某些規定有時很難看出來 02/28 08:30
→ rosebed:否則台灣就不會有那種某些違法的規定無效的判例了 02/28 08:31
推 Leika:GVO紅到WOW了...... 03/02 11:11
推 chris211:五樓的沒看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是可以事後要求的 03/17 20:40
→ chris211:難就難在日本根本連這種法都沒有,也沒有像美、台、中等 03/17 20:40
→ chris211:地有消費者勝訴的判決,契約是可以被調整的,只是消費者 03/17 20:41
→ chris211:順從性也很強就是了 03/17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