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th of stay)及出院狀況(condition at discharge)。除了與國外資料及非老年病患比較外,並分析各
診斷別分佈及其住院天數。以期作為老人醫療政策的擬定及全民健保實施的參考。
方 法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的樣本為過去五年來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住院,
且年滿65歲的患者。台北榮總為總床數2,530 床的醫學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榮民及民眾。其中精神部分成兒青科、一般成人科及
老人科(滿65歲)。共有62張病床,住院病患來自門診、急診及其它科別轉介。二、資料뜊j集: 以本部建檔之出院資料及病歷回顧方式搜集。資料別包括性
別、年齡、身份、出入院日期、出院診斷、類別及情況。診斷是依DSM-III-R(精神科診斷與統計手冊)(9),並分七大項;若有
兩個以上診斷則以和本次住院原因相關診斷為主。出院狀況由當時負責醫師評估,以出院時之精神症狀、日常生活自我照顧能力
及病識感的整體病況改善程度分成六級-康復(recovered)、顯著進步(marked improvement)、進步(improvement)、不
變(no change)、惡化(worse)及死亡(death)。三、統計方法: 本實驗使用SPSS統計軟體,數值比較依情況有t值雙尾檢
定、ANOVA及薛費氏法(Scheffe)事後檢定。P值低於0.05視為有統計上顯著水準。
結 果 最近五年在台北榮總精神部住院的患者共計3,647 人次,其
中年滿65歲的病患有524 人次,佔全部14.4%;其中48人次為重覆住院,故實際為476名病患。這些病患的基本資料如表一所
列;男性佔大部份(82.3%);住院年齡由65歲至97歲,平均為72.1歲;平均住院天數26.7天;出院狀況大部份是顯著進步或進
步,僅有少數不變或更差,另有兩名死亡。住院身份以榮民最多361 位(68.9%),其它有榮眷38位(7.3%),民眾30位(5.7
%),公保及公保眷67位(12.8%),勞保28位(5.3%)。出院別最多為建議出院436位(83.2%),另外有45位(6.5%)自
動出院,34位(6.5%)轉至其它醫院,7位(1.3%)轉其它科別,2位死亡。 在診숊_方面,老人病患與其它病患有不同的分佈。如圖一所
示,其它病患以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及情感性疾病(mood disorders)居多,而老人病患以器質性精神症
(organic mental disorders)最多,計241 位(45.9%)。若再細分其診斷,發現將近一半是癡呆症、其次為譫妄症(表二)。
表三列出各診斷類別的個案數、平均年齡、住院天數及改善情況。精神官能症(neurosis)的年齡較長,與情感性疾病、其
它功能性精神症(Other Functional Psychosis)相比有顯著差
異(F(6, 518) = 5.329; P < 0.001)。平均住院天數為26.7天,若與同時期本科其它病患的25.9天比則無差異(t = -1.130;
df = 864; P = 0.261);若不考慮個案較少的“其它診斷”項目,則住院天數都界於24天至30天。經過治療有進步的比率以酒
及藥癮的類別最高,器質性精神症的85.1%最低,其它診斷別都有九成以上的改善率(response rate)。 討 論
本研究的精神科老年住院病患共計524 人次,佔精神科全體住院病患人次的14.4%,較國外所報告的比率為低(6),可能是
歐美人口較老化的緣故。國內尚無相關統計,但隨著人口老化的趨勢,預期在未來比率會꜊騧W加。另外本院病患來源不少是老年榮民,可能使老年及男性比例增高。
較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老年病患幾乎有一半的診斷為器質性精神症,與其它年輕病患診斷的分佈不同(圖一);而國內綜合醫
院內老年住院病患的精神科照會研究也發現老年病患有較多的器質性精神症,而非老年病患以精神分裂症、憂鬱症、精神官能症
及藥物濫用最常見(10)。顯示老人精神病患的特質,需要作詳細的檢查,以排除器質性的因素。而在國外相關的報告中最常見的
診斷是憂鬱症(3,7),在本研究的比率卻不高。可能的原因是:(1)在台灣老年憂鬱症的盛行率較低(11)。(2)本研究的樣本來自綜
合醫院,器質性精神症較多,故相對的其它診斷較少。(3)國人老年憂鬱症患者主要的症狀
與國外有差異,而不需住院。這些因素尚待進一步探討。
在器質性精神症診斷的分類中(表二),有一半是癡呆症。由國外的報告及最近本院的研究顯示,癡呆症常合併精神症或是
情緒、行為問題,以致需要住院治療(12-14)。而透過這樣的治療,往往情況都能有所改善而減輕照顧者的長期負擔。第二常見
的是譫妄症,這是精神科的急症,有生命的危險,但若能早期診治則都有不錯的癒後。精꼊型儢P內、外科的聯合照會將能更迅速、確實的為病患提供治療。
住院天數方面,各診斷別都在24至30天,差異不大,未如其它報告所述憂鬱症較長、癡呆症較短(3)。平均住院天數為26.7
天,比國外的44.5天及53.3天短(3,8)。與同時期本科其它病患的25.9天比則無差異。過去的研究發現,老年病患的出院安置常需
在治療結果確定後才能安排,因此常將住院天數拉長(12,15)。若能有合適的後送機構,則可以避免此一問題。本院是屬輔導會系
統,榮民病患可轉至其它榮民醫院或榮家就養,故較不會有安置的問題。隨著社會的變遷ꄊA目前有很多的安養中心,如何互相配合是以後老人醫療政策的重要課題。
出院時病況有改善的患者,在各個診斷中大多有九成以上,與國外的研究相似(16)。顯示精神科的住院治療,對這些患者大
都有幫助。病患中有兩例死亡個案,一位是90歲男性,大腸癌開刀後產生譫妄,入院後轉往加護病房,後因肺炎引起敗血症休克
致死;另一例為89歲男性,也是因譫妄症入院,在住院期間因吸入性肺炎死亡。 綜合ꔊH上結論,精神科住院患者中,老年病患的比率不低,
且與年輕病患有不同的診斷分佈,特別是器質性精神症佔了將近一半的比率,故對老年患者需詳細的檢查,這方面綜合醫院或許
較精神科專科醫院能提供較佳的檢查與治療。在住院天數方面,則與年輕患者相似。經過不到一個月的平均住院天數,大多數的
患者都得到改善,顯示住院對這些患者有實質的幫助。本研究因是回溯性質,故有其限制ꄊC值得更進一步探討的是住院原因,俾能早期處理治療,或許能減少住院的需要或天數。作者: switch (死老鼠) 看板: Galaxy
標題: Re: 道德限制與道德目標
時間: Thu Oct 29 17:43:58 1998
補充一下 Nozick 論證 "個人權利不可侵犯" 的脈絡.
在楊文理的看法中, 民主政治是上面結論的當然前提, 也就是完整的提法是
"在民主政治中, 個人是神聖且不可侵犯的, 國家不應該以任何理由要求他
人的犧牲. " 即使是在社會 (或國家) 利益的大帽子下.
從以從完整的脈絡來看就不能不提一下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洛
克認為自然法是存在的 (關於自然法和實證法也許要請唸法律的來解釋? )
從而推出自由權是天賦人權, 因而才能推翻君主的 "惡法" 鼓吹民主制度.
而康德的人即目的先由先驗理性存在來論證, 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由天賦人權
的觀點來論證.
也就是若天賦人權存在, 則人即是目的本身. 而在道德限制和道德目的兩者
中, 道德限制的觀點才能反映人即目的的原則. Nozick 就是從這裡推出個
人的權利不能由他人以任何理由侵犯的結論來.
ps. 自然法是相對於實證法而言. 實證法認為只有法典化的法才是法, 所以
惡法亦法.
自然法則是認為除了實證法之外, 還有自然的法則存在 (例如上帝的旨
意之類的) , 而實證法不能違反這些自然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