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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jeng2001 (Jack)》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加油刷卡被拒 他提告敗訴 : 時間: Mon Jun 23 18:28:09 2008 : : 但債權人可不可以指定或拒絕某些型式的付款方式? : 我個人覺得,只要沒有濫用權利的問題, : 例如:我拿新台幣一千元付帳,他說有偽鈔風險,堅持只收一百元,這可能就有濫用權力 : 但如果只是拒絕刷卡,要求以現金支付, : 要主張特約商店濫權或侵害消費者權益是有困難度的! : 加以,若加油站有標示拒絕小額刷卡, : 則可認為屬契約必要之點, : 消費者仍然進行加油,應該認為已同意該點! : 在這些情況下,要跟加油站主張是有困難的! : : → james7766:那到底要告誰?向誰提告?才會獲勝? 06/24 18:22 推文太累 直接回覆好了! 我的觀點是要告發卡銀行啦! 畢竟承諾提供刷卡服務的是發卡銀行而不是加油站! 加油站跟客戶之間的契約是買賣契約,契約內容是以一公升XX元購買YY品質的汽油, 只要他有依契約內容提供符合約定品質之汽油即可 有疑問的是當客戶給付價金時 加油站可不可以拒絕刷卡? 我個人觀點認為以法律上來說是可以的! 原則上,依中華民國法律,只有央行發行、台灣銀行印製的新台幣具有法償效果 什麼叫做法償效果?就是債務人使用新台幣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不得拒絕! 刷卡只是很多契約跟交易系統架構起來的支付工具 持卡人沒有辦法獲得刷卡服務,要找的人應該是信用卡契約相對人--發卡銀行 加油站不願意接受刷卡?誰可以對他請求? 特約商店契約相對人--收單銀行! 題外話 前面推文有人說法官不懂信用卡 還說法官應該下台..... 說真的 我覺得本案法官並沒有判錯! 他要是判原告勝訴,那才真是不懂信用卡交易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16.59.13.33 (06/24 23:08)
ezpaper:照j大的說法 加油站可以拒絕刷卡 銀行卻要負責 真怪 06/24 23:24
jijeng2001:契約是有相對性的,E大可以思考一個問題,「誰」承諾 06/24 23:30
jijeng2001:你可以用信用卡支付代替現金交易的? 06/24 23:30
AdPiG:等等 這新聞重點不是因為加油站堅持要滿300才給刷? 06/24 23:38
ezpaper:加油站可以拒絕刷卡?! 那誰要賠償?誰要負責? 發卡行?! 06/24 23:40
maydaychi:或許原告"應該"告發卡銀行,但請求權基礎是什麼?原告因為 06/24 23:54
maydaychi:發卡銀行所提供的卡片到加油站,而加油站不給刷卡,侵害了 06/24 23:54
maydaychi:原告什麼權利或利益?而又致原告受有如何之"損害"? 06/24 23:56
richjf:一事不再理...好像也不能改告銀行. 06/25 00:09
jijeng2001:我覺得直接以債務不履行為請求權基礎就好 06/25 00:39
ezpaper:17973篇:"消保會發現,仍有信用卡特約商店拒絕小額刷卡。 06/25 01:19
ezpaper:為維謢消費者權益..."若沒有權益受侵害 消保會不會跳出來 06/25 01:19
ezpaper:我怕說錯 所以上文中的"權益"指什麼 m大可能要去找一下 06/25 01:19
maydaychi:債務不履行?銀行哪方面不履行?幾付不能?幾付遲延?不完全 06/25 23:00
maydaychi:幾付?真的要套法條..3種情形於本案都很難解釋的通 06/25 23:01
maydaychi:說不定銀行還老早在密密麻麻的訂型化契約條款裡面附註 06/25 23:04
maydaychi:如果是因商家的原因而導致持卡人不能刷卡,持卡人不得向 06/25 23:05
maydaychi:銀行做任何請求,只能經由銀行向商家釐清後續責任 06/25 23:08
jijeng2001:M大,請參考我18022文!再者,如果銀行如你上面所提加 06/26 11:18
jijeng2001:註條款,則基於定型化契約規制,該條款可以主張無效的 06/26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