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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h (Bad Godesberg)》之銘言: : ※ 引述《jijeng2001 (Jack)》之銘言: : : 本來有點懶得補充了!因為還要去查法條出來, : : 不過想想在網路上給予傳達正確觀念也是教育的一種...... : 原文恕刪 : 幫你歸納一下你看對不對 : 亦即在我國現行法律及司法實務 : 倘若邱義仁先生對台新銀行洩漏持卡人個人資料提出民事訴訟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除非邱義仁先生能夠舉證所遭受損失高於十萬元以上 : 否則台新銀行賠償額度會是在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 這是我國對於個人資料被害人權益的保護情形 : 別說邱義仁 : 如果是你 你會去打這場官司嗎?? 既然是問我,我還是回一下 如果我是邱義仁,我會不會告? 我會去告,但我的目的可能不在十萬元 我的目的是如M大所說,希望有回復名譽的處分 而且最好是讓台新在各大報(蘋果頭版一定要、聯合中時自由) 各大新聞媒體做出道歉啟事 媒體也許只喜歡報邱毅爆料,但我可以透過訴訟強迫媒體報導台新洩漏個資問題 這所引起的市場反面觀感,對台新業績的影響 才是真正夠台新銀行嗆的! 也或許這樣才會迫使台新真正去找出內部的抓扒仔在哪! (說不定綠營的都會很感謝我:)) 如果邱義仁是我,那他要不要告 升斗小民,十萬元很想要!但告起來太費時費力了 所以才要有團體訴訟的制度 其實在日本、美國、澳洲,關於個資的團體訴訟實施蠻好的! 我國在2004年,法務部就提出個資法修正草案 2005年就送進立法院,躺到現在還是沒有過啊! 為什麼?因為立委太忙啊!!! 最後,我相信你有一定法律常識啦 不然也不會點出舉證責任問題 但各領域有專攻,我剛好對消費金融法律特別熟 你又提到美國來比較,本人留學國剛好是美國,對美國這部分規定還算熟悉 所以想提出我的看法啦!順便讓大家知道美國不是什麼都好 個資法有無過失責任及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也可以讓板友都知道一下 其實國內有越來越多與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法規都有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當然!對很多草案進立法院都出不來也看不下去,順邊酸一下啦!) 大家討論討論,不用跟我嗆法律背景啦!真的!我相信你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16.59.47.47 (07/11 13:43)
hono1:如果真的有犯罪 告了只讓自己更難堪吧 07/11 14:03
jijeng2001:我覺得這個討論放在台新銀行就好,所以邱義仁可以替換 07/11 14:12
jijeng2001:成任何被爆料的人,案例討論要拿馬英九拿當假設當事人 07/11 14:13
jijeng2001:也行啊! 07/11 14:14
jijeng2001:討論邱有沒有罪應該就不是卡板的問題了吧! 07/11 14:14
nopeeking:推薦一下專業 台新銀行實在是夠扯 07/11 18:10
isaacc:您是法律專業,但政治方面不是很專業吧。這時低調點好... 07/11 19:31
jijeng2001:我是政治白癡啊...所以一般我們在舉例時都是用甲乙丙丁 07/11 19:34
sandwich1028:1樓..不管他有沒有犯罪.台新銀行的管理都是有問題的 07/11 22:38
maydaychi:有沒有犯罪事實或是有沒有侵權,是一回事,被害人要不要 07/11 22:45
maydaychi:追究?要不要請求賠償是另一回事,不能講因為邱義仁的身分 07/11 22:46
maydaychi:不會去在意那10萬20萬,或是反而因此扯出自己有利益輸送 07/11 22:47
maydaychi:給台新?就認為所有的討論都是不必要,畢竟一碼歸一碼 07/11 22:48
vicky75:一定要推一下原po,認真精神值得推。 07/12 01:41
vicky75:h大n大就不用激動了,原po是純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 07/12 01:42
hono1:我沒激動啊 只是我覺得 今天邱薏仁或是照建明都不說話了 07/12 15:14
hono1:難道他們不覺得自己權益受損了嗎 那為什麼不追究呢 07/12 15:15
hono1:今天詐騙集團可以很簡單的拿到個資 這些更關係你我切身的問 07/12 15:17
hono1:題 反而沒有這些迴響 我覺得焦點有點奇怪而已.... 07/12 15:21
jijeng2001:H大,其實你的問題就凸顯要有公益團體代提團體訴訟的重 07/12 15:59
jijeng2001:要性,因為一般人不會為了2-10萬的賠償去跟銀行打訴訟 07/12 15:59
jijeng2001:誰是個案當事人並不重要,如果能透過「名人」個案讓問 07/12 16:00
jijeng2001:題有更多人關注,讓銀行更謹慎,就個資保護也是好事啊 07/12 16:01
hono1:今天這些名人 不會為了這些錢去打官司的 所以他們也不會在意 07/13 00:21
hono1:這就變成一個奇怪的循環 名人不想告 凡人想告沒人理 於是問 07/13 00:22
hono1:題 就會繼續發生 今天邱義仁不想告大家一頭熱 Y結果還是零 07/13 00:23
hono1:整個銀行的內控機制我不懂 但是我想 如果能做到連詐騙集團 07/13 00:25
hono1:都拿不到銀行的個資 那邱薏仁刷卡金額外洩事件也不會發生 07/13 00:26
pooty:樓上的是不是都用"政治"方向來思考啊?就事論事一下嘛.. 07/13 00:26
hono1:在過去的幾年 金管單位對洩漏個資事件 讓銀行痛到的懲罰嗎? 07/13 00:31
hono1:我在這篇說的 跟政治有甚麼關係.... 為何大家都說我在說政治 07/13 00:32
hono1:接上上句 銀行沒有痛到 問題就會繼續發生 反正不會痛 於是 07/13 00:33
hono1:昨天洩漏個資 今天洩漏刷卡金額 明天洩漏名下財產 大家都該 07/13 00:34
hono1:習慣這樣的生活 我說真的 改變不了 你就習慣吧 習慣成自然 07/13 00:35
jijeng2001:我所謂的名人個案並不一定是他要去告,而是因為名人個 07/13 03:15
jijeng2001:案至少會引人注意,如果今天這個名人個案可以讓100人剪 07/13 03:16
jijeng2001:卡,那他就有一定意義;再者,如依您的論調,那其實什 07/13 03:17
jijeng2001:麼法律都不需要了不是嗎?法律的存在還是有威嚇作用 07/13 03:18
jijeng2001:再者,板友們會認為您泛政治化是因為您一開始的推文 07/13 03:20
jijeng2001:討論這個問題,我個人還是希望政治歸政,個資保護歸個 07/13 03:21
jijeng2001:資保護,不因當事人之不同而去作差別討論 07/13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