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rolover:j大是同間租屋的確是犯了板規,這是事實 05/19 00:29
→ zerolover:但板主板規修正日期是5/1,但4/24的公告並未納入板規? 05/19 00:30
我想他應該是忘了~
→ zerolover:公告是否等於板規? 我覺得這點還有討論的空間 05/19 00:32
公告視內容而定
可能效力為板規一部分(即等同板規)
可能為特殊時期之處分
→ zerolover:若當板規和公告有了衝突,究竟何者優先適用? 05/19 00:33
如板規和公告有所牴觸
以板規為主
但此次我的看法是並無牴觸
→ zerolover:按照板主發文日期?板規最後修改期限?還是依照板主喜好? 05/19 00:34
→ zerolover:建議小組長可以立個更確切的方向讓大家了解和遵從 05/19 00:38
基本上n板主應於公告之後馬上修正版規
但是此次案例有所疏忽
因此我認為j板友在閱讀板規之後會有認知上的誤解是可以原諒的
但是跨板PO文在原板規中已有規範
因此就行為上仍屬可避免之行為
故應就執行之處分加以減輕而非撤銷
→ zerolover:板規和公告同為4/24發文,但板規最後修正日期為5/18 05/19 01:01
推 nekosan:已更正版規 05/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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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56.247
推 zerolover:我覺得可以明文告知"板規和公告有牴觸時,以板規為主" 05/19 21:59
→ zerolover:這不只是這個案可以適用,我覺得對其它版也較有方向 05/19 22:00
→ zerolover:另,4/29版主亦處罰版友劣文+水桶一個月 05/19 22:01
→ zerolover:這日期應當也是4/24公告之後,為何幾天內有這麼多標準? 05/19 22:02
→ zerolover:這才是我之前會想推文請教的原因 05/19 22:03
推 zerolover:最後,我覺得從態度上,看不出來誰自認有任何疏忽 05/19 22:07
→ zerolover:第一次犯規從劣文->永久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90天 05/19 22:10
→ zerolover:其實版主才上任沒多久,改得頻繁程度是否讓人無所適從? 05/19 22:11
→ zerolover:1沒有更新板規,2公告未置底,3處罰未依照標準 05/19 22:13
→ zerolover:其實,板規有太多的文字問題,如果小組長您親自細細看過, 05/19 22:13
→ zerolover:有許多可以更進步的空間,但是給建議都被要求經由小組長, 05/19 22:14
→ zerolover:拒絕接受信中建議,這會不會凡事太勞師動眾? 05/19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