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jeng2001 (Jack)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請]罷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時間Tue Jun 3 21:33:34 2008
我不知道Z大要的是什麼,
一開始,我要的就不是「不要處罰!」
在一開始,我也還不需要他的道歉!
我要的是他刪除公告中情緒性字眼,
並依照板規處罰!(當然!當時我不知道還有04/24公告這件事情!)
在其後我知道有該公告後,
我也沒有要求解除水桶,
只是認為此種方式不妥!
同時我也認為板規在個案適用中有爭議與模糊空間,
才希望建議板主考量此種可能出現之特殊狀況!
但後續狀況的發展是板主並不理性!
並不承認置底板規與公告不同有任何問題,
加上許多的情緒字眼,
所以我才走上申訴一途!
在申訴後,有許多人來跟我反應公寓板之管理不當!
加上該板主之行為著實令我傻眼!
我才繼而提出罷免一事!
從頭到尾,我要的就是一個公開、公正的處理程序
也希望該板主就其到處亂罵人之行為表示其不當!
但很可惜的
這些,到今天我都沒有看到!!
我說過,罷免不是為自己!
我房子早就租出去,簽約是兩年!
反正我的水桶已經改成九十天,
兩年後當我再需要該板時,我的身份是不受限制的!
劣文,我也依規定取消!
今天,我之願意花這麼多時間解釋、花這麼多時間循「公開規定之程序」處理
願意花這麼多時間去尋求板友支持、提出罷免!
絕對是為公寓板好!!!!!!!
這點我希望小組長明察!!
我要的......
絕對不是個人的不受處罰!!!!!!!!!!!!!
而當然!
對於該板主後續的發言攻擊與污辱!
我希望一個道歉!
但我想對這樣一個人,
這是不可能期待,而我也不會期待的!
請小組長參考該板主名片檔個人部落格網頁的發言,
這種人,你可能期待他的承認錯誤或道歉嗎??
BTW....
該愛罵人的板主,您放心!
四川救災,我捐的錢一定比你多!
※ 引述《afukada (C'est La Vie)》之銘言:
: ※ 引述《zerolover (天空的顏色)》之銘言:
: 因為這件事情上面我是認為你們顯然要的不是道歉
: 而是你們希望不要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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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板主應就這部份坦承疏失
: 但是這件事情還頗為弔詭的
: 我一直不懂的是你們既然知道看板規
: 為什麼會犯錯
: 有時候道歉或要當事者認為他犯錯
: 就像你們寫信去跟板主說一樣
: : 但,我已經了解您覺得這是可以您還可以接受的範圍。 您後面已經說很清楚了。
: : 坦白說,板主是罵其他板友,我只是因為以同理心能理解那有多不舒服而已,
: : 我想很多贊成連署的人,也是因為這個理由吧...單純推測。
: : 很感謝您已經理解我想表達的。
: : 再次感謝您的深明大義
: : 當初為了此事跟版主溝通寫信多次,卻要求我得找您反應才可以,很累人。
: : 但,我有個額外的小小請求,當初板規事實上並未有明文如此規定
: : 是否可先將對我的永久水桶取消或者改判?
: : 未審先判,我覺得有失公平。
: : 房東事實上是隔成公寓、套房、雅房
: : 我當初個人的建議是,若遇到爭議,希望板主可以先查證,
: : 或者請當事者提供照片資料等。
: : 像4/29板主公告的處罰,致電給房東查証,不是嗎?
: : 為什麼遇到我的案子是連問都沒問呢?
: 因為已經確定不能跨板PO文了
: : 可以請有類似狀況者,po文者附上照片資料才准予刊登。
: 這部分在議吧
: 照片不見得可以判別
: 而且透天厝問題是樓層問題
: : 我懂您的意思了
: : 嗯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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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20.58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23.240.220.58 (06/03 21:40)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23.240.220.58 (06/03 21:42)
推 zerolover:我要的是真相!"我根本不覺得我該被處罰" 06/03 22:02
→ zerolover:就算板主要擴大解釋版規5,我也應該按照原本的版規5處罰 06/03 22:03
→ zerolover:是到後來發現板主的態度傷害了不只我一個人,我才跳出來 06/03 22:04
→ zerolover:因為我和其他板友都不喜歡她這種態度和無理 06/03 22:04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