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jeng2001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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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罷免Taipei_dep板主 nekosan
時間Thu Jun 5 13:02:23 2008
版主的說法只是在為自己解套吧?
從前面我所PO出來的公告及板規修正(請參考283)
我想沒有人看的出來他心中這套邏輯吧?
我想對所有板友來說
板主心中怎麼想
邏輯是否一致應該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而是在版面上呈現的公告及板規應該要有一致性及合理性才對!
再者
請問04/24公告中根本沒有一個月這件事情
請問哪個板友這麼厲害光看直接水桶就可以得知板主心中
[一個月]的真意啊!!
哪一個人這麼厲害?請教教我?
對法官律師來說, 這個能力超有用的!
此外
請問板上有哪個公告說05/01改成直接水桶的?
這更厲害了!講都不用講!
只要進到公寓版就應該知道板主從05/01開始
心中的真意已經從那個不知道哪裡出現的一個月變成永久水桶了!!
說真的
我覺得板主說的那一整套只是在為自己所有行為找出合理化藉口吧了!
PS:05/01的板規修正是關於標題錯誤的吧?
還是板主以為只要說了標題錯誤處罰加重為水桶三天
大家就應該知道原來的水桶一個月處罰應該也要同步提高為永久水桶?
這套邏輯怎麼來的?我真的一點都搞不懂耶!!
而且更重要的事
他現在自己講的邏輯跟板上的規定根本不一樣耶!
我可以建議板主可以參考我的整理再重新對一下自己說詞嗎?
還是我也可以幫您整理在下面
您可以參考一下
我們在實務上都會一直告訴當事人
前後說詞一樣是最重要的
我順手整理一下不一樣的地方給您參考好了!
※ 引述《afukada (C'est La Vie)》之銘言:
: ※ 引述《zerolover (天空的顏色)》之銘言:
: OK~
: 現在讓我重整
: 板主的說法是
: 4/24號之前本來是第一次劣退
: 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板上的公告可以很清楚看到公告內容之處罰如下
04/23 21:11
第一次劣文 第二次直接永久水桶
04:24 11:16 板規更新公告中的板規第五條
《違者第一次原文劣文退回,第二次劣退+永久水桶》
所以04/24之前是第二次直接永久水桶
不是板主現在說的一個月
還是板主罵人罵多了
現在佛心來著, 決定把那個永久解釋成永久只有一個月??
所以當板主現在說我永久是對的, 其真意是我只有一個月是對的?一個月後就是錯的?
: 但是在板主發公告之後變為直接水桶一個月(即第一次就水桶)
: 5/1號之後板規再變為直接永久水桶
: 就這部份來說板主的邏輯性一致
板主 04/24 22:17 公告的
重複貼版者是 直接水桶( ‵□′)───C<─___-)|||
想請問小組長
您有看到一個月嗎???
我沒有耶!我只有看到直接水桶!
而05/01那個我就不整理了
因為我真的找 不 到!!
可能我瞎了!看不到板主的板規修正公告
亦或我太過弩鈍, 體察不到板主心中的真意!!!
板主心理想了:從今天開始一個月水桶變成永久水桶了!!!
但我笨!我察覺不到!這部份就饒過愚笨的板友我不再幫你整理了
我們只能公開資料有啥說啥
就像法律人說的
證據一分就只能說一分的話!
: 但程序上有瑕疵
: 望板主以後能盡量先徵詢板友意見後再決定
: 還有另j板友的申訴案部分
: 板主已將水桶改為90天
: 請板主補公告
: 關於板規部份目前處理進度如此
: 其餘事項請稍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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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91.18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3:05)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3:08)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3:26)
推 nekosan:4/24版規我只是把前版主的文章複製貼上 並未做修正 06/05 13:31
→ jijeng2001:另外,05/19開始算90天, 最後一天是08/16喔! 06/05 13:43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4:00)
→ nekosan:我也是看不出來你是哪裡有品德 06/05 14:00
→ jijeng2001:我刪了!我是有愛心的人!人家不開心!我就刪了! 06/05 14:03
→ jijeng2001:先說!我沒刪推文!我自己也在推,前面就不見了! 06/05 14:05
→ jijeng2001:反正你要我刪部落格連結, 我刪了!你可以回去看看! 06/05 14:06
→ nekosan:你還真海涵齁 06/05 14:14
※ 編輯: jijeng2001 來自: 140.134.91.18 (06/05 16:43)
→ jijeng2001:因為板主在原來莫名奇妙不見的推文中要我證明他04/24 06/05 16:44
→ jijeng2001:修改什麼板規!說真的, 我怎麼會知道啊!所以我修正一 06/05 16:44
→ jijeng2001:我原來PO文用語, 讓她跟公寓板公告用語一樣, 我要表達 06/05 16:45
→ jijeng2001:的是在04/24板規更新公告中的板規第五條規定 06/05 16:46
→ jijeng2001:另外,法律知識我或許有一些,但品德修養還在努力中! 06/05 16:47
→ jijeng2001:這應該是人生到老都要努力的功課吧!感謝指教! 06/05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