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p6102 (阿千是阿呆)》之銘言:
: 那如果是 軍法 咧?
: ※ 引述《Maat (瑪特-KVM是我寶貝)》之銘言:
: : 退伍了,就還是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啦
軍法,說穿了 他是特別法...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特別法會優先適用於普通法(相較就是刑法)
軍法,就是軍中的紀律身為軍人,就必須遵守軍中法規,
且陸海空軍刑法之處罰較一 般法律為重,所以千萬不可以身試法。
依據最新修正陸海空軍刑法 之規定,軍人犯罪依相關規定處罰。
一、逃亡或攜械逃亡
二、抗命
三、暴行犯上
四、侮辱上官
五、損壞軍品
六、擅離職守
七、竊取武器彈藥
八、搶奪財物
九、加重強盜罪
十、營內竊盜罪
十一、強制性交
十二、販賣、施用、持有毒品
十三、服用藥物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罪
所以 軍法未對傷害有定義時,還是要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只是在軍中可能就會多些緊閉阿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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