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elyl (殘念......)》之銘言:
: 請問你所說的退休球員與母隊的權利義務關係
: 限制羅敏卿轉隊只能當教練的說法
: 是所謂的領隊間的默契吧
領隊間的默契是指楊松弦這種的才算
一切合乎規章,球隊釋出,也有離隊同意書偏偏又不能上場
這才是所謂的默契
: 有明訂的規章嗎
規章規定的可以看看施昭同的例子
施昭同被牛隊主動開除了,原本別隊理當可以吸收
但由於施昭同沒有離隊同意書
依照規定,聯盟是不可以允許其他球隊登錄他的
: 請拿出來指教一下
: 因為相關的新聞都沒有明確的提到羅胖轉隊只能當教練的原因
: 如果有規定的話請麻煩指教一下
中職球員的制式合約就是長那樣的
一年一簽,然後隔年母隊有優先續約權
你有看過那個球員可以在母球隊不同意的情形下
自由跳槽到別隊打球的?
除非是母隊願意放棄或是把這權利賣給別隊
當然,在國外是一定年限後就沒了,球員也成為所謂的FA
中職由於FA制度尚未建立,所以除非是母隊主動釋出
否則球員不可能成為自由之身
當然,在中職,不只要球隊釋出,還得該球隊發給離隊同意書
現在羅敏卿的情形是,誠泰還想跟他續約,可沒要把他釋出
因此也就沒有離隊同意書的問題
打個比方好了,假設高國慶想去中信
他能夠直接說他要去中信,所以年底就不跟統一續約嗎?
不可能的事情吧!若可以這樣,當初張泰山就不會被喊說想要的拿兩千萬來
而中信若想要高國慶該怎麼辦?
當然要跟統一談,看是要花錢買,還是拿球員來交易
因為目前高國慶還是統一想要的球員,統一並沒有把高國慶主動釋出
而這方面的限制僅限於球員合約,若是教練約就沒這問題
所以羅敏卿選擇退休後,誠泰對羅敏卿『教練』就無優先續約權利
羅敏卿可自由選擇要去哪隊擔任教練
: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退休球員如果想繼續打球, 就只能回母隊
: : 除非母隊同意或者母隊不要他, 他才能去其他球隊繼續當球員
: : 當年從近鐵退休的野茂如果回日本也是如此
: : 錯
: : 如果羅敏卿要當球員, 就只能在誠泰當
: : 因為誠泰並沒有不要他
: : 以目前的合約來講, 母隊有權利優先續約
: : 明明就是統一去年開除羅敏卿, 今年又想把人要回去
: : 錯的是出爾反爾的統一, 不要把錯都往外推
: : 這件事情扯不上什麼聯盟什麼默契
: : 純粹就是退休球員和母隊的權利義務關係
: : 要說惡搞, 也是統一在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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