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所說的退休球員與母隊的權利義務關係
限制羅敏卿轉隊只能當教練的說法
是所謂的領隊間的默契吧
有明訂的規章嗎
請拿出來指教一下
因為相關的新聞都沒有明確的提到羅胖轉隊只能當教練的原因
如果有規定的話請麻煩指教一下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 引述《kentrose ()》之銘言:
: : 這又是另外一種默契嗎??????
: 退休球員如果想繼續打球, 就只能回母隊
: 除非母隊同意或者母隊不要他, 他才能去其他球隊繼續當球員
: 當年從近鐵退休的野茂如果回日本也是如此
: : 羅胖要回獅隊球員兼差打擊教練或是專職球員的話,就拿不到離隊同意書?
: 錯
: 如果羅敏卿要當球員, 就只能在誠泰當
: 因為誠泰並沒有不要他
: : 所以要拿到離隊同意書就必須允諾同意誠泰所提出的條件,亦即只能專任打擊
: : 教練,不得已球員兼教練或是專職球員的身份完成其打點700的心願?
: : 可是羅胖跟誠泰不是只有簽一年契約嗎???那麼即使合約期限到了要轉隊發展,
: : 也必須在同意原球團(誠泰)所提的的條件之下,才得以拿到離隊同意書順利轉隊
: : 發展囉???
: 以目前的合約來講, 母隊有權利優先續約
: : (法律上,承認這種限制嗎???如果不承認~那是不是羅胖不接受誠泰這種條件,
: : 統一也不接受的話,那麼誠泰就不發離隊同意書給羅胖囉?若假設沒有離隊同意書
: : 的困擾~亦即羅胖可自由離隊經由他隊簽約登錄,那麼為何統一要遵守誠泰所提出
: : 的這種不合理條件??????)
: : 這樣會不會太惡搞了??????好像進入中職就是入了一條不歸路,球員自身的保障
: : 什麼都沒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700分打點隊球團來說也許不算什麼,對球員來說卻是一個紀錄,對CPBL來說是一個
: : 歷史,球員用自身的紀錄寫下聯盟的歷史,球員用自己的表現替聯盟的各隊招來球迷,
: : 而聯盟(各隊)給了球員什麼???也許什麼都沒給,所給予的只有無盡的默契吧...!!!
: 明明就是統一去年開除羅敏卿, 今年又想把人要回去
: 錯的是出爾反爾的統一, 不要把錯都往外推
: 這件事情扯不上什麼聯盟什麼默契
: 純粹就是退休球員和母隊的權利義務關係
: 要說惡搞, 也是統一在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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