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mGlavine47:曾經有哩..會長是郭建成... 140.112.4.240 08/24
※ 引述《yisdl ()》之銘言:
: ※ 引述《staphane (小蚊子)》之銘言:
: : 這段期間下來...我對於媒體們的報導簡直用厭惡來形容
: : 他們隨便報導之程度簡直是到達捏造的地步
: : 現在我對新聞的相信度已經是0.
: : 也許我相信檢察官有掌握某一些證據
: : 但我也有理由相信他們為了作業績.作秀.亂稿
: 檢察官作秀有啥好處? 會加薪嗎?
: 更何況,要如何解釋為什麼有人可以飭回,有人卻是交保呢?
: 交保檢察官也會有他的理由和原因吧?
: : " 如果真認為自己無辜
: : 為何不請律師反告球團和檢察官
: : 相信以職棒球員的身分
: : 不難請到名律師或球迷律師
: : 說不定還可以拿到國賠或違約賠償金"
: : 也許你應該爬文
: : 交保.不代表有罪.
: : 是球團自己把交保=開除
: : 交保是檢察官的權利範圍.律師能說什麼?
: : 還用這來威脅球員.....
: ~~~~~~~~~~~~~~~~~
: 這是球員單方面的說法,還是客觀的證據顯示檢察官有威脅?
: : 他們當然一定會據理力爭.
: : 但是就算日後證明清白又如何??
: 我覺得這邏輯很奇怪,
: 判定交保是檢察官該盡的義務,該交保就交保
: 該飭回就飭回,該羈押就羈押,
: 豈可因為球員會被開除,就改變他的責任?
: 任意改變球員去留的是球團,
: 把交保搞成開除這件事情,拿來怪檢察官
: 會不會本末倒置了?
問題不是出在檢察官,
對檢察官而言,交保候傳是他們分內該做的事
而交保就=開除,則是領隊會議,以及某位天才做出來的決定,
要怪,就只能怪怎麼我們沒有個球員工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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