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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從二軍制度談台灣棒球發展《八》 發 表 人:TCT(lynnminmay83) 發表時間:2003/01/22 22:29:21 ─────────────────────────────────────── 中職遲遲不肯為球員塑造一個安心打球、公平合理的打球環境,難道真的單純是因為資金 不足、經驗不足嗎?其實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並不盡然。 中職最初的四支球團:龍、獅、虎、象背後企業味全、統一、三商、兄弟中,除兄弟帶點 成立職棒以跟日、韓媲美味道之外,均是看中成立職棒之後所帶來的龐大廣告效益與企業 形象提昇,而答應兄弟洪騰勝成立職棒,但中職從籌備到成立到開打僅僅經過一年時間, 且身處國內「棒球黃金十年」期間,趁著棒球熱潮而成立的,在過程中並無仔細評估國內 環境是否成熟到足以打職業賽,就冒然成立職棒,各企業主並未轉換業餘心態為職業觀點 ,在職業聯盟中球團、教練、球員是三個平等相對的角色,在公平合理的契約下,三方均 需確實履行,而超然於三者之上的是─聯盟,負責聯盟事務的主事者必須與各領隊交情良 好,卻又必須不受領隊牽制,而能公平合理處理聯盟事務,另外聯盟還肩負推廣、行銷之 責,需設法拓展市場與知名度,想辦法吸引球迷、媒體、企業的目光焦點,為聯盟無法卸 責的使命。 但國內職棒成立籌備期過短,且在成立之前並未經歷適時充分的教育與推廣,國人普遍缺 乏職業意識,包括四支球團背後的企業主與球員、教練皆是,想當初若非袁定文從美國 MLB帶回許多正確觀念,國內棒球其實仍然懵懵懂懂,彷如身處百里霧中﹝例如「封殺」 跟「刺殺」的區別,袁回國前國人根本分不出來,所以就會出現〝將打者封殺在一壘前〞 的語句,也沒人覺得不對或奇怪﹞,而袁定文充其量不過是位MLB的FANS罷了! 企業主缺乏職業意識,仍然將球員當成自己企業下的員工,所以當然會以對待員工的態度 去對待球員,處處以保護企業為優先,之後更是將這種心態化為文字形成契約,抓準球員 缺乏法律概念,不懂也懶得去找專門人士的弱點,讓球員簽下極盡保護球團卻對球員極端 不公平的「不定存續約」!企業主更因與球員簽訂了「不平等條約」的心虛心態,而遲遲 不肯建立一個制度良好、讓球員安心打球的環境,故中職毫無制度、爆發簽賭案,甚而「 永不錄用條款」的誕生就可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