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內容
台灣職棒大聯盟為做好「防賭」措施,特頒布十誡,要求所有隊職員遵守︰
1‧遵循國家法令 6‧重視交遊分際
2‧堅守合約規範 7‧嚴拒賭博介入
3‧端正生活品德 8‧增進運動技能
4‧服從管理指導 9‧提昇競賽戰績
5‧發揚運動精神 10‧創造團體榮譽
自律公約
為期在風風雨雨的大環境中,建立台灣大聯盟清新形象,使得球迷再度對職棒充滿信心並
杜絕不法之徒隊職棒造成傷害,保障守法、守規矩球員合法權益並安心的打球環境,台灣
大聯盟特別訂定球員自律公約,並以主動出擊精神訂定防範球場不法情事處理規範,希望
透過球員的自清、自律,以及聯盟的依高道德標準從嚴處罰等措施,向球迷保證台灣大聯
盟辦的絕對是乾乾淨淨的比賽,也歡迎行為端正的好球員到台灣大聯盟一展長才。
〈一〉所有球員應於比賽前一日晚上12點以前集體進駐宿舍。
〈二〉球隊自即日起實施球團管理教練團責任制。
〈三〉台灣大聯盟教練和球員在比賽日不得接受地方人士或後援會的邀宴。
〈四〉台灣大聯盟教練和球員配偶及直系親屬,嚴禁有參與職棒簽賭的行為。
〈五〉台灣大聯盟球員和教練如證實參與職棒簽賭將立即解聘,永不錄用。
〈六〉台灣大聯盟球員和教練如與外界職棒簽賭人士互通訊息,將立即解聘,並依法移送
司 法單位調查。
〈七〉所有教練和球員比賽期間嚴禁在宿舍或飯店聚賭。
〈八〉所有球員和教練再進入比賽場地後,除化妝室、醫療防護室及球員休息室外,均不
得任意進出。
〈九〉台灣大聯盟球員和教練均不得涉足酒家、酒廊、舞廳等不正當聲色場所。
〈十〉為徹底杜絕不法情事,每個人如遭受任何利誘、威脅、恐嚇,應主動立即向球團經
理或聯盟安全防護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