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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婁靖平/報導 由於圓滿達成年初簽約時的承諾,太陽隊黃世明終於拿回當時被預扣的三分之一簽約金, 他並利用這些錢買進那魯灣公司股票,成為公司股東之一,球季的傑出表現雖然沒能為他 掙回任何一座獎項,不過這筆「意外之財」,還是讓他成為名利雙收的實質受益者。 由於過去的明星光環不足,黃世明並未被那魯灣公司列入去年的挖角名單內,但當時主導 挖角行動的副總經理梁功斌卻獨排眾議,頻頻與黃世明接觸,最後在「預扣三分之一簽約 金,待球季結束打席足夠列入排行後再行補回」的共識下,黃世明四度轉檯成功,披上台 灣大聯盟球衣重新出發。 分配到太陽隊後,經驗豐富的黃世明獲得教練團重用,往年動不動就受傷的情況,今年也 沒有再現,黃世明因此更得以無後顧之憂的盡情發揮,一整個球季打下來,他一共出賽八 十場,是八年職棒生涯以來,亮相機會最多的一年,八十支安打、三成○三打擊率的年度 結算成績,雖然還不及中華職棒元年來得傑出,但這次他卻擠進了打擊排行前十傑,這樣 的結果也讓許多人跌破了眼鏡。 黃世明與那魯灣公司簽下兩年合約,簽約金僅有一百萬出頭,雖然當初被預扣的金額不過 幾十萬,但他就是嚥不下這口氣,暗自發誓絕不讓人看扁,球季中他曾說過:「該是我的 ,我就一定要拿回來」,現在,他不但拿回了他該得的東西,同時還因此成為那魯灣眾多 老闆之一,這口氣,黃世明可是吐得非常舒服。 【1997-11-14/民生報/05版/職棒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