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shan:有沒有人跟我收到一樣的信? 05/07 17:46
→ chris168:去棒球版問吧! 05/07 17:46
推 sai1268:好酷喔 05/07 17:47
→ wishmoon:跟上次marvel板事件有關嗎? 05/07 17:47
→ wishmoon:看內容又好像無關,冏 05/07 17:47
→ Roshan:我在棒球版不能發文,還可以請哪位大大幫忙嗎 05/07 17:49
推 nadoka:看板是Baseball或BaseballXXXX或是hate 有沒有這麼不確定 05/07 17:49
→ nadoka:連明確的文章代碼都無法提出 還說什麼 05/07 17:50
→ sai1268:他有給你看哪一篇你的發文嗎? 05/07 17:50
→ nadoka:沒有附上證據的提告 這叫誣告 告回去吧 05/07 17:50
→ sai1268:感覺應該是同樣內容寄給很多人,所以才沒有明確寫出哪個版 05/07 17:51
→ Roshan:全文就只有這樣了,搞得我都霧煞煞 05/07 17:51
→ Roshan:我還請他把銀行帳戶給我,方便我日後匯款 05/07 17:51
→ sai1268:你轉去八卦吧XD 05/07 17:53
推 nadoka:轉去八卦吧 05/07 17:53
→ nadoka:沒憑沒據憑什麼要你服從 05/07 17:54
→ nadoka:經與承辦檢察官相驗所呈之文章證據皆成立<<<證據咧? 05/07 17:54
→ Roshan:那也順便幫我轉到八卦好嗎?我在那裡不能post文章 05/07 17:54
→ nadoka:都給他說就好啦= = 05/07 17:54
→ nadoka:誰知道是不是新型詐騙手法 05/07 17:54
→ nadoka:是說棒球XXXX板到底是幹嘛的@@? 05/07 17:56
→ Roshan:謝謝n大釋疑 05/07 17:56
※ nadoka: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5/07 17:57
推 sai1268:棒球XXXX板就是等同於棒球的hate板 05/07 17:57
推 nadoka:恩... 05/07 17:58
→ nadoka:先轉棒球板看看 05/07 17:58
→ nadoka:如果有需要編修文章再通知我一聲 05/07 17:59
→ fffhghgjh: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詐騙,但不管是什麼板都不能指名道姓的 05/07 17:59
→ fffhghgjh:罵,冠上「hate板」的名義也不會有言論免責權 05/07 18:00
→ sai1268:嗯~~最好把裡面id部分修改掉 05/07 18:00
※ 編輯: Roshan 來自: 122.120.209.182 (05/07 18:16)
推 nadoka:我找到了 05/07 18:17
→ nadoka:189.Roshan 莫名其妙關版,智障 05/07 18:18
推 songokou:棒球版的被河蟹掉了... 05/07 18:18
推 Hevak:棒球板的河蟹了 05/07 18:18
→ nadoka:我看到了 05/07 18:18
→ nadoka:總之可以安心吧 他也是嘴砲的 05/07 18:19
推 sai1268:棒球版真的很喜歡河蟹耶...... 05/07 18:19
→ nadoka:誰可以進delete的可以幫我把備份抓出來嗎XD 05/07 18:20
→ fffhghgjh:如果是照那篇,應該不少人收到類似的通告 05/07 18:20
→ ksk0516:145.ksk0516 隱板並非管板唯一辦法 <-我的理由 05/07 18:20
→ hirorei:太有才啦,可以賺錢 05/07 18:20
→ ksk0516:這個可以告? 05/07 18:20
推 magee671227:PttNewSport 罷免那篇的人 都會被他發信嗎? 05/07 18:21
→ magee671227:那k大 你有被他發這封信嗎 想不到這可以告 05/07 18:22
推 penguin0725:真好賺..一篇一萬...要發財了 05/07 18:22
→ hsp6102:我只有說 亂隱板 05/07 18:22
推 nadoka:可能吧XD 05/07 18:22
→ sai1268:ksk0516你有被告嗎? 05/07 18:22
→ nadoka:我差不多要去忙了 先閃 05/07 18:23
→ penguin0725:轉去八卦版呀@@~~~ 05/07 18:23
推 t007123:我也都沒帶一個髒字 他告我? 05/07 18:23
推 cuteEvanYo:借轉喔 05/07 18:23
→ ksk0516:sail268 我有收到信啊 05/07 18:23
推 kobolin:結果他是用哪篇文告你的? 他有給你看備份嗎? 05/07 18:24
→ nadoka:是說公開信件轉去哪都不行= = 05/07 18:24
※ cuteEvanYo: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7 18:24
推 songokou:法律訂罰金300 強暴型罰金500 和解要求1萬= = 05/07 18:24
→ cuteEvanYo:刪掉了 05/07 18:24
→ songokou:我有收到信 他沒給我看備份 05/07 18:24
推 vibba:也有可能是別篇有罵 想想看你罵過什麼吧 05/07 18:25
→ sai1268:真的假的~你寫那個也收到信喔? 看不出來有污辱.... 05/07 18:25
→ ksk0516:有罵也想不起來了吧XD 05/07 18:25
→ nadoka:那個PA目前還在狂寫信當中 05/07 18:25
→ ksk0516:我忘記有沒有罵其他的了 05/07 18:25
→ ksk0516:我有跟他要證據 05/07 18:25
推 dennisyoung7:我找不到我的ID 可是也有收到信T.T 05/07 18:25
→ songokou:早忘光了...我爬三個版 都沒有自己的文章 05/07 18:26
推 hllmayday:一封一萬 一天可以買台車了 05/07 18:26
→ ksk0516:這個可以去哪個板討論?法律板? 05/07 18:27
→ sai1268:這才叫真正的收網....好賺 05/07 18:27
推 nadoka:生活法律吧 05/07 18:27
→ ksk0516:把大意寫出來 不要用轉信的應該就可以 05/07 18:27
推 rettttt5:看板是Baseball或BaseballXXXX或是hate???????? 05/07 18:28
推 hllmayday:這樣的話如果有有心人士想藉此謀不利 批踢踢版主會臭掉 05/07 18:28
→ rettttt5:太扯了啦,這人有毛病喔?叫他看醫生先!(告我阿笨蛋) 05/07 18:29
推 hunterneon:我也收到信了 我該給他前嗎...我剛差點跟他和解 05/07 18:29
→ hunterneon:喂我會怕耶 大家快告訴我該怎辦 05/07 18:30
推 sexobmai:沒有看到文章一切都很難下定論 05/07 18:30
→ vibba:不要這麼早匯錢...多找幾個人 一起商討對策吧 05/07 18:30
推 joeyer:先搞清楚有沒這件事 上法院應該有正式文件 看到再說 05/07 18:31
→ ksk0516:有沒有收到信的人要去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問一下? 05/07 18:31
→ hunterneon:有沒有人站內信來一下 大家電話討論 05/07 18:31
→ rats:就算和解交錢 也要有見證人 不要傻傻的亂給阿 05/07 18:32
→ Roshan:我打算問蘋果日報的記者,要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05/07 18:32
→ Roshan:大家覺得呢? 05/07 18:32
→ sexobmai:問記者沒用...他們又不管這個.... 05/07 18:32
→ sezna:如果沒告,這樣可能有恐嚇取財之嫌喔 05/07 18:32
→ rats:我覺得先去查反控誣告的程序 05/07 18:33
→ Roshan:但是這已經涉及詐欺、恐嚇、誣告了不事嗎? 05/07 18:33
→ sexobmai:你們先想辦法搞出3/24的文章 看有沒有309的適用 05/07 18:33
→ sexobmai:你錯了 假如一切屬實 詐欺 恐嚇 誣告 完全不會成立 05/07 18:33
→ Roshan:發文者是說我在罷免版主的PTTNEWSPORT罷免內文寫: 05/07 18:34
→ sexobmai:因為是完完全全的正當手段 維護自己的權利 05/07 18:34
→ Roshan:莫名其妙關版,智障 05/07 18:34
→ Roshan:所以告我 05/07 18:34
推 nadoka:已將baseball板板友回答貼於下篇回覆中 05/07 18:34
→ ksk0516:重點是我找不到相關文章,他也沒給我證據 05/07 18:34
→ sezna:如果非屬實而純屬發信恫嚇呢? 這要看證據的呀 05/07 18:35
→ eithea:請他提出證據才有得談啊~ 05/07 18:36
→ songokou:我自己也找不到相關文章= = 05/07 18:36
→ kobolin:棒球版有後續了 有人已經道歉了 這.... 05/07 18:37
→ sexobmai:所以說要你們找出3/24的文章...但都不知道洗到哪了 05/07 18:37
推 tokyoto:他有附原文嗎?沒有就是唬爛亂槍打鳥的 原PO你趕快查他IP 05/07 18:38
→ tokyoto:以免他去沒有攝影機的公共場所上網蓋掉原IP 可反控他詐欺 05/07 18:39
噓 vasknight:你 跟 他 說 : 球 衣 罰 款 自 己 交 05/07 18:48
※ sxt56862: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7 18:50
推 sxt56862:被刪掉了 這沒有八卦嗎? 05/07 18:51
→ Roshan:版主串連一起河蟹? 05/07 18:53
推 sxt56862: 河蟹~~河蟹~~河蟹~~河蟹~~河蟹~~河蟹~~河蟹~~河蟹~~ 05/07 18:53
噓 AliceJapan:我噓你 你要不要告我??? 05/07 18:53
※ Roshan: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5/07 18:59
推 ORK:以後我也來發一篇欠罵的文,然後把推文收集起來賺錢...YAYAYAYA 05/07 19:00
→ sexobmai:樓上這個構想不錯 但你也要想到之後蒐證申告 出庭 05/07 19:01
→ sexobmai:這可不是在電腦桌前面動動手指就可以完成的事情 05/07 19:01
推 ORK:目前失業在家的人..可以做..又可以賺錢..XD 05/07 19:02
→ sexobmai:可能長達三個月甚至一年的訴訟過程 05/07 19:02
→ sexobmai:所以很多人都會說浪費司法資源就是這個原因 傷敵一萬 05/07 19:02
→ sexobmai:自傷八千 雙方都拿不到好處 05/07 19:03
推 Hayatoabe:原告求償的金額 需要先繳錢給法院喔 (幾趴我忘了!!! 05/07 19:09
→ Hayatoabe:失業的人應該沒錢付這筆吧 XD 05/07 19:10
→ sexobmai:刑事訴訟不用繳納裁判費 05/07 19:23
推 hunterneon:我想請問一下 法院的傳信會寄到我哪個地址? 05/07 19:24
→ hunterneon:戶籍地址還是我這個網路申請的地址呢? 05/07 19:24
→ sexobmai:戶籍地址 因為查IP可以查到你是誰 05/07 19:25
推 hunterneon:好吧 我怕被我媽打死我還是乖乖跟他和解好了 05/07 19:26
→ sexobmai:....別那麼灰心...先想想你到底罵他什麼... 05/07 19:27
→ sexobmai:很有可能你的情況完全不成罪 他只是把看不爽的推文都提 05/07 19:28
推 hunterneon:呃 我回 就算狗嘴裡吐的出象牙但他仍然還是條狗 05/07 19:31
→ hunterneon:沒有指定誰 可以嗎 05/07 19:31
推 sxt56862:沒指定當然ok 可是原po在那篇嗆人 也知道是罵誰阿 05/07 19:32
→ hunterneon:我的他指的是狗 05/07 19:32
→ hunterneon:我只是不想讓家裡收到傳票 我不會不分青紅皂白打死我 05/07 19:32
→ hunterneon:我媽... 05/07 19:33
→ sxt56862:不過要價1萬元 有點...讓我○○○這個○○ ....... 05/07 19:34
推 andy80209:人家缺錢缺很大 我記得他有GF要養吧XD 05/07 19:37
推 coolptt:我也有收到喔 05/07 20:37
※ A6: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07 21:10
推 n84066:黑特有一篇叫做會怕就好 自己看看 05/08 03:44
推 n84066:備珊了 05/08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