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nikai:那就給它罰500吧 05/07 19:41
推 inwuge:有人在棒球版道歉了 05/07 19:44
推 sxt56862:有沒有前科雖然很重要 不過 不見的只罰500吧..? 05/07 19:45
推 andy80209:上面有法條 500以下罰金 05/07 19:46
→ sxt56862:不是很常見 1個字罰6000 甚至1個字1萬的嗎 這比較貴 05/07 19:46
推 hunterneon:恩 我道歉了 花錢消災 算了... 05/07 19:46
→ sxt56862:喔喔 那我就不知道了 05/07 19:46
→ Roshan:309規定最多是500 05/07 19:46
→ andy80209:反正再怎樣都不會花到1萬 05/07 19:46
→ sxt56862:那為什麼會有人謾罵別人 結果罰好幾萬的案例? 05/07 19:46
→ sxt56862:感覺上狠鳥耶 明明是他自己有○○ 做○○ 惹人罵 05/07 19:47
→ hunterneon:請問有沒有辦法要求法院更改傳票寄件地址 05/07 19:47
→ sxt56862:被罵○○, 怎嚜可以這樣子○○? 05/07 19:47
→ linxixin:那應該是屬於民法的精神賠償 500那是刑法 05/07 19:47
→ andy80209:如果已經寄出就不能 你還是先跟你媽說詳細吧 05/07 19:48
→ andy80209:民法就是賠錢 刑法有機會關 但沒人會因為這個關你 05/07 19:48
→ linxixin:而且重點在刑309是處拘役"或"罰金500元 是有可能被關 05/07 19:49
→ andy80209:磅球板3篇了 他做懶人包比較快.. 05/07 19:49
→ ksk0516:幾千幾萬的是民法的部份 05/07 19:49
→ andy80209:除非法官腦殘貨是原告有後台 不然很難被關 05/07 19:50
推 mdfh:法官會幫忙殺價 所以他才會一開始開這麼高價格 05/07 19:50
→ sxt56862:恩 了解...所以和解可能比較省錢是嗎? 05/07 19:50
→ andy80209:如果是私下和解 法官不會幫忙殺吧 05/07 19:50
→ andy80209:法官會殺的是民事求償 05/07 19:51
→ andy80209:看原信 他要的是私下/庭外和解 跟法官無關 05/07 19:51
推 Hayatoabe:= = 不可能判刑的啦!!!! 就是民事訴訟而已!!!!!!! 05/07 19:54
→ sexobmai:刑法施行法1-1條「自94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實行後,就其 05/07 19:54
推 nadoka:我回來了 棒球板完全河蟹 05/07 19:55
→ andy80209:所以其實讓他告 讓法官幫你殺 付錢就沒前科了 05/07 19:55
→ sexobmai:所定數額提高30倍。」刑309實則處罰15000以下 05/07 19:55
→ andy80209:比私下給他賺1萬還好 05/07 19:55
→ nadoka:前版主惹出來的事他們不願意擦屁屁囉 05/07 19:55
→ ksk0516:我想問的是之後要配合出庭? 05/07 19:56
推 tofly:那也要看法官 有的法官忙得很 哪會幫你殺..... 05/07 19:56
→ andy80209:如果你要私下給他1萬就不用 不然就是等傳票 05/07 19:56
→ sxt56862:超爽的~~撿到1萬塊咧~~~~~~~ 05/07 19:57
→ andy80209:不過院方都還沒判 他就要求和解 擺明要錢不要名... 05/07 19:57
→ nadoka:我覺得告不成耶 那篇文章也不是3/24的 05/07 19:58
→ sxt56862:很明顯阿 趁機賺錢 真是○○,唉! 05/07 19:58
→ penguin0725:深為前任版主 還做出這樣的行為 令人 唉... 05/07 19:58
→ andy80209:說真的 要是我是當事人 我敢說我家長會要我跟他告... 05/07 19:58
→ sxt56862:版主快來告我 喔 我沒指定是哪一版喔 ●要● 可● 05/07 19:58
→ ksk0516:請問按照原信內容,已經確認有罪,只是判多少的問題? 05/07 19:59
→ andy80209:原信根本還沒走入司法程序 所以他才要錢 05/07 19:59
→ andy80209:還沒開偵查庭 移送起訴也沒說有罪 05/07 20:00
→ sxt56862:超爽的 那個應該有超過20個人罵他吧 撿到20萬~~~咧 05/07 20:00
→ andy80209:你把它當鴿子釣魚就懂了 移送不等於有罪 05/07 20:01
→ andy80209:但是他就是抓準民眾怕麻煩 不懂法 所以趁機要錢 05/07 20:01
→ ksk0516:andy 已經開完首次偵查庭了的樣子? 05/07 20:01
→ andy80209:但是第2次還沒開 也還沒移送獲准起訴 05/07 20:02
推 nadoka:偵查庭當事人不用去嗎???? 05/07 20:02
→ nadoka:有沒有人都沒到就被判刑的八卦= = 05/07 20:03
→ andy80209:目前就是還沒判 他抓準人怕事 趁機要錢 05/07 20:03
→ ksk0516:所以正確程序是第二次過了以後才移送 要出庭 05/07 20:04
→ andy80209:但是問題在 移送起訴也不等於有罪 目前連起訴都還沒.. 05/07 20:05
→ ksk0516:法官判決有沒有罪 這樣嗎? 謝謝 05/07 20:05
→ andy80209:偵查1-偵查2-移送起訴(被告上法院)-法院判決 05/07 20:05
推 nadoka:有人可以做一下公然侮辱罪的程序圖嗎.. 05/07 20:06
→ ksk0516:大致了解 謝謝 05/07 20:06
→ andy80209:我記得起訴也不是一定 鴿子送一堆人也是不起訴 05/07 20:06
→ sxt56862:那請問 這一定會被判有罪嗎? 05/07 20:07
→ ksk0516:生活法律板有人推「先花錢登報道歉吧 這還比較實際」 05/07 20:07
→ ksk0516:就說不一定起訴了啊... 05/07 20:07
→ andy80209:但是看原信 應該是會起訴 就要看法官腦部腦殘了 05/07 20:07
推 nadoka:生活法律板感覺不是很專業其實= = 05/07 20:08
→ nadoka:去了幾次...總覺得都是些沒幫助的推文 05/07 20:08
→ sexobmai:生活法律版叫妳登報 是叫妳和解..和解後當然就不起訴... 05/07 20:08
→ andy80209:登報就是私下和解 就是給1萬 05/07 20:09
→ ksk0516:問題是原告沒要登報 只要ptt道歉+一萬元 05/07 20:09
→ andy80209:如果要給1萬 我幹麻多花錢登報 05/07 20:09
推 judogirl:生活法律版的人不喜歡回這種自作自受的案例 05/07 20:09
→ judogirl:遇到這種的多半都是先酸上幾句XD 05/07 20:10
→ xy9999:我會建議就讓他告吧.... 應該會有人做懶人包了XD 05/07 20:10
→ ksk0516:我罵人我願意道歉 只是覺得原告的作法... 05/07 20:10
→ andy80209:如果是我我會 反正不是沒上過法院 雖然是告人XD 05/07 20:10
推 nadoka:酸是無所謂 只是和解10000元也太賺 05/07 20:11
→ nadoka:他至少告了20人以上 05/07 20:11
→ nadoka:目前還在不停寫信當中 05/07 20:11
→ andy80209:20個 有他起碼賺半年薪水 05/07 20:12
→ nadoka:嘴砲居多吧 他有能力可以連告20個人以上? 05/07 20:13
推 xy9999:那就20個人連署起來 出律師費 一起打官司 不是更好@@ 05/07 20:13
→ ksk0516:我覺得看起來他還滿認真的就是了 05/07 20:14
→ andy80209:說真的 如果20個都告 死的只會是原告 05/07 20:14
推 judogirl:一次告很多的話判的賠償金額應該會比較少 05/07 20:14
推 vibba:要當版主 就要有這種覺悟 隨便就要告人要錢? 05/07 20:25
推 Cadia:罵人家阿美姊都被告了Orz 05/0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