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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shan (羅仙戰魔)》之銘言: : 剛剛某版主回我信說 : 這一萬只是求償他向公司請假+請教律師的費用 : 也就是最低基本開銷的部分 : 他甚至覺得如果覺得他在斂財,那大可讓他告沒關係。 : 大家說合理嗎? 我已經跟他說我願意和解了 請備齊所有證據以及2張制式和解書 身份證印章 與我聯絡和解地點(希望是在各地調解委員會) 北部的ptt眾要一起來嗎?? 反正他一次談也比較省事 不然他也要跑幾百個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96.121
sai1268:好想看他長什麼樣子喔 05/07 20:15
conan805:我相信他不會到 05/07 20:16
andy80209:讓他跑死比較好吧 賺這種黑心財 05/07 20:16
giba0318:超爽的~賺到100萬元~http://0rz.tw/Sejn0 05/07 20:16
ksk0516:有被告的人要不要來簽到一下 看要怎麼處理? 05/07 20:16
Hayatoabe:@@ 調解委員會 他有在看文喔 XD 收錢當然要自己到處收啊 05/07 20:17
Hayatoabe:我只能說原PO是個好人!!!! 05/07 20:17
sai1268:當然要給他跑幾百個地方 05/07 20:18
nadoka:丟在地上要他自己撿... 05/07 20:18
xy9999:幹嘛不跟那些20人串連起來 搞不好他就不敢告了~~ 05/07 20:18
sxt56862:別管他啦~~這種○○ 讓他跑死 05/07 20:20
pcisfifa:ANDY大 可以麻煩你去看PTTLIFELAW版 在下PO文的問題嗎? 05/07 20:21
sxt56862:樓上 擬直接轉錄過來好了 05/07 20:21
sxt56862:切換很麻煩 05/07 20:21
andy80209:我只是業餘的 我不敢去那種地方被電XD 05/07 20:22
sxt56862:幫你轉好了 05/07 20:22
pcisfifa:感謝樓上 05/07 20:23
penguin0725:我真希望你們那些錢 不要給那個 想賺錢的... 05/07 20:23
Beef:2F不用你相信 05/07 20:24
psycheblast:我怎麼覺得你要約他出來打一頓 =w= 05/07 20:25
penguin0725:真懷疑你跟前任版主 是不是一伙的... 05/07 20:26
gary27:你可以去baseballXXXX串我的文 05/07 20:26
nadoka:目前已確認被寄信名單 10人 05/07 20:27
gary27:我也被砍文也發過文,可是沒有指名道姓 05/07 20:27
nadoka:11人 05/07 20:28
wbacb:所以你真的要培一萬塊喔 05/07 20:30
gary27:我想看他所說的證據是啥,我沒有一篇是指名道姓在講他的 05/07 20:31
ksk0516:他沒給你證據嗎? 05/07 20:32
andy80209:如果他給人的信都一樣 那是沒附證據沒錯 05/07 20:32
sai1268:所以如果最後沒證據你可以反過來告他嗎? 05/07 20:33
ksk0516:你跟他要 他應該會給 我要他是有給我啦 05/07 20:33
andy80209:如果你賭他沒證據 就不和解進入司法程序反告汙告 05/07 20:33
nwonash:其實我也被寄 試問各位版友 誰身上沒屎? 05/07 20:34
nadoka:12人... 05/07 20:34
ksk0516:我猜他應該是有 如果他沒唬爛的話 05/07 20:35
andy80209:應該是有 如果要走司法就是賭判賠低於一萬 05/07 20:35
andy80209:或是你單純不爽他的話XD 05/07 20:36
ksk0516:走司法:賭判賠低於一萬、花時間出庭、被家人知道 05/07 20:38
gary27:知道就知道吧,我沒差 05/07 20:38
ksk0516:也可能無罪的樣子 05/07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