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shan:問得好啊!可是如果伺服器在英國,那... 05/07 20:53
推 sgracee5566:= = 05/07 20:53
推 nadoka:伺服器不在台灣就不能以台灣法律制裁0.o 05/07 20:54
→ nadoka:不過還是可以依主要使用語言來做文章 05/07 20:54
→ nadoka:台灣還是可以要求對方提供資料來告你 05/07 20:54
→ andy80209:所以微風伺服器不在台灣 但還是有依照台灣規範 05/07 20:55
→ sgracee5566:要也是拿憲法保障國民人權做文章 @@ 05/07 20:55
推 sai1268:我跟巴拿馬總統有點交情 05/07 20:55
→ nadoka:↑之前待的論壇是這樣說的 05/07 20:55
→ linxixin:恩恩 大概了解 所以類似這樣的事件 就是以原告為主囉 05/07 20:56
推 andy80209:以原就被=以原告就被告? 05/07 21:01
→ linxixin:sg大的連結我看了 所以我發文才強調以原就被的原則 05/07 21:02
推 sgracee5566:所以你看不懂嘛 ˊˋ 05/07 21:03
→ linxixin:可是今天被告有至少10人了 應該也不太可能集中在同一地區 05/07 21:03
→ linxixin:完了我還是聽不懂 聯結的不是在獎以原就被嗎 05/07 21:04
→ Robbit1024:刑訴跟民訴是不同的... 05/07 21:04
→ andy80209:所以是原告要遷就被告 所以是他四處跑 05/07 21:04
噓 sgracee5566:大哥...那裡不一樣 05/07 21:09
→ sgracee5566:還有一定會提刑訴 05/07 21:09
→ sgracee5566:不然要去哪拿賠償金??? 05/07 21:09
→ sgracee5566:民訴 說錯 05/07 21:10
→ Robbit1024:法條看清楚點吧 05/07 21:10
→ Robbit1024:民訴原則是以原就被 刑訴有涵蓋但是多了一些... 05/07 21:17
推 sgracee5566:太棒了 我剛好回文有貼 快告訴我怎麼看 05/07 21:19
※ 編輯: linxixin 來自: 140.135.40.44 (05/07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