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dy80209:1那邊 因為是會員制 所以帳號=人 05/07 22:12
推 sgracee5566: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者。 05/07 22:14
→ sgracee5566:二、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쌠 05/07 22:14
→ sgracee5566: 難其公平者 05/07 22:15
→ sgracee5566:而且移轉管轄好像是寫.... 05/07 22:16
→ sgracee5566:算了 @@ 我不清楚應該是合併還是移轉 05/07 22:17
→ grop:本案應該是被告可以聲請移轉,原告可以聲請合併 05/07 22:18
推 sgracee5566:soga 05/07 22:19
→ grop:我認為癥結點在於被告是不是共犯,有沒有犯意之聯絡 05/07 22:19
→ grop:如果不是共犯,那每個都是獨立的被告,每件都移轉 05/07 22:20
→ grop:我看到時候是誰舟車勞頓 XD 05/07 22:21
→ sgracee5566:著名一下 應該去pttlifelaw 不是law @@ 05/07 22:21
→ sgracee5566:順便問一下 我查到的資料是原告要付裁判費 05/07 22:21
→ sgracee5566:但在pttlifelaw卻有人說不用付裁判費 05/07 22:22
→ sgracee5566:哪個才是對的? 05/07 22:22
→ grop:刑事案件沒有裁判費 05/07 22:23
→ sgracee5566:但照理來說會上訴民事要求損害賠償才對 05/07 22:23
推 finalmiss: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他不必出庭,哪來舟車勞頓? 05/07 22:27
→ grop:如果起訴以後用附帶民事訴訟就不用裁判費 05/07 22:27
→ grop:如果還在偵察階段的話,他會不出庭嗎? 05/07 22:28
→ finalmiss:偵查階段因為檢察一體,原則上沒有管轄問題 05/07 22:28
→ grop:強者我律師學長是說不移轉基於偵察便利的實務作法? 05/07 22:32
推 keyman0208:王銘勇法官教我網路犯罪的老師耶XD 想不到會提到老師@@ 05/07 23:22
推 bomberhack:因為分案調查,不是重大事件的話,會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05/08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