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doka82:我認為這個議題可以回信給當事人(原PO)了... 跑到這邊來 05/08 00:46
→ madoka82:討論這個議題......當然是OK啦...但是內文一堆以"你"為主 05/08 00:47
推 nambala:這篇看的懂了Q.Q 有道理! 05/08 00:48
→ madoka82:詞的文章,感覺上寄過去信箱比較好...... 05/08 00:48
推 nwonash:所以.......我比較想要問如果沒事的人 有誰要一起反告= = 05/08 01:03
→ omygod10:如果我是被告,我會堅持請原告提出證明,証明他不是白痴 05/08 01:09
→ omygod10:請原告自己負起舉證能力... 05/08 01:09
推 nwonash:還好我的身上有屎.......很容易證明(茶) 05/08 01:11
推 ctbird:omygod大..這去作醫療檢驗就好,簡單斃了,最後還不是一樣 05/08 01:14
→ ctbird:輸!做檢驗的錢還要被告出勒! 05/08 01:15
→ ksk0516:亂入一下,如果並未針對特定對象,而是說板主是小日本還 05/08 01:20
→ ksk0516:是含狗,是否有造成原告名譽受損? 05/08 01:20
→ ksk0516:狗後面少了問號 05/08 01:22
→ canser:智能障礙是可以測驗出來的,而且智能障礙≠白痴,因為你是故 05/08 01:24
→ canser:意且有惡意的罵人,就算他有智能障礙,你一樣輸 05/08 01:25
推 inwuge:我想看啊 回這邊很好 為什麼要回作者信箱 05/08 02:07
→ madoka82:你想看不代表 每個人都有興趣對於這個議題這麼關心... 05/08 02:22
→ madoka82:這麼多篇文章 難道第一篇的原PO 還不了解狀況嗎? 針對法 05/08 02:24
→ madoka82:律有問題 我想大可以 另闢新標題討論都 OK 阿...但是目前 05/08 02:25
→ madoka82:我認知的感覺是變成針對特定對象跟事件的發洩... 05/08 02:27
→ n84066:黑特有一篇叫做會怕就好 自己看看 05/08 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