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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osps2 (三下男)》之銘言: : 補充我之前寫給某板友的信給大家看 : 本人無法律背景 : 所以參考看看就好 沒事那麼熱心?? (據說你還一個一個寄信去給那些版友) 感覺不是分身ID就是有利害關係的人(我只是亂猜 不要告我阿 猜猜不犯法吧) : 你知道有前科工作有多難找嗎 : 這可是會毀了你的一生的 : 不要這樣把人生敗在這種事情上 沒前科工作也不一定好找(我沒特殊黨派立場 勿戰) 何況如果如果沒有限定一定要當軍、警...等公職的話 普通公職考試也不會在乎這種小前科(請上考選部網站即可查詢考試資格XD) 其它民間工作沒事去查你有沒有前科的應該也不會太多 要說影響是真的多多少少可能會有啦 不過絕對沒有你講的那麼嚴重 什麼毀了你一生 真是笑死我了 : 就算借錢也要湊出一萬來和解 叫人借錢還錢... 感覺就跟銀行叫我去刷卡買東西一樣 阿是不用還喔? 又不是一定輸 何況上了法院 也會衡量雙方的財經地位來決定要判多少 加上這次被告的幾乎都是學生為主(PTT使用者都以大學生為主...) 說不定法官覺得這是小事 判個1000也不一定 不過如果被告真的要省麻煩 花一點錢我覺得倒是還好 看是要跟原告談談打個折或者分期付款之類的 我覺得倒還OK 畢竟有些人是罵的真的太過火 那些也是自己惹來的麻煩 一萬塊換個一了百了也不是不行 至於有些我看起來似乎沒那麼嚴重的 應該可以在研究看看有沒有其他解套措施 -- 這篇只是打打嘴砲不要亂轉阿~ -- 身為一個鄉民 看戲是平常興趣 打嘴砲就跟家常便飯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73.13 ※ 編輯: flyplayer 來自: 61.227.73.13 (05/10 16:20)
xy9999:我以為這話題已經結束了.... 05/10 16:19
RunDll32:同上 05/10 16:20
RunDll32:ptthistory都寫了 05/10 16:20
nadoka:不要在這裡戰好嗎 05/10 16:21
nadoka:我懶人包都發完了 剩下來的就是司法程序了 05/10 16:21
nadoka:在這邊講什麼都沒用 法官判了才是真的 05/10 16:22
flyplayer:懶人包沒記錄到 有"熱心"鄉民寄信給被告 勸說他們要和解 05/10 16:24
nadoka:無法律背景 說了也是空談 05/10 16:30
civilian5566:在PTT這樣搞, 似乎蠻好賺的....XD 05/10 19:04
civilian5566:我之前告過一個在我網誌留XX娘的人, 法院才判1萬5 05/10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