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azwsx7788or:口頭約定 沒有錄音 = = 09/08 13:52
→ karvin:可惜我是唸嘴砲系的 09/08 13:53
推 tsctao:並且說好我錢給你後,大家互不相干,如果你還PO文就要賠我30 09/08 13:54
→ tsctao:萬 似乎兩邊都沒達到了阿 09/08 13:54
推 wizard828:口頭約定也算約定 買賣契約為不要式行為 09/08 14:07
推 susanoo:的確 但是舉證就是問題了 如果老師堅持沒有 小林也沒輒 09/08 14:21
→ susanoo:除非有錄音 09/08 14:21
推 aakira:口頭契約憑的是信用!!! 09/08 14:29
推 chuangtx:以上 都是懂法律的鄉民.. 09/08 14:35
→ qazwsx7788or:.....口頭約定 其中一方反悔 你要怎麼舉證 = = 09/08 14:56
推 cheesemi:錄音不是調通話紀錄就可以了嗎? 09/08 15:08
→ x3981:通聯記錄沒有錄音吧+_+ 起司正妹 09/08 15:13
→ cheesemi:不是那個 是警察可以調的那個通話錄音紀錄~~>< 09/08 15:15
推 penstand:電信公司不會錄音 錄音是指除非刻意監聽,錄音,才有可能 09/08 15:20
→ penstand:因為如果每個國民都要側錄起來 那錄音檔可能是無限大 09/08 15:21
→ lulalla:你講話中間如果講特定的名詞,比如說賓拉登之類的,會被美 09/08 15:22
→ lulalla:國的主機自動側錄,台灣有沒有這個科技不知道。 09/08 15:23
→ penstand:也要檢調鎖定的對象或是法院判定要監聽 不然是沒有錄音的 09/08 15:25
→ penstand:的確美國的防恐機制很完善 盡量不要講一些奇怪的話 09/08 15:35
→ cheesemi:原來是這樣...我還以為要調就有 XD 09/08 15:41
推 blueslovetw:不過車行好像說:我叫他不要去匯錢了...到底有沒匯成? 09/08 15:41
推 nosay:可以轉去法律版問看看... 09/08 17:38
推 palimba:舉證是關鍵 所以很多人(商家)就是憑藉此點有恃無恐 09/08 17:42
→ palimba:不過這兩篇心得文下來..哪邊對錯應該很明顯了 09/08 17:42
→ palimba:再走法律途徑其實對店家也不會有太大好處 09/08 17:43
→ shansin:要約承諾 契約成立 ... 麻煩的是舉證而已 ... 09/08 17:46
→ PlayPtt:1:契約是王道 2:口頭約定(走刑事的,檢察官會去調通聯) 09/08 17:48
推 flyfar:買方在自己的文章中也提到po文要賠賣方30萬,這不算證據嗎 09/08 18:35
推 ShaWaGer:隨時都有錄音 記得手機剛開始盛行時遠傳不提供警方錄音 09/08 20:11
→ ShaWaGer:檔 新聞鬧很大 09/08 20:11
推 susanoo:樓樓上 買方是引述賣方所說的話 買方自己並沒有答應啊 09/08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