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ameDesig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ngrywater (angry water)》之銘言: : 看板娘什麼的,已經蒐集不少意見,結論上次下過,結果還是有人沒看到又重提往事。 : 看板娘結論:絕對不考慮純日系、韓系風格。目前國外沒有玩家或某些遊戲討論區反映 : 過與台灣人相似建議,未來可能台灣區另出無看板娘版本 (但不保證),僅限台灣區使 : 用。 : 所以看板娘部分請別再提了。既然大家都說玩家只在意好玩的遊戲,也有玩家說有值得 : 一玩的部分,那就拜託請大家親自體驗看看是不是玩法上真的有值得玩的部分? : 國外就算只做醜爆的火柴棒人照樣可以上 App Store 排行榜第一名,也不是所謂的風 在下並非當下遊戲業界的,曾經是學習遊戲的過客,不過我還是把您當做前輩, 前輩分享自己的燒錢故事讓我回憶了一下。想想自己的出路選擇..覺得沒什麼好後悔的。 (題外話我自己放心裡不說了) 因為前輩分享自己的經驗,我說出我在美術上的建議。 "看板娘"沒問題,"臉部肖像"有問題。 這麼說好了,在網路時期不發達的年代,美術學生跑去書局買國外大師畫冊, 把不為人知的畫冊臨摩成作業或展出,在網路不發達的年代,沒有人知道。 同學與老師都沒在書冊看過此畫作,居然在當時,認為全抄畫冊畫的學生很利害。 黃衣服紫髮看板娘,臉部極似"波多野結衣",紅毛藍衣服看板娘臉部極似"氣質女神小雪" "但現在是網路年代,許多人都可以從搜尋器或google,找到一些侵權的圖片" 老實說,不要低估網路使用者的搜尋能力,網路使用者不是笨蛋, 這無論誰去google,都覺得臉太像..會有公評與與論...對製作方不利。 雷神王是要商業上架、要募資的遊戲,從研發者的角度而言,應該沒有侵權模糊地帶。 或許在一些人眼裡,學生作品或實驗性質作品可以犯這種錯, 但要上架要募資與販售的,有肖像侵權疑慮應該要極力避免, 就算被侵權者不在意,消費者會有觀感不佳的疑慮。 我相信前輩很用力賭上一切要做好雷神王,但與其付肖像權費用。 若您不想被正職人員干涉、影響您做遊戲的權力與執行力, 不妨聘請外包美術,對於美術知識、美學品味上,認知有高度的職業美術, 來幫您的畢生遊戲研發心力大作。 這是我給您的一點點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44.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meDesign/M.1435789373.A.A1D.html ※ 編輯: shivaeye (61.228.144.183), 07/02/2015 06: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