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ducts 環境保護產品
指以下三類產品,政府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優先採購,並得允許價差。
第一類產品:指該產品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且取的行政院環境
保護署認可之環保標章或與我國達成相互承認協議之外國環保標章使用許可者。
第二類產品:指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保標章產品項目之產品,產品或其原料之
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定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
或省能源,並發給證明文件者。
第三類產品: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
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