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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為批踢踢結婚板,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 板眾發文,不得因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條:[總則]   結婚板限定於結婚相關議題,偏離討論方向的議題, 如『雙姓』問題等全面禁止。 版務議題如有必須,板主會開放一篇文章讓大家推意見, 除此禁止板面發表版務議題,違者刪文+水桶三天。 2010/06/23 邊修#1C8E_Rn1 第二條:[文類規範] 【資訊文】 定義:「蜜月旅行湊團」、「二手轉售」、「合購」等。 額度:兩週限制一篇。 罰則一週內重複PO文→(劣退+水桶兩週) 資訊文超額→(劣退+視情節予以水桶) 按:1. 板主審核通過後標記S,板主/板友按G即可選擇篩選標記S的文章。 2. 資訊文超額定義: a. 兩週內,無論自刪、被板主刪除都屬於資訊文超額。 b. 7/07發過資訊文,7/21之後才可以再發文,否則視為資訊文超額。     結婚板非旅行板、買賣版、合購版,資訊文接受下面規範: 蜜月旅行湊團文,標題為:[資訊] 揪團-地點日數-時間         發文者身份限定新人,謝絕旅遊業者。      二手轉售文,標題為:[資訊] 二手-物品地點-時間         物品需與婚禮方面相關。 請將要賣的東西合併在同一篇文章中轉售。      合購文,發文標題為:[資訊] 合購-物品地點-時間 物品需與婚禮方面相關。 2010/07/01 公告禁止免費服務文,張貼罰則視同廣告文處理。#1CB3tH1M 【分享文】    張貼籌備婚禮過程之心得,發文標題為:[分享] 張貼內容請附上新人個人相簿連結,並依格式填寫內文。 ╭════════════════════════════╮ ║ ※分享文並受下列規範: ║ ║ (一)禁止直接公布廠商任何訊息。 ║ ║ (二)分享文禁止回文。 ║ ╰════════════════════════════╯ 【習俗文】 供板友們們提問婚禮習俗、婚嫁地方風俗不同,含紅包、伴娘等問題。 習俗文需能引發回應為限,並請充實提問內容,違者刪除文章 ※習俗文嚴禁攻擊任何人的想法、任何地方的風俗, 違者視為挑釁,劣退並水桶處置。 【心情文】 供板友們抒發籌備婚禮間的情緒, 請發文者盡量避免提及「死亡」、「自殘」等具渲染力負面字詞, 如發文引發過度迴響、版眾意見紛歧等事,將做鎖文處置。 【挑選文】 供板友們發表挑選飯店、喜餅、婚紗、新秘、婚攝等文, 標題請以:[挑選] 選購物品名稱 發表。 ╭════════════════════════════╮ ║ ※挑選文並受下列規範: ║ ║ (一)禁止直接貼出廠商連結。 ║ ╰════════════════════════════╯ 【甜蜜文】   供板友們分享求婚、訂婚、結婚的心情,若主要發表內容為分享婚紗照等, 請使用分享文類分享。 【徵文】 供板面徵文所用。 第三條:〔文章管理規範〕 【標題、分類錯誤】 標題、分類錯誤將以!標記,並推文告知,24小時內未修改即刻刪除。 【注音文】 違者一律刪除。 【字數限制】 禁止一行文,文章字數至少五十字,違者刪除。 【徵求文】 2010/06/19編修 #1C6w6Axk 徵求文請在每個月的置底文推文,徵求文一律刪除,累犯劣退。 【內容不當】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 或是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劣退。 【挑釁、謾罵】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 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利益性質】   文章、簽名檔內容含商業訊息、廠商連結, 意欲謀求個人利益、誘使人投票連署的文章,一律劣退,累犯追加水桶一年。 張貼免費服務文,依據此條處分。#1CB3tH1M 【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並視狀況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法律之規範】   文章、簽名檔內容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文章刪除並劣退。 視嚴重性加給水桶一個月處分。 依據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凡轉載、公布個人資料或水球紀錄、連續發文等皆依據本條處分。 第四條:[推文管理規範] 【推文總則】   推文違反上述條款,而文章本身並未違規者。原文以!鎖定處理。   原文被板主標記!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關注, 勿以任何方式回應(同標題亦同),違者文章刪除或劣退。   【惡意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廣告推文】 2010/07/11編修 #1CERmNoM 凡於文章推文、板面置底文張貼任何廠商資訊者,視為廣告推文。 水桶一年為處分。 *第二章:訴訟相關*   【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檢舉】 對於板上文章,違反板規而板主疏漏、未處理者,請一式三份寄到三位板主信箱。 文章發表時間、或是推文時間已超過一週,則超過追訴期,不可檢舉。 【警告、水桶】 板主對於使用者犯行不嚴重、或犯規在模糊地帶、多次挑戰板規界限者。 得以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處以水桶兩週處分。 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統不會自動解除,需以信件寄交任何板主予以解除, 除非有特殊情形,如水桶已達上限,板主才會解除水桶已到期之使用者。 【上訴】 對板主判決不服從,與板主溝通後未達共識者, 請自行備妥資料、證據至 L_LifePlan 提出申訴。 *第三章:板規之補充及修訂* 【補充】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修訂】   本板規得時視情況修訂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67.243 ※ 編輯: wilo 來自: 112.105.135.160 (06/19 00:43) ※ 編輯: wilo 來自: 112.105.135.160 (06/19 00:43) ※ 編輯: wilo 來自: 112.105.135.160 (06/23 19:59) ※ 編輯: wilo 來自: 112.105.135.160 (07/01 18:33)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0.245.125 (07/09 13:42)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0.245.125 (07/11 20:44) ※ 編輯: wilo 來自: 175.180.245.125 (07/14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