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blue (綠藍)
看板L_LifePlan
標題[檢舉] getmarry板主群處理爭議推文失職
時間Tue Jun 22 12:51:30 2010
一.被檢舉人ID:
wilo / LisaShie / HScarpetta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
getmarry
(b)此案簡述:
本人於2010年6月21日檢舉
#1C6ularF (GetMarry) 中有爭議的推文
詳 [附件一], Getmarry板主群以不受理作為回覆, 本人無法接受, 故申訴組長群
getmarry失職, 本人可以接受檢舉內容不受理的正當答辯, 但是無法接受以行政程序規避
責任的做法, 相關說明如下
首先本人於2010年6月21日收到板主回覆[附件二], 要求本人對
#1C6ularF (GetMarry)推
文檢舉依正常管道檢舉; 本人於2010年6月21日以一式三份格式將檢舉信發至板主信箱;
2010年6月22日Getmarry板主回覆本案不受理[附件三].
2010年6月22日板主群以下文字對本人檢舉進行回覆
=================
本板板主群業已於本板
#1C7QNrGu (GetMarry)中處分完畢。
此案不再接受檢舉,如仍有疑問,請依站方規定之管道申訴。
=================
本人之檢舉內容 [附件一] 乃針對taofanny及ntusnoopy帳號推文
但
#1C7QNrGu (GetMarry)之判決顯然與與本人主張毫無關聯
亦未說明本人之檢舉內容是否不構成檢舉要件
僅以行政手段規避本人檢舉
故本人要求板主群對本人之檢舉內容進行正面回應
若無回應, 本人即認為板主群認同該檢舉內容為合法, 日後板上出現類似推文也應受到權
利保障
本案板主群先要求本人依正常管道檢舉在先, 又以不受理此案檢舉在後, 明顯有規避此案
之行為, 故本人要求組長群糾正getmarry板之行為並對與本人檢舉給予正面回應
以上
greenblue
(c)補充說明: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
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附件一]
※ 引述《greenblue (綠藍)》之銘言: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 wilo LisaShie HScarpetta
: ---------------------------------------------------------------------------
: 針對文章代碼(AID): #1C6ularF 內容進行檢舉
: 檢舉taofanny 引戰及惡意推文
: 針對”乾你屁事”一言
: 板上所有文章均不干板友自家事 板友均以自身經驗及主觀意識進行討論
: taofanny言詞令人有引戰聯想
: 倘若板主認可”乾你屁事”之言論為恰當之言論
: 那99%文章都可推”乾你屁事” 因為這真的不干網友事
: 本人認為taofanny語氣不佳有引戰行為
: 此外本人請客辦幾桌與請誰與本文主旨無關
: 本人亦不願在板上回應
: 另以惡意推文行為檢舉
: [附件一]
: → tsofanny :喔 請問你辦幾桌 怎麼沒開放全國去吃? 06/19
13:09
: → tsofanny :這麼有錢這麼大方 難道你連路人甲乙丙丁都開放嘛? 06/19
13:10
: → tsofanny :不可能吧 既然你都限定賓客 那人家喜餅想給誰乾你屁 06/19
13:11
: → tsofanny :事呢?
: 檢舉ntusnoopy引戰
: 根據ntusnoopy之意 送喜餅給全省育幼院才不至於小心眼, 他才覺得了不起
: 言下之意, 沒有送的話就是沒甚麼了不起以及小心眼
: 根據本人及周遭親友婚慶經驗, 均無將喜餅送育幼院之行為, ntusnoopy之言論本人認
為
: 悖於社會常態, 故檢舉引戰
: [附件二]
: 06/19 16:55
: → ntusnoopy :你明天拿100盒去送全省的育幼院,那我才會覺得了不起 06/19
16:59
: → ntusnoopy :別太小心眼啊~
[附件二]
作者 wilo (㊣色研所所長)
標題 Re: 關於水桶判決
#1C7QNrGu
時間 Mon Jun 21 20:34:5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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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blue (綠藍)》之銘言:
: 一碼歸一碼
: 判決本人自會循正常管道申訴
: 至於本人的檢舉請板主群說明之
: greenblue
您好,關於檢舉,請依照板規程序進行檢舉。
[附件三]
greenblue 您好:
關於您的檢舉案內容,
#1C6ularF (GetMarry) 該文中有爭議的部份,
本板板主群業已於本板
#1C7QNrGu (GetMarry)中處分完畢。
此案不再接受檢舉,如仍有疑問,請依站方規定之管道申訴。
謝謝指教。
GetMarry板主群。
四.檢舉依據︰
(請"逐點"敘明被檢舉者違反之相關ptt的規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1. 板主群對於爭議推文採取立場偏頗的處理態度,失職
2. 板主群以行政手段對本人合理檢舉之權益採取漠視態度, 無法正面回應本人檢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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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39.160.224
推 QQGirl:與板主們溝通的信件請以"轉錄"的方式張貼在組務板上 06/22 14:52
→ greenblue:已轉錄 謝謝 06/2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