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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nstan (不招人妒是庸才~~)》之銘言: 我覺得如果要找人當伴娘 負責衣服,化妝,交通和食宿是很合理的 除非伴娘穿自己衣服 自己化妝做造型 沒花到額外的錢 不然這些費用新娘都應該買單 新娘應該給原po來回的高鐵車票加計程車錢 如果沒房間 至少也要安排住旅館 新娘沒把這考慮進去的話 令人很不可思議 伴娘已經出了"人力" 這樣很夠朋友了 沒道理要自付這些支出 還有 如果原po自己想搭客運就算了 如果新娘為省錢開口叫人搭客運 也非常不得體 : 原文恕刪~~ : 先撇開星期六住宿問題 : 交通費~在不管要不要當伴娘 : 都需要負擔的~~ : 可以溝通星期五晚上大約會幾點到 : 自己再做客運到火車站(聽說殺很大) : 再搭台鐵到新烏日站其實也不會說很麻煩 : 如果晚上7點左右到也通聯車很好等 : 這樣省下伍佰塊左右 : 星期六住宿的問題是比較棘手~~ : 看有無親戚朋友~依靠一下~~ : 或者跟伴娘家人說房間全讓出來(或讓兩間) : 讓他們家人去投靠親戚 : 這該是最不失待客之道 : 服裝的話~~就不要太誇張~當以後的婚禮服 : 以後也可以參加別人婚禮也比較得體 : (不是說原po之前服儀不得體) : 畢竟好友結婚一次而已 : 我上次當朋友伴郎早上六點忙到晚上快十二點才到家 : 當搶人司機~當親友司機~當場佈~當前導~ : 也是甘之如飴~如果你覺得值得就做吧 : 不值得就推拖掉吧~ : PS:可以越級提出申請~跟家人要點錢吧~~ : 畢竟一個月一萬出在台北真的過日子而已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