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兩個月來版面有出現兩次發文者利用修改文章刪除他人推文。
而版規3-2.惡意推文條已經有規範類似行為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部分任一規定者。
但為了避免使用者誤以為在某些情況下自己有刪除推文之權利,
現在此公告本版對於修刪推文之處理原則如下,往後再犯一律水桶兩週
1.利用修文竄改他人推文--
依照站方界定一律違規,這部份不管過去現在未來都一樣毫無討論空間。
2.因推文某些內容不舒服欲刪除之--
這部份站方的態度是認定推文及回文一樣,
都是版友的基本權利,
若要進行刪除,
必須經過推文者同意,或經板主認定確有違反版規的事宜。
但因為板主沒有修他人文章之推文的權限,
若原發文者得不到推文者認可您的刪除動作,
請「務必」先徵板主同意後,
始得移除該推文。
不得在未跟板主申請前先行刪除之。
本公告發文後,修、刪推文者一律依照版規處置。
birdy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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