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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要說,真的是很遺憾看到法務部已經在做了這麼多的情況下 還有版主現在這樣處理的,讓我覺得實在有點無奈O_Q #1Nl07r_K (BM) 這篇我實在很難去想像 裡面有什麼狀況是我有漏掉的 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資料和應對方式都放在這邊了,你沒有找尋運用那我也是很無奈 --------------------------------------------------------------- 我簡單幫你整理一下 首先這個案件A板主的部分是已經偵查庭結束了 不過也只有他的部分而已,其他人應該會繼續開,或是調解結束後還會再開一次偵查庭。 你接下來需要的是,具狀陳報。 寫個狀紙過去後,這場遊戲就結束了。 律師也很清楚,這個案件對板主而言絕對是不起訴, 所以他把遊戲拉到調解這邊去。 在檢察官做出結果之前,他可以透過調解程序來要錢,之後把這個案件撤掉。 而且,他一定是透過IP來找人,如果找不到人,那麼當然是看看能不能找板主要錢。 這個案件,你們接下來就是要寫好狀紙然後寄過去給檢察官以及對方律師 之後就可以不用再理會,除非檢察官又要再開偵查庭。 為什麼我這麼確定這個案件會不起訴? 很簡單,你可以看這篇 #1NcOafwi (Gossiping) 甚至是最近剛出來的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5抗1289 有一個宗教因為有人上來分享說他女朋友因為信宗教信到分手 還有鄉民的家人也是信這個宗教信到家庭分裂 下面一堆人說邪教邪到不行 這個宗教就開吉了 還要我把八卦版版主交出來 之前勞資議題一堆人說鬼島鬼公司的 大家各種分享公司加班時數有多麼地會規避法律 每個"為了員工好"的公司吉我們吉到一個不行 全部都是不起訴 輸給PTT法務部的律師,大概律師證湊一湊剛好可以弄出一副撲克牌 很簡單,只要沒有無的放矢辱罵等等,在現在基於保護高言論自由的情況 原則上很多都會不起訴,更不用講公司餐廳不能接受負評的, 玻璃心是不是? 那就不要上網看阿。 所以呢,你的狀紙呢 主要的內容 大概就是 #1Nl07r_K (BM) 的第二點和第三點 你仔細看,我幾乎早就已經幫板主的解套都寫在上面了 二、說要幫忙刪除妨害名譽文章不然就告的 版主非司法單位,難以自行判斷站內文章是否為真實、是否侵害他人權利。 且基於保障使用者之言論自由,惟於有相當理由足認站內文章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時,才會主動刪文。此外本站為學術網站,版主等管理者皆為志工性質,僅就 維護平台運行而為基本管理,與一般商業網站有著利益收受對價關係需要負積極監督管理 義務之管理職有別。 三、A跟板主說B的文章有問題(但是就沒違反板規) 不然要連板主一起告 使用者公開張貼之內容由使用者自負責任,該文若有任何違法事實,請自行對發文者或推 文者提告。請自行就公開資訊自行蒐證負舉證責任,並於案件確定終結後提供判決書等其 相關資料予本板,本板將依法院裁決處理該文。 -------------------------------------------------------------- 這是學術網站,你和我都一樣沒跟PTT拿錢,是要版主負什麼管理義務 一開始的使用者條款也說明了使用者的責任,而這些東西都是你可以拿來用 出示就可以全身而退的 怎麼會等到開完庭後才來求救呢? 去吧,把上面那些寫一寫, 最後再加上基於上述原因,本人認為無調解之必要,因此不克前往O月O日之調解程序 請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最後,你覺得你在一間公司嗎? 我們是學術網路,好嗎? 不是一間公司,也不是一個團體。 很多老檢察官就還是只會那套就是嚇人後趕快調解 你們和解後我們快點結案這樣 律師如果他會問說這是不是一間公司,擺明了也是和這種老檢察官差不多 不懂網路文化的。 這也是為什麼,就算再大的宗教,再大的公司法務律師團隊都不會贏的原因 因為他們的訴訟策略很舊,不了解網路只想要要過去的情況來處理這些事情 當然就是只有被當菜的成分啦..................檢察官最後也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 加油,再去拿下一個不起訴處分吧。 鬼老闆又怎樣,怕人知道那麼鬼喔? 鬼島就是有這些鬼老闆才會鬼好嗎? 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hydra60319 (收收)》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salary版版主 : 約一個月前我與另位版主收到刑事警察局通知書 : 有位劉姓民眾認為版上的文章有問題 : 所以告了兩位版主妨礙名譽 : 目前進度是做完筆錄 : 另位版主今日開完偵查庭,我則是還未接到通知 : 因該位版主因此事件決定卸任,所以無法上BM版 : 他今日開完庭有些疑問 : 但因不太想要在公開的版面討論自己被告的事情 : 所以由我協助發文 : 我原本也是告訴該位版主,這件事應該會以不起訴處分落幕 : 沒想到變成有點棘手的狀況 : 還請各位協助 : ----------------------------------- : 各位板主們大家好, : 先前因板友張貼某公司負面評價文,該公司對PO文者及板主提告(妨礙名譽), : 上個月曾去警政署做過筆錄,從當天對談的過程中以為應該沒事了, : 有得知後續檢察官會再問一次,今天剛完成偵查庭的流程,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 : 今天的偵查庭除檢察官、書記官、一個類似警察的人在場, : 其餘有我、告訴人及告訴人的律師。 : 檢察官大概問了以下幾個問題: : 「當板主多久?該篇文章是否在我任內時(由板友)張貼的?」 : 「板規怎麼訂的?怎樣會違規?怎麼處理?」 : 以上都跟之前警察問的內容大同小異,但接下來事情的發展有點出乎我意料... : 由於我前面有舉例,如果有挑釁、辱罵等行為出現,板主會處理, : 檢察官就拿告訴人提供的PTT截圖畫面,說:「底下都罵成這樣了你們還不處理嗎?」 : 然後請我看紙本畫面,其中他提到有個推文是"鬼島 鬼老闆"。 : 後來有說:「如果這樣都不處理(沒違規!?),那還需要板主做甚麼?」 : 當下的語氣讓我有點嚇到,不知該怎麼回話...囧 : 至於告訴人跟律師則是說明這篇文章影響他們公司的生意等等,在此就不多加贅述。 : 檢察官跟告訴人&律師說: : 「對方只是學生(從外表推斷吧),可能經濟能力也不足, : 你們應該是想告PO文者,這是告訴乃論罪,你們希望怎麼處理?」 : 然後跟我說: : 「要當板主就要盡到責任,不能放任這種文章蔓延,板主不是那麼好當的(之類的)」 : 最後檢察官問我們是否同意送調解委員會,我也不知該怎麼回應,最後雙方都同意了。 : 對方表示想多了解情況(總共六人被告,我好像是第一個出席偵查庭的), : 回去再討論一下,結束後對方的律師有遞名片給我,問我是個人還是公司, : 一開始我以為他是要問我是不是上班族,後來又問:「你們公司會怎麼處理?」 : 我才發現他好像是要問PTT板主是不是一個公司之類的,我是不太懂他問這個問題的目的 : 原本瞭解到的狀況是,偵查庭結束應該會收到不起訴通知書, : 結果事情的發展跟我預期的不太一樣,想請教各位板主三個問題: : 1.這樣的流程是正常的嗎?我是否不應該答應走調解委員會@@ : 2.下次出席調解委員會時,是否應找律師陪同?PTT有這方面的資源可以協助嗎? : 3.今天的過程中,就我個人感覺,檢察官覺得我處理板務有瑕疵,沒盡到應有的責任, : 跟之前警察看待此案的態度明顯不同,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實在不知該如何處理,先謝謝各位的協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44.140
BigCat: 辛苦了 orz 09/17 01:16
qiaffvvf: 推推 09/17 01:33
maxxsu: 推乘五~ 乘五好棒棒(拇指 09/17 01:34
LLsolo: 樓上過氣版主 = =+ 09/17 01:42
hsnuonly: 可以多分析一些這些司法官的話術跟策略嗎XDD 09/17 01:54
※ 編輯: LLsolo (61.231.44.140), 09/17/2016 02:47:50
kuramylove: 好帥喔 覺得戀愛惹 09/17 02:48
FantasyNova: 我只是小小公司法務 但我也戀愛惹 LL 94狂 09/17 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