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問題來了。妳當初為什麼願意嫁給他?就為了亡者遺願?這樣也太善良了吧......
: : 所以我想,他應該還是有什麼優點在的,他還有什麼地方是值得愛的。
: : 只是,在經歷這樣的事件後,他的優點和缺點,妳要如何取捨。
: : 我三月底結婚,上星期五才去辦了結婚登記,有點感傷。
: : 我拿了從小看到大的戶口名簿和身分證,和老公去戶政事務所;
: : 我看著老公將兩家的戶口名簿交出去,兩人身分證交出去,兩人各三張
: : 照片交出去,結婚證書交出去,公公和兩人的印章蓋章,簽名...
: : 看著到手的新身分證,配偶欄不再空白,原本優美的手寫字體變成醜醜
: : 的電腦字;而我家的戶口名簿裡,我被劃掉了,底下小小地註明遷出日期
: : ... 忽然蠻想哭的...
: 看到這樣....即使我是男生....還是覺得有些悲哀....女生就不是人嗎?
: 但是這樣的法律我個人覺得實在很偏頗...嫁娶難道就差這麼多?
恩。。。。
我想這邊要強調的,應該是將戶口遷出原生家庭的感覺。
法律上面,並不是代表跟原生家庭就此毫無瓜葛!!
你疼惜你愛的那個人,就應當知道,每個人都是經由原生家庭的扶養教育,
都是原生家庭的寶貝,你待他(她)不好,原生家庭都會給予保護跟支援^^
: 嫁出去了...死了就變成別家的鬼了嗎?...害我以後真的不太想生女孩...
: 因為當她嫁出去的那一刻...似乎要再幫她就很難使得上力了...
: 忽然有一種感覺...以後一定要好好疼老婆....
: 因為她是放棄她家的身份...身為她家的尊嚴..嫁給我....
其實,我很不喜歡使用到"嫁"這個字!!
今天我結了婚,我多了一個對對方家庭的義務,參與對方家庭的一切,
並不分是婆家或是岳家,每個走進婚姻的人也不並代表就跟原生家庭切
斷關係:)
法律上面來說,結婚之後,女兒的這個身分永遠不會消失^^
唔~~我個人接受女性主義的觀點跟一些想法,所以我不太能接受那句潑
出去的水這類話!!
而真要就法律上面來說,女兒對原生家庭的權利跟義務都還在,女兒還
是有扶養父母親的義務,還是有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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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是要承諾對方一個家 一個充滿幸福的家
偶有爭吵 偶有意見相佐 但是 幸福是要靠智慧去協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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