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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mbler (tumbler)》之銘言: : 已爬文也翻過精華區 : 也用Google找過了 : 看到的都是一些法令 : 我想問得是實際一點的問題 : 如果婚後才要去辦夫妻分別財產制 : 到底步驟是怎麼樣啊? : 有沒有網友實際去辦過的啊? : 是要找律師?or直接找法院公證人? : 要花多少錢? : and結婚兩三年後才辦理,所謂要先清算雙方財產的意思是? : (把兩個人的動產和不動產都寫下來?) : 有可以下載的表格樣式嗎? : 法令的部份我已經了解了 : 我想知道實際上去辦要從哪著手 : 希望有辦過的網友提供一下經驗 : 感激不盡!! 不用找律師。 因為這只是一種私人的契約,雙方面約定並且同意即可成立, 只是,可能涉及不動產的歸屬,所以必須到所屬地方法院登記 。 當然這部分是需要繳交規費,這個都可以到法院去詢問^^ 以下附上http://www.2-fishes.com/B008.htm 女人的貼身保鑣 李永然 著 所提供的表格,分別是夫妻分別財產制契約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制契約的契約範本 == (一)夫妻分別財產制契約 立夫妻財產制契約書人 夫OOO、妻OOO,今經雙方同意,選擇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各保有其財產所有權、管理權及使用收益權。 第二條 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夫或妻職業上必須之物,夫或妻所受之贈與物經贈與 人聲明為其特有財產等特有財產,其所有、管理、使用收益等權,均同前條之約 定。 第三條 夫或妻對依民法第1046、1047條規定所負之債務,各自負清償責任。 第四條 夫得請求妻對於家庭生活費用為相當之負擔。 第五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雙方共同向管轄法院聲請登記。 第六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對於登記前夫或妻所負債之債權人,不生效力,亦不生 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第七條 雙方財產如所附目錄所載。 立契約書人 夫; 身分證號碼; 住所; 妻; 身分證號碼; 住所; ====== (二)夫妻共同財產制契約 立夫妻財產制契約書人 夫OOO、妻OOO,今經雙方同意,選擇共同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其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其 共同財產,夫妻之一方,不得處分其應有部分。如對於共同財產為處分時,應 得他方同意。但為管理上所必要之處分不在此限。 第二條 共同財產由夫(妻)管理,其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三條 坐落OO縣(市)OO段OOO號土地及地上建物一棟保留為夫OOO特有財產。 第四條 坐落OO縣(市)OO段OOO號土地及地上建物一棟及車號OOOO之自小客車一部保留 為妻OOO特有財產。 第五條 雙方就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停止,共同向管轄法院聲請登記。 第六條 財產目錄如附件。 立契約書人 夫; 身分證號碼; 住所; 妻; 身分證號碼; 住所; ================================================================ 大致上都是這樣的契約格式,不過建議可以跑一趟法院去詢問一下^_^ -- ╭────────────────────╮ 婚姻 是要承諾對方一個家 一個充滿幸福的家 偶有爭吵 偶有意見相佐 但是 幸福是要靠智慧去協調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210
tumbler:感謝~~ 59.104.182.50 07/05
> -------------------------------------------------------------------------- < 作者: yeweisnine (異類˙女生) 看板: GetMarry 標題: Re: [問題] 夫妻分別財產制 時間: Tue Jul 5 19:36:40 2005 ※ 引述《funf526 (GreatoMuta女友)》之銘言: : 那有沒有離婚後贍養費的契約?? : 應該有吧喔 : 就是結婚的時候要講好 : 如果有一方搞外遇 離婚的時候要陪對方多少錢 : 這各在外國好像很正常?? 不可行。 最多只有 ↓↓↓↓↓↓↓↓↓↓↓↓↓↓↓↓↓↓↓↓↓↓↓↓↓↓↓↓↓↓ 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 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______元。 ↑↑↑↑↑↑↑↑↑↑↑↑↑↑↑↑↑↑↑↑↑↑↑↑↑↑↑↑↑↑ 我們的法律不承認婚前約定萬一離婚時的相關契約,定了也沒有效力 可言。 -- ╭────────────────────╮ 婚姻 是要承諾對方一個家 一個充滿幸福的家 偶有爭吵 偶有意見相佐 但是 幸福是要靠智慧去協調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210
funf526:真的還假的啊? 怎麼聽田麗說一定要簽這種契約?140.122.185.175 07/05
> -------------------------------------------------------------------------- < 作者: yeweisnine (異類˙女生) 看板: GetMarry 標題: Re: [問題] 夫妻分別財產制 時間: Tue Jul 5 20:14:20 2005
funf526:真的還假的啊? 怎麼聽田麗說一定要簽這種契約?140.122.185.175 07/05
簽訂婚前契約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約定將來離婚時要怎樣怎樣的 ,所以才說如果婚前契約約定將來離婚的話,有過失之一方必須給 於另一方相當的補償(不論是金錢還是其他方式),都是無效的。 在我們的法律上面婚姻是神聖的,此類約定內容是違反公序良俗的 ,所以才說不可行。 換句話說,不得約定﹔ 夫或妻結婚後不得探視、孝順父母; 夫妻之一方得任意與第三人發生性關係; 結婚後數月或數年夫妻不得同居、不得發生性行為; 夫或妻不得信仰特定宗教; 或恐有受他方虐待、他方發生重婚、通姦等情事,而在「婚前協議」內預先 約定有關分居條款或離條款等˙˙˙ -- ╭────────────────────╮ 婚姻 是要承諾對方一個家 一個充滿幸福的家 偶有爭吵 偶有意見相佐 但是 幸福是要靠智慧去協調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210
funf526:謝謝解釋 嚇了一跳 那 結婚後約定可以嗎?140.122.185.175 07/05
yeweisnine:意思是一樣的,不能假定有一天會離婚的。 219.84.62.210 07/05
funf526:回想其他台灣法律真不公平 誰叫是男人定的140.122.185.175 07/05
funf526:妓女猖獗 就沒聽過牛郎猖獗滿街 男人偷吃太容易140.122.185.175 07/05
yeweisnine:假定可以有這樣的約定,受害者依然是女生。 219.84.62.210 07/05
funf526:恩 才發現原來是版大 那為什麼ㄌㄟ?140.122.185.175 07/05
> -------------------------------------------------------------------------- < 作者: yeweisnine (異類˙女生) 看板: GetMarry 標題: Re: [問題] 夫妻分別財產制 時間: Tue Jul 5 22:41:39 2005
yeweisnine:假定可以有這樣的約定,受害者依然是女生。 219.84.62.210 07/05
funf526:恩 才發現原來是版大 那為什麼ㄌㄟ?140.122.185.175 07/05
關於台灣的法律對於女性的不公平現象,經過那麼多年來婦運界前輩 的努力之後,大部分的不公平的法律,都大致上得到修正。 但是,法律修正之後,懂得人有多少呢? 很多人都說不公平,但是有嘗試過去尋找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嗎? 大部分是沒有的,至少在結婚前沒有,可能不應該說沒有,而是她沒 有那個環境告訴她,逆來順受是不對的..在婚姻中遇到問題是可以尋 找相關人員協助的,但是她們不知道有這樣的機構可以幫忙。 為什麼? 不用說這些整體社會中的弱勢婦女,就連受過高等教育的女生裡面, 有多少女生懂得如何在婚姻中保護自己←我說的是法律上。 結婚如何有效成立、子女姓氏、夫妻財產制度、離婚要怎麼離、離婚 後未成年子女親權行使等等的,這些跟婚姻相關的法律規定,有多少 人是真的有認真研究過.....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整個社會或許是父權被保護,但是,女生是努力去找尋方法去突破, 還是用一句法律不保護女人來消極抵抗呢? 當然,上述說法並不代表受害者都是女生^_^ 我說這樣的約定,受害者依然是女生,我想應該要加上幾個字.. 受害者大部分都會是女生 因為,只要是屬於弱勢不懂不會不願意爭取的一方,就是再多的法律 上保護,都是空談。 -- ╭────────────────────╮ 婚姻 是要承諾對方一個家 一個充滿幸福的家 偶有爭吵 偶有意見相佐 但是 幸福是要靠智慧去協調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210
dymagic:沒話說~結婚本來是件很健康的事情結果好像很恐怖 140.112.244.46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