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GetMarry
標題Re: [心情]被嫉妒的幸福
時間Fri Jul 24 21:17:18 2009
※ 引述《allisoncat (我思故我在)》之銘言:
: 我姐會說:還沒嫁過去就要讓人家養
就算妳交往過程中被妳男友養 那也是養這幾年而已
小從到大 妳家人養妳二十年以上 (父母恩重難報)
: 我跟姊姊說有一件事情我跟我媽的意見不同
: 她忽然話鋒一轉
: 開始說:你還沒有畢業工作賺錢,沒有先回饋家裡就先嫁人
: 家裡房貸你沒有分擔這沒關係.....~@!@!#@$#^&*&*&(
女人"結婚"後 也是可以拿錢回家養家啊!
不然養女人的父母 不就比養男人的父母吃虧太多?
(我和我先生 有各自給自己父母孝親費 自己想給自己父母多少 自己決定 自己負責)
至於"嫁"人的話 我不知妳夫家人會不會有甚麼"傳統"的定義?
(譬如叫女人少回娘家 婚姻板有這種例 而且連男人自己腦袋都很"傳統" 讓女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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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夫婦前後花了20多年,養大一隻可愛的小動物,名叫小花;小花26歲那一年,甲夫婦把
牠全身上下打扮的漂漂亮亮,繫上大蝴蝶結,宛如一個禮物,兩方講好以20萬元價格交易
小花,所以乙夫婦給甲夫婦20萬元。當甲夫婦把牠送到乙夫婦家臨別時,甲夫婦與小花都
哭了,甲夫婦希望對方從此善待小花。我們不知道乙夫婦到底會不會善待小花,只知小花
從此換了主人... 然而,甲夫婦送走的只是一隻小花,還是一隻像會生金蛋的母雞???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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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xyjiang :基本上妳爽就好,專挑文章語病來批判並沒有比較高明! 07/24 21:38
→ nxyjiang :每個家庭情況截然不同,個人經驗的參考價值是很小的 07/24 21:41
※ 編輯: ami65 來自: 218.168.183.4 (07/24 22:39)
→ bunnys :再怎樣都沒你買房子給老公住還當女傭二件事傳統了 07/24 22:58
→ maleccc :哇~ 是教母........ 07/25 08:00
→ neawen :你那堆括號跟最後一段不用說沒有關係 07/25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