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lrhona (Valrhona)》之銘言:
: 我想……
: 就我之前的文章應該很容易可以看出來
: 我是那種比較傳統的女生
: 我覺得嫁作人家的媳婦,就要挑起媳婦的責任
: 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族的事?
: 就男生而言可能沒差
: 但就女生而言,我的確認為女生是"嫁進"一個家庭
: 我家大概就是之前版友說的那種恐怖的家庭
: 雖然我家沒有欠債
: 但是我們是地震受災戶(不是921……是更早的一個)
: 我們以前住在花蓮山上,地震後因為怕了所以搬到平地
: 一無所有兼一無所長的來到平地,所以我們家很忙
: 白天務農晚上賣小吃空閒時候還幫人家改衣服
: 我小學時候就是這樣過的,一直縫縫補補幫人家改衣服
: 當時我大哥有一個女友,有時候會來我家
: 說真的,她是女友,不是媳婦
: 當然她並沒有任何義務幫忙,所以對她的大小姐行徑我沒有什麼話可說
: 但是全家忙裏忙外的時候她一個人閒在那邊總是覺得有點怪怪的
: 其實不是怪她什麼
: 但是如果她願意起身幫忙端一盤給客人,我們會萬分感激
: 如果願意幫忙洗一個盤子甚至捉一隻菜蟲,對我們而言都是莫大的幫助
: 我大哥不擅務農,他會織布
: 我縫衣服縫到眼睛痠時就去幫他捻絲
: 織布是很麻煩的,要捻絲,絲要紡紗,紗才能做成布
: 我們全家每一點點零碎到不行的時間都用來幫他做那些繁瑣又不用腦袋的活計
: 真的很忙很忙很忙,現在想起來就覺得恐怖
: 可是她沒幫忙就算了,抱怨她來了我大哥都沒空理她o_O
: 而且因為我們本來來自山上,本來就不是都市人
: 偶有閒暇一起吃飯時,她說的話跟我們說的話好像都搭不上……
: 我弟弟有時候會去海邊抓牡蠣
: 每次抓了一麻袋回來我們都很高興地開牡蠣準備第二天賣錢
: 開牡蠣其實相當辛苦
: 但是一邊開一邊玩鬧也是挺有趣
: 她從來不肯開牡蠣,嫌那腥味弄髒她
: 也希望我大哥不要來跟我們一起開牡蠣,省得腥
: 但是這是家族活動,怎麼可能為了她而放棄跟整個家族的交流……
: 並不是希望她也來幫我們開牡蠣
: 可是如果能坐在我大哥身旁看他開,能陪我們聊聊天
: 我們可以更了解她一些……
: 後來怎樣我也不知道,總之她並不是很受我們家族歡迎,後來也沒有嫁
我覺得是不能怪她拉...可是如果因為這樣分開也好...
因為來自不同的家庭本來就有不同的習慣 ...
不能說她這樣是錯的..而且如果我是你..我會覺得她本來就不用幫忙...
畢竟她是客人...而且如果她平常沒有做習慣這些事情...
真的不能怪她...只是看她態度表達如果太強烈的惡感...
那麼這樣可能就真的得考慮分開了...畢竟..有一些差異不是說說就可以消除的
: 不過後來我二哥倒是結婚了
: 娶的是某一個議員的女兒,算是有錢人吧
: 因為有錢,所以結婚時辦理了夫妻財產分開
: 這也好,我相信我二哥娶她也不是貪她的錢
: 不過婚後不太幸福,所以離婚了
: (留了一個小女孩子我二哥又不會帶,只苦了我跟我姐姐><)
: 其實已經很好了啦,我家沒有債務壓力
: 但是他們買房子時,說好一人出一半
: 對她而言,出那一半簡單得很,對我二哥而言卻是一大重擔
: 那時我家賺錢的人只有爸媽跟大哥二哥,二哥還得拿錢回家
那你二嫂有因為這樣而抱怨嘛?
我覺得買房子一人一半如果是他們夫妻講好的...
那身為二哥家人的你們真的不要這樣說她比較好...
而且我覺得二嫂也很可憐ㄚ...突然從養尊處優的家庭跑到你們家..
我覺得中間如果有習慣不同的問題..
應該要溝通以及互相體諒.....彼此各讓一步
當然如果跟你二嫂說了之後她還是我行我素...
那她真的任性過頭..太過豬面...
: 我們家的小孩還沒長大,還需要養,這其實也不關我二嫂的事
: 但是我二哥因為有經濟壓力,天天早出晚歸兼好幾份差也沒空陪她
: 又兼家務分工,累得半死的回來還要洗衣服跟拖地
: 她沒有工作,整天閒閒在家
: 其實我們有指望她拿錢回來嗎?也不是這樣說
: 只是希望她體諒一下二哥,不要那麼計較,多做一些家事
: 當然不關她的事,只是,多多體諒……
我覺得這也不能怪她...你有沒有想過...
如果這是在結婚前你二哥答應她可以什麼都不做的..
那其實她什麼錯也沒有...你們不該因為她怎麼做而怪她的...
當然...如果是婚前什麼都沒講..她自己理所當然的當少奶奶..
那麼你們還是不能怪她....她可能也只是因為家裡的習慣而已...
而最重要的問題是....婚前把一些重要的事情溝通講好才對....
: 婚姻是你們兩個人的事沒錯,當然我們一家子她都可以不要管
: 因為她只是嫁給我二哥,不是嫁給我們家
: 但是我二哥肩上的重擔,總是希望做妻子的能多體諒一些……
: 我們家的女孩子一到國中畢業就會被丟出去自力更生自生自滅,男孩子才能繼續栽培
: 所以早婚的多,我妹妹16歲就已經結婚,妹婿26,正是適婚年齡
: 我19歲時結婚,我先生當時18歲,台東人
: 他父母離異,母親獨居台北,他跟爸爸住在台東
: 我16歲左右認識他,當時我正在台北讀高中
: 我每個禮拜都會去跟他媽媽請安,去陪陪他媽媽,幫忙打掃打掃,陪她說說話……
: 其實當時我根本還沒嫁
: 更何況我打算嫁的人是他而不是他家
: 他媽媽不關我的事,而且他媽媽已經離婚出來根本也不算他家的人
: 但是,我想,對長輩,總該多點疼惜……
: 獨居在台北,不寂寞嗎?
: 我還年輕,幫忙做些粗活,把環境弄得乾淨讓他媽媽住起來舒服
: 這對我來說不是難事,對長輩而言卻很窩心,那我為什麼不做呢
: 寒暑假我都會到台東他家去
: 因為他家裏沒有女人
: 所以我總是會燒些好菜,把環境裏裏外外弄乾淨
: 把東西收好清理好,棉被曬一曬
: 其實我不弄,他們也一樣可以過活啊
: 但是弄一下又不會怎樣,為什麼不弄呢
: 我先生家境也貧困,母親離異,而父親一直無業
: 他家的經濟只靠低收入戶補助跟兩位哥哥打零工的錢
: (我兩個哥哥大我很多,已在工作,而他哥哥只比他大兩三歲,都還是學生)
: 也因為有低收入戶證明,他拿獎學金非常容易
: 其實我們一直希望能多存一點錢以備將來共同生活
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我覺得孝順長輩跟要不要聽他們的話是兩回事..
1.如果長輩根本在某些事件上是不講理的, 很情緒化的,溝通不了的,真的不要鳥她!
2.畢竟大家人生父母養..自己發自內心的孝順跟幫忙體諒是應該的....但是重點是..
要講道理...不講道理的話只有一種情形我會選擇讓我先生好做人...那就是...
如果我婆家對我不好..或言語上不喜歡我....但是我先生可以擔當起一切..
適時的為我講話...或是先幫我們調停...不要讓我受傷害...那我還是可以孝順他父母
讓他好做人...
3.既然是一家人..就要有互助的精神...但是為非作歹留下來的爛攤子...那就放給她爛!
: 但是,我能阻止他拿錢回家嗎?
: 我不會,就像他也不會阻止我拿錢回家一樣
: 其實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存錢是我們兩個人的事
: 但是他家裏經濟不好難道可以不關我的事嗎
: 不可以
: 因為他就是有當兒子的責任,而我嫁給他,我就要跟他一起挑起這個責任
唉....這真的要看狀況拉..
你的狀況我覺得幫忙是真的應該的....
: 我仍然認為婚姻離異受傷的不會只有兩個人
: 除了小孩子的問題先不說
: 其實家族也是會受傷的
: 親家公親家母並非不用交往
: 突然換了個親家多少也會有些失落
: 娶誰嫁誰也可以說自己高興就好,沒人管得著
: 但是,父母雖然沒有權利為你負責,他們還是會傷心
: 辛苦養到這麼大,偷偷跑去跟別人結婚,連一聲告知也沒有
偷偷結婚是不太好拉....
受到大家一起祝福是比較好..
但是如果父母不講理ㄚ....實在真的也不要管太多拉..
: 這不是太不尊重了嗎
: 擔心自己的小孩嫁得不好娶得不好,婚姻生活受苦了
: 當然也可以倔強說過得不好是自己負責,父母的心疼管不了事
: 但是你自己負起責任了,父母親一樣會覺得心傷
: 當初不管父母的警告自己結婚
: 然後婚姻過得不好然後離婚
其實這不一定是有因果關係....
因為有時候離婚也有可能是因為父母一直從中作梗...
我就看過很多是這樣....
不過如果是正常狀況下...我同意你的說法..
: 當然可以倔強地說,我自己負責,用不著你們替我後悔
: 但人真的是獨立的個體嗎?
: 父母真的可以因為這樣,就再也不管你再也不煩心了嗎
: 嘴裏說孩子高興就好,但是心裏難道不難過嗎
: 我覺得婚姻還是有很多種
: 像我現在根本還是學生,沒有跟先生同住更沒有跟公婆同住
: 只有寒暑假才挑起一個媳婦的責任
: 所以我想我並不是非常有資格大談婚姻
婚姻的型態本來就是很多種...
其實你不用這樣說...
: 以上所述也只是我個人想法
: 我想的確有人可以結了婚後只是多了個身份,什麼也沒多出來
: 但我想那只是暫時的,因為那還沒有真正嚐到什麼叫做婚姻
: 法律上確實已經結婚
: 但實質上卻沒有什麼很實際的婚姻經驗
: 因為彼此都沒有踏入對方的生活也沒有踏入對方的家族
: 但除非婚姻可以永遠如此,不然真的只能說還沒有真正嘗試什麼叫婚姻
婚姻狀態不是只有一種..
而難題不是不可避免...很多是可以透過溝通或科技來改善或排解糾紛的..
: 像我妹妹連過年都要在夫家過了
: 因為我夫家不過年,但是我們家過年有很多禮俗,所以我在家幫忙過年
: 我妹妹嫁到一個一樣重禮俗的夫家,所以過年就得要張羅一些雜七雜八年菜跟拜拜
: 她跟她先生一起住在台中
: 兩個人除了面對每天柴米油鹽,還有房貸跟管理費
: 他先生要把電視櫃拿來當酒櫃,她想拿來當書櫃
: 他先生想要用便宜易修的日光燈,她想用省空間光線柔和的嵌燈
: 傳統馬桶容易修理不易壞,但懸壁馬桶只有55cm,省空間……
: 我想有很多事情,不是住在一起,真的無法想像……
你說的沒錯....我家也有這些ㄚ..
其實就是看什麼方面自己覺得是小事...順他們的意就算了...
什麼是自己不能忍受的...那就多溝同協調...不一定得全面讓步...
也不一定得事事要別人順自己的意....
反正這就是相處的藝術....
這些瑣碎的問題其實沒有這麼恐怖拉...
恐怖的只是如果有人非常的堅持己見..都要爭到贏的話..
溝通不良就很痛苦..
所以我們應該尊重差異性...這樣其實就沒那麼痛苦了...
而這樣的溝通模式應該在婚前就建立起來...
凡事不要悶著在心裡抱怨...
: 早婚我想可能不是不好
: 因為我們家族都早婚,我看我姐姐跟我妹妹婚姻也都不錯
: 但是基本上我是贊成同居試婚的
同居只有在一種狀況下我會同意別人這麼做(我自己不同意)
如果同居關係可以是很健康很大方的由當事人講出來..
那就很好...
不然的話...若要我說同居和結婚有什麼不同...
這就是很大的不同....
除非當事人完全不受制於社會觀念..
可以大方高興的分享自己與自己喜愛的人同居的喜悅..
不然的話...
既然責任是一半的...那麼就是留給自己很大的退路..
一旦有退路...大部分愛就不會完全付出....
不然我也可以拿有人問的:"既然如此,幹麻結婚?"的理由問同樣相反的問題
"既然如此,幹麻不結婚 "
所以關鍵就是在...當事人就是不能詔告天下開心的說..:"我們同居了"
如果可以的話...那我可以說真的沒差...如果不行..
那就是這麼大大大的差別...1
: 我覺得婚姻跟戀愛真的是差很多
: 我姐姐跟我妹妹也都有先同居過再結婚,只有我沒有
: 我現在婚姻沒問題,但我不覺得我可以用我的經驗鼓勵別人早婚
: 因為我覺得那是我的運氣好……
其實早婚或晚婚或不婚都沒關係...真的都沒關係...
這種事也是鼓勵不來的..
重點在於..認清自己..在每個時刻做出最適合自己的理由...
勇敢地去做..認真的生活...這才是人生發光發熱的中心思想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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