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adream (Run Away)
看板GetMarry
標題Re: [討論] 女友說一訂婚就要買房子~~~
時間Mon Aug 15 04:52:10 2005
說說我朋友的經驗好了,
他們夫婦是高收入一族,
每月家庭收入約120k,
其實也不算多高收入啦~
婚後兩人租屋在台北sogo附近,
一個月房租近兩萬,但是過的優遊自在。
結婚兩年後,懷孕了,
才在中和sogo(真是愛sogo)買了一間近三十坪,
中央管理的電梯大樓,八樓。
總價聽說約6M,貸款七成,自備款180萬。
基本上,延後購買有幾個好處:
1.增加看屋的時間,適合的房子要透過不斷的比較,
才能夠更了解自己的需求,也更了解空間與環境的機能是否足夠。
2.把首購的優惠貸款(如果有資格的話),延遲到真正需要的時後貸,
不僅可以節省利息支出,也省掉了處理舊房子的費用與精神。
3.以我朋友的例子來看,只是延後兩年的購屋時間點,
以存款率4成計算,兩年儲蓄約110萬;自備款的增加,
大幅度的提高可以選擇屋子的地點,種類,與其他相關的設備。
我的想法是,不如用更理性的觀點去說服對方和對方的家人,
這樣說不定容易有皆大歡喜的結論^^
請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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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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