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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歐歐~感同身受! 我跟你面臨過同樣的事件 同樣也是德國,同樣也是30萬,我是去3個月 無法團進團出 差別是我先生的理由是===還沒結婚不想有金錢上的往來 我想這是實話,我才不信什麼匯兌的鬼話 他是從德國帳戶匯錢給你,你要再匯錢給他嗎?? 這樣手續費不會超過2000 就當你去吃個三次大餐就沒了 ANYWAY~我們來解決事情 請他去當地市政府辦一張"VERPFLUNGSERKLARUNG" 這是邀請書,也要請他在邀請書上面著明他每個月要給你700歐的生活費 或者這個擔保書(含金額)是要另外申請的,我也不太清楚 要請你未婚夫去問 這樣的話就不用存款證明了 而且如果你父母的存款簿裡面有20萬以上 不用匯到你的戶頭,直接拿正本給他們看就可以了 我當初就是這樣辦好的 再回到心態問題 我也很生氣於,我要去找你=>為什麼你不幫我=>還跟我計較 可是,事後想想,還是不要有金錢往來比較好 未婚夫究竟不是夫 現在被拐錢的一堆 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想這讓我知道深刻的感受到他是個"對自己的錢"很小心的人 氣過了就好了........ 還有,辦那個邀請函擔保書也要錢 邀請函是25歐,擔保書我們沒辦不知道 總之,這種費用,叫他出很合理吧! 如果他還機機歪歪 應該要想一下他究竟是什麼樣的心態了。 ※ 引述《siayeweifeng (希望 夏夜裡有你 )》之銘言: : 未婚夫在國外工作(非阿兜仔),我要去探望他, : 簽證需要三十萬的保證金,我自己剛畢業不久,沒有那麼多的存款, : 我覺得既然要結婚了,要相聚就是兩個人的事情. : 所以認為他匯三十萬到我的台灣的銀行戶頭當簽證的保證金,簽完證後 : 再轉回他那邊.(其實應該是保證金要在戶頭待三個月,再轉回去) : 可是他卻覺得一筆錢匯來匯去(匯率問題),加上手續費,會損失太多不必要的金額, : 所以要我跟我爸借. : 我說我爸除了家裡不動產,現金基本上沒什麼存款. : 他就說那請我爸去向別人借.他認為這很合理,可以把損失降到最小(指匯率那些 : 差價). : 我則認為兩人要在一起是我們的事情,我爸沒必要也沒義務幫我向人借錢. : 而且借了錢,欠的人情債,會比那些損失的匯率差額和銀行手續費來得划算嗎?! : 他認為我難以溝通.甚至說對我的想法心灰意冷. : 難道我錯了嗎? -- 想來德國漢堡玩嗎? 可以參考我的小民宿歐~ http://photo.xuite.net/loveolive/1292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0.120
gaudi:中肯~推未婚夫不是夫 10/21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