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傾向去地方法院公証結婚(我是女生)
因為方便且快速
我媽也是公証結婚的
但她說女孩子嫁出去應該要風風光光的
(最好僱個轎子 或開輛馬車...反正讓全世界都知道)
去法院的話因為還有其他新人
而且有很多是未經父母同意就...的
感覺怪怪的
所以不要學她
我會這樣想是因為前幾天參加一場親戚的婚禮
那是一場基督教的婚禮
主持人(一位長老)開場講了15分鐘
唱聖歌又唱了15分鐘
證婚人又講了一個多小時
我覺得這實在太可怕了
(外國電影裡的基督教婚禮都5分鐘而已 剩下時間都是社交時間 怎麼.....)
不知道現代人是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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