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ro (愛的最初傷的最深)》之銘言:
: 我是傾向去地方法院公証結婚(我是女生)
: 因為方便且快速
: 我媽也是公証結婚的
: 但她說女孩子嫁出去應該要風風光光的
: (最好僱個轎子 或開輛馬車...反正讓全世界都知道)
: 去法院的話因為還有其他新人
: 而且有很多是未經父母同意就...的
: 感覺怪怪的
: 所以不要學她
: 我會這樣想是因為前幾天參加一場親戚的婚禮
: 那是一場基督教的婚禮
: 主持人(一位長老)開場講了15分鐘
: 唱聖歌又唱了15分鐘
: 證婚人又講了一個多小時
: 我覺得這實在太可怕了
: (外國電影裡的基督教婚禮都5分鐘而已 剩下時間都是社交時間 怎麼.....)
: 不知道現代人是麼想的?
我本身是基督徒 家裡也都是
可是老實說我就蠻害怕在教堂結婚的
因為在教堂的婚禮真的跟電影裡演的「是很不一樣的」
就如同你說的,重點還是,新郎新娘是「站著聽講」
程序跟一般的禮拜沒有什麼兩樣。
簡單的說,就是冗長、又悶。
我不敢說我虔誠,也不至於太差勁啦...
但我害怕我在自己的婚禮上會打瞌睡...
穿高跟鞋站著打瞌睡...還跌倒的話...可是很丟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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