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adream (Run Away)
看板GetMarry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要結婚?
時間Mon Aug 8 06:13:32 2005
※ 引述《ssdavid ()》之銘言:
: 最近被人問到了這個問題....
: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我是非常愛我女朋友--->這理由夠嗎?好像又不太夠....
: 有保障?
: 要傳宗接代?
: 可是這些理由好像不用結婚也可以辦得到.....
: 到底結婚的目的是......?
我可以從財務的角度給予一些說法,
除了所得稅部份,結婚後鐵定比較虧(以兩份薪水論),
財產可以自由贈與(就是有福同享),
債務可以不互相負責(就是有債不用一起還),
保險可以指定受益,
遺產可以取得大部分的應繼份。
基本上,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推廣婚姻的,
所以有很多對於夫妻之間的法律規定,會相對寬鬆。
再不提婚假,產假,
還有公司內團保的優待,
銀行內的信用可以互相支援。
結婚,多少還是有一點好處的。
不過,這些都不應該是正常夫妻結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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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一天起,
我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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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47.96
推 jessiemi:但 不結婚的話也不用互相負責債務呀.. 61.228.205.138 08/10
→ jessiemi:所以這一點應該不能構成結婚的"理由"吧.. 61.228.205.138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