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GetMar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約定財產制之"分別財產制":夫妻的財產各自獨立,各自保有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 收益及處分,債務也是各自負責。 也是同樣要訂定共同契約並且到法院登記才生效 但是以下幾個情況可以片面改用分別財產制不需要另一方同意 Ⅰ、由夫妻的一方片面改用分別財產制,這時候不需要得到他方的同意,但是必須透過 法院的裁判來宣告 (1) 夫妻之一方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2) 夫或妻之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 (3) 原來適用共同財產制之夫妻,依法夫妻之一方經徵得他方同意即可以處分共同財產,但他方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拒絕同意時。 (4) 原來適用共同財產制之夫妻,有管理權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 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5)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時。 (6) 夫妻難於維持其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重大事由時。 Ⅱ、由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當債權人對於夫妻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 押,而未能獲得清償時。 Ⅲ、當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時,其夫妻財產制就當然成為分別財產制,在這種情形下, 並不需要向法院聲請,也不需要透過法院宣告,而是自然而然發生的效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