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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用比較白話的方式說明我所看到的資料,若不清楚或是有誤歡迎大家討論 夫妻財產制分為透過訂"契約"約定的"約定財產制"和沒有特別約定的"法定財產制" 一般國人沒有習慣去約定所以多為法定財產制,將於下篇說明 而約定財產制分為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都必須訂契約到法院登記才生效 共同財產制:指夫妻婚前、婚後的財產、以及雙方的收入所得,合併為共同財產, 由夫妻公同共有。 但是下列的特有財產仍然由夫妻各自所有,不併入共同財產之中 特有財產 A、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B、夫或妻職業上所必需之物。      C、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 (註:必須同時符合二個的條件:其一、必須是夫或妻個人的受贈物; 其二、必須經由贈與人以書面的方式聲明該受贈物是指定給夫或妻個人的特別財產。 這二個條件缺一不可)。 另也有人約定"勞力所得共同財產制":就是只有勞力相關所得為共有,其他財產為分別 所有。勞力相關所得譬如薪水、工資、紅利、及其他有關的財產收入如股利等。 對於財產的權利: 特有財產部份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這沒有問題 共同財產的部份,可以約定為共同管理或是有一方負責管理,但這也必須書面約定法院 登記才生效,處分的話一定要徵得另一方同意才可以處份 關於債務的部份: 夫或妻婚前、婚後所負之債務,都由共同財產及各人的特有財產負責清償。意思就是 一方的各人特有財產是不用拿出來替另一方還債的。 共同財產的分配: 若死亡,則一半歸為另一方所有,剩下的一半歸為死者遺產依照繼承法處理。 若離婚或是改其他財產法,則各自拿回訂約前的財產,訂約後的財產一人一半。 當然夫妻也可以在訂約的同時自己約定財產分配法。 以上為約定財產制的共同財產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