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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又稱『文定』,昔稱『納吉』及『納徵』。是男女雙方表達求婚的意念並經雙方 家長同意後的行為表示。訂婚是結婚禮俗過程之一,男女雙方準備攜手共組家庭以前的一 種意思表示。 畢竟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同時也是兩個家族的結合,透過訂婚這樣一個儀式無 疑可以促進兩個家族間的初步認識。對於經由媒妁的男女,訂婚更具意義與必要性。   訂婚行為係由雙方家長、男女訂婚人、介紹人及親友代表等,於約定日期,在女方家 或約定之地點,舉行訂婚之禮。男女訂婚人相互交換信物,如有需要,得訂立訂婚證書一 式兩份。 訂婚時男女雙方均需準備禮: 1. 女訂婚人之衣服、鞋子、襪子、項鍊、手鐲、戒指、耳環等金飾,取偶數,亦 可折合現金,裝在訂製紅包袋中。 2. 聘金:雙方約定。應為雙數,且用紅紙包裝妥當。 台灣地區習俗分大聘、小聘兩種,女方收小聘不收大聘;但現在經濟結構改變 也有不收聘金的例子。 聘金主要用意是給新娘購置嫁粧之用。一般人把它分成兩項: 一為大聘金,為購置嫁妝之用,時下一般女方都不收,同時也言明結婚時嫁妝或結婚 所需之用品,一切由男方備辦;一為小聘金,在本省南部客家村稱做乳母錢,其用意 是要奉獻給準岳母,報答其養育之恩。在北部稱做做衫錢,其用意是要給新娘添置衣 服之用。 3.聘禮: 通常男方的聘禮可分簡單的六件禮或隆重的十二件禮,皆擺在俗稱『辦盤』的橛 上,送至女方家。一般辦盤可向餅店租借。至於聘禮的多寡,應依個人預算安排,也 可託媒人代為向女方家長請教,獲得兩全其美的結論。 4.金、香、燭、炮四樣各二份,將蓮招芋、五榖子、生鐵、炭等〈象徵子孫繁衍〉包成 一包。 5.酒席禮: 訂婚宴席通常是由女方請客,而男方出席人數包括男訂婚人在內取偶數出席,並贈 送謝宴禮席儀一份。從前尚包括廚儀﹝廚師禮﹞、端儀﹝端菜服 務禮﹞、盥洗儀﹝端 臉盆水禮﹞、攜儀﹝迎送接待禮﹞、簪儀﹝化妝禮﹞及捧茶儀等六禮,現在只有比較保 存古風的地區才分得這麼清楚。﹝客家習俗至今仍保有【六禮】﹞ 6.媒人禮若干:但要比女方多。 至於六件禮包括: 1.大餅: 即漢餅,依本省台南的習俗,嫁女兒吃大餅,大多以斤計算〈一盒數斤重為台灣南 部地區流行〉,當天男方扛大餅到女方家,當然數量越大越體面。 2.盒仔餅:即禮餅,大多以西餅為主,搭配小甜點等。 3.米香餅:俗話說:『吃米香嫁好尪』。吃了米香餅,就能覓得一位好夫婿。 4.禮香、禮炮、禮燭:禮香用無骨透腳青,禮炮用大鞭炮和大火炮,至於禮燭則是成對的 龍鳳喜燭。 5.米、糖、冬瓜糖、戒指餅〈台灣北部地區所流行〉、福圓(龍眼乾)、冰糖〈台灣南部 地區所流行〉: 米和糖是供女方做湯圓之用,取團圓、美滿之意;而福圓則代表新郎的眼睛,女方 不能收,只能偷兩顆給新娘吃,表示自此看住新郎的眼睛,使他婚後不再看其他的女孩 子,除此之外亦有圓滿、多子多孫、多興旺之意。 6.聘金、金器、布料: 聘金一般可分為『大聘』及『小聘』,『大聘』通常用來顯示男方的面子,而『小 聘』則為一般行聘。女方通常是收小聘退大聘。此外,新娘的方裙也由男方備妥,顏色 以討喜的紅色為主,也可以衣料替代,甚至於皮包、皮鞋等新娘從頭到腳的各項服飾配 件。 至於金飾的部分,一般多由準婆婆打點,當作給媳婦的見面禮。婚禮當天新娘必須 將它們全數戴上,以示尊重之意。 隆重的十二件禮則再增加: 7.四色糖(冬瓜糖、巧克力糖、冰糖、桔糖):象徵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偕老。 8.豬:一般富貴的人家會以全豬半豬代表,而一般人家則以一條豬腿聊表心意。 女方會將此禮分切,饋贈給前來參加儀式的女方親友。現今大多以現金代替。 9.麵線:象徵『美滿姻緣一線牽』,祝福新人福澤綿長、婚姻幸福、延年益壽。 10.酒:酒可表示全年平安順遂,亦是為了敬女方家祖先。此為女方家舅父兄弟也需 一瓶酒(夏天用啤酒,冬天用紹興酒)。 11.閹雞、鴨母:表示婚姻永固、一片祥和。 12.其它:喜花、罐頭、禮品等等。 女方應備辦的禮品 1.禮品若干。 2.如果不收聘金,應將男方送來之聘金交由介紹人〈媒人〉璧還男方。也有事先言明: 結婚時嫁妝或所須用品,全由男方備辦的例子。 3.經戴戒指儀式後,將男方所送來的喜餅與【金香燭炮】等祭拜祖先,並收取所需部 份,餘取偶數〈六盒或十二盒〉退回。 4.預備甜茶。 5.甜湯圓及點心。 6.酒席。 7.贈與準新郎的6件禮或12件禮(帽子、領帶、衣料、袖釦、領夾、皮帶、鞋襪、 手錶等)做為還聘之用。 8.媒人禮若干。 在公共埸所舉行的儀式 1.訂婚典禮開始──奏樂〈不用樂者略〉 2.來賓親友就位 3.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用印 4.男女訂婚人就位 5.證婚人宣讀訂婚證書 6.訂婚人、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用印 7.訂婚人交換信物〈戴戒指──中指、戴項鍊等〉 8.訂婚人相互行三鞠躬禮 9.證婚人、介紹人及親友致祝詞〈宜簡單莊重〉 10.主婚人致謝詞〈宜簡要〉 11.訂婚人向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行一鞠躬禮 12.訂婚人向來賓及親屬行一鞠躬禮 13.禮成──奏樂〈不用樂者略〉 在家庭舉行的訂婚儀式   奉茶昔稱「受茶」,又稱「呷茶」,舊日指「女子受聘」之稱謂。 因為聘婦多用茶。據天中記云:「凡種茶必下子,移植則不生。故聘婦必以茶為禮。」 由此可知,奉茶用來表示:「女子一經受聘,不再受旁人家之聘」的意思。 A. 男訂婚人於約定時間與父母及親友〈人數取偶數〉,到達女方家,女方應禮貌迎接。 B. 習慣上,女訂婚人由介紹人或長輩引導下,出廳端茶,一一敬奉男方親屬,並予個 別介紹。茶畢,男方親屬均將紅包放在茶杯內,俗稱「壓茶甌」、客家話則稱「扛 茶磧茶盤」。 C.戴戒指儀式: 1.男女訂婚人在雙方家長面前〈面向家長〉,雙方親友環繞廳堂四周坐著觀禮。 2.交換信物時,男女訂婚人面對面在雙方家長面前舉行。 3.男訂婚人通常先為女訂婚人戴耳環,將戒指戴在女訂婚人的右手中指,女訂婚人 也為男訂婚人戴戒指,戴在左手中指。 4.雙方親友祝福並合影留念。 D.女方以男方所贈金香燭炮及禮品祭祖,訂婚人定拜見雙方直系尊長,接著舉行訂婚宴 E.奉茶訂婚儀式流程: 男方赴女方家下聘→奉茶→雙方交換信物〈戴戒指〉→祭祖→訂婚宴。    訂婚係男方向女求婚,且在女家舉行,故男客女主。訂婚禮以茶會方式或簡單便 餐招待親友為佳。若經雙方同意,得省略訂婚儀式而逕行結婚。訂婚儀式可在女家或 約定地點舉行,不舉行儀式亦可。訂婚宴主桌雙方人數取偶數為宜。 訂婚當天的禮序及儀式 1.祭祖:    男方在出發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上香祭告列祖列宗,將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請祖 先保佑這一段姻緣美滿幸福。 男方同赴女方家的人數6或10或12人皆可,應避免4或8的人數。此即貢禮 官或押箱先生。貢禮官及下聘人數應成雙,由男方家之年長親朋擔任,而納聘車隊一 般為六輛車。 2.納采:    男方納聘車隊到達女方家時,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應燃引連炮相迎,並由新娘 兄弟一人替新郎開門,再端洗臉水讓新郎洗手擦手,新郎應回以紅包答謝,而後,押 箱先生將聘禮交予新娘父兄。男方納采人群進入女家,此時媒人介紹雙方家長及親友 互相認識,並講些吉祥話,增添喜氣,而雙方親友也可藉此機會寒喧問候。 3.受聘:    由女方敦請一位福壽雙全的長輩,在列祖列宗神衹前進行點燭燃香獻餅及獻禮之 儀式,默禱預祝此女婚姻幸福。然後即由媒人擔任司儀,開始訂婚儀式: a.奉甜茶: 準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捧甜茶獻請前來納聘的男方親友,並由媒人一一加以 介紹,男方親戚可藉機端詳新娘。 b.壓茶甌: 甜茶飲畢,準新娘再捧出茶盤收杯子,男方來客此時應將紅包與茶杯同置於茶 盤上,即俗稱壓茶甌。 c.戴戒指: 由新郎取出繫有紅絲線的金戒、銅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徵永結同心, 但通常在戴戒指時均故意將中指屈起,以免日後被對方吃定。 d.燃炮: 訂婚儀式進行至此,可謂大功告成,此時女方應燃放鞭炮,雙方家長互相道賀 結成兒女親家,並將喜餅與親友共享。 e.訂婚喜宴: 訂婚儀式完成後,女方家設宴款待男方來客及媒人,宴畢男方應送紅包壓桌給 女方,酒宴結束後,整個訂婚儀式也到尾聲。 f.回禮: 宴畢,男方應儘速離去不宜久留,女方應回贈男方幾項禮品,如新郎衣料皮鞋 等,同時應讓男方攜回幾盒喜餅及禮香禮燭及禮炮一份。同時,男方回家時絕不可 互道再見,因為下聘之事不能再來第二回。 g.告祖禮: 男方回家後要行告祖禮,告知已完成行聘納采之禮,並將女方回敬之喜餅分享 親友。 <<資料來源>> http://myhome.apbb.com.tw/jinchun/a1.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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