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獎獎座 一個月內送到手
自由時報 文╱段子薇 中華民國94年1月13日星期四
金曲獎跟金鐘獎相同,並非當天現領獎座。不過得獎者的獎座連同獎金,約頒獎典禮
結束後一個月可以拿到,領的是現金支票,但是金額只剩八萬五千元,因為新聞局已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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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九年的首屆金曲獎,可說是新聞局從民國七十五年舉辦的「好歌大家唱」活
動延伸。從第八屆(八十六年)開始,新聞局將「唱片金鼎獎」與「金曲獎」兩種活動合
併辦理,並重新設計獎項,第九屆(八十七年)還增設獎金,「出版獎」各獎項得獎者獲
頒十五萬元,「個人獎」各獎項得獎者則是十萬元,讓金曲獎不但具榮譽感,更具實質意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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