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12337 ()》之銘言:
: 若金曲獎要以曲風區分的話,
: 台灣現在曲風仍是以抒情為大宗。
: 一張專輯裡有穿插一兩首搖滾,一兩首hip hop,這不就是現在流行歌手最常見的狀況嗎?
: 國外可以分成鄉村,藍調,jazz,rock,hip hop......... 各有各的聽眾
: 台灣呢? 聽眾還是聽情歌大宗(這不能怪台灣人,畢竟上述音樂發源地都在國外)
: 生祥立意是好的,要做起來可能很難!
我支持他的說法和做所有合法事項的權力
只是依曲風來分真的不適合台灣
取個中庸平衡點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依目前狀況來看
還是照現在這樣最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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