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mi (海星星)
看板Golden-Award
標題Re: [新聞] 新聞局撤銷郁可唯最佳新人獎入圍資格
時間Fri May 20 12:18:52 2011
FB上有網友提到美國的Grammy(葛萊美)獎對於最佳新人獎的資格要求
For a new artist who releases, during the Eligibility Year,
the first recording which establishes the public identity of that artist.
Note that this is not necessarily the first album released by an artist.
Note that this is not necessarily the first album released by an artist.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因為現在唱片生態,很多人都會不小心或無意間就出過唱片了..
※ 引述《Ruke (全台找筆電!!)》之銘言:
: 最佳新人獎:
: 參賽者應於99年1月1日前未曾發行專輯,且參賽作品應以於99年首次發行專輯為限。
: 參賽者不以「個人」為限,得包含團體或組合,且可同時報名其他演唱類獎項,並應
: 檢附簡歷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1份供參。
: 資料來源: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72379&CtNode=4822&mp=3
: (附件檔,第五項第10點)
: 報名須知上面沒有寫說是在台澎金馬地區發行這個部分,
: 所以繞著這個問題打轉也怪怪的,
: 台灣應該管不到國外販售的作品,
: 新聞局面對成千上萬個作品要一個個審查也難免出錯
: 但是大家都很重視這個獎,以後真的要多加注意才行。
: 推 pupuyamy:也看到了 有人說韋禮安EP也可以舉報 哈~ 05/19 20:12
: 我自己的猜測的,大家可以看附件第五項7點
: 單曲製作人獎:以專輯或單曲EP中,為全新創作之單曲製作人為參賽者,已報名最佳專輯
: 製作人獎之曲目,不得報名本獎項。上開所稱EP,指專輯作品曲數在五首以下者。
: 既然5首以下稱單曲EP不稱專輯,那當然就不算在最佳新人獎要求的發行「專輯」
: 所以,韋禮安安全過關~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4.74
→ rriver:葛萊美也是改過相關規定阿 05/20 13:09
→ rriver:之前惠妮在發行首張專輯,曾經跟別人合唱過,就無法提名 05/20 13:11
推 forttryon:establishes the public identity 這一點還滿有模糊空間 05/20 13:48
推 bruce5433:好像有規定專輯至少要打進BILLBOARD前200名吧 05/20 15:04
推 orangepekoe:葛萊美這規定其實也未必是最好,因為2000年就有發生過 05/22 13:55
→ orangepekoe:得獎的Shelby Lynne其實已經出道13年且發過五張專輯, 05/22 13:56
→ orangepekoe:某個程度講這「新人獎」的頭銜還真是有點諷刺。 05/2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