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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G = Q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現在卡到劣文0不就是因為太多政治文,所以希望大家多珍惜一下自己的發言權 : 不要濫發政治文, : 否則一旦被劣退,就等於變相水桶了 : 如今有人被劣退,等於變相被水桶,雖然不是真正被水桶。但的確被限制發言了。 : 而這個人用沒被劣文的分身上來發言,不是等於躲過這項限制嗎?   要解決這個問題,或許要加條板規就是: 「被劣文以致不能在板上發文的使用者,若使用分身繼續在板上張貼文章  則分身將受劣文處分。」 (目前規定是:分身若觸犯板規,加重水桶處分)   但這樣做是否太過嚴格?另外分身的嚴格認定準則在網路世界也一直 是個難題,要怎麼認定如何加重處分標準,歡迎大家提出自己建議。    -- 請多指教喔!! /\●/\ )) (( / /▲\ \ \\ 歡迎參觀我的Blog : http://blog.pixnet.net/DreamYe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37.44 ※ 編輯: DreamYeh 來自: 210.66.37.44 (10/02 14:49)
flysonics:我覺得這個版規OK 水桶不夠就直接用劣文數擋住就好了 10/02 15:27
flysonics:至於分身認定 通常都是分身又觸犯版規才會論及認定吧 10/02 15:29
flysonics:所以以劣文數0的標準來看 可以定嚴一點 IP相同就認定了 10/02 15:30
flysonics:如果要申訴的話 PTT也還有ID_multi版可以查... 10/02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