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siawenc:所以你告盧小姐妨害名譽可以告得成? 09/01 10:07
只要他不起訴,就一定告的成;我說噁心真的要起訴很難吧
推 hermanwing:英雄!! 09/01 10:07
推 lawrence428:首推! 09/01 10:07
推 wholewing:有guts頭推 09/01 10:07
推 darksai:XD 09/01 10:07
推 cico325: 112 09/01 10:07
→ wholewing:啊啊啊被搶了 09/01 10:07
推 icq696969:以上,了解。 09/01 10:08
推 aaa8852955:加油!! 09/01 10:08
→ valenci:五波 摸著椅子後面的手銬?? 09/01 10:08
拜託這只有電視上才看的到耶,純鋼的
推 tequilawu:112 GOGOGO! 09/01 10:08
推 floyyed: 到底是聖潔的 盧小姐 還是舒潔的 盧小姐? 09/01 10:08
推 hellginnie:推!! 正義、希望、就交給你了(握) 09/01 10:08
推 deepwoody:推112 09/01 10:08
噓 alsoty:挪抬呢 09/01 10:08
推 solonwu:台灣之光 09/01 10:08
推 dalyadam: 智 09/01 10:09
推 Barry911:請立委去那任職的大學走一下,看她是飯碗重要還是告人重要 09/01 10:09
推 hata5566:你要說「聖潔的─廢死教授」當然要在哪加強重音是你的事 09/01 10:09
→ valenci:你得說法也錯了 要是這個不起訴,同學就可以反告回去了?? 09/01 10:09
推 MadStanley:112 09/01 10:09
推 firebaobao:加油~我支持您\030/ 09/01 10:09
推 tisen:和解金 和解金啊!!! 09/01 10:09
推 Newtype:純推112!!! 09/01 10:09
推 peace1way:我覺得你說的評論的確有空間,不過說腦殘的很難拗 09/01 10:09
→ valenci:有一個不成立 妳就等著被告妨礙名譽吧 這是錯誤的 09/01 10:10
推 jgpkhgadk:有笑有推 09/01 10:10
→ hellginnie:Holly~ L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 09/01 10:10
→ sad2: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10
推 MK12:敬酒給這位英雄! 09/01 10:10
推 NICLEO:大推 支持廢死刑 然後告批評的人 住假仙嗎 09/01 10:10
推 wholewing:那我說她"偽善"跟"雙重標準"也算是個人觀感吧? 09/01 10:10
→ valenci:偵查庭可能要找一間很大的^^ 09/01 10:11
推 ibetitisnot:沒有用挪台 小心尊貴的 盧教授告你喔!!! 09/01 10:11
→ hellginnie:但是他還是會告你XD 09/01 10:11
→ sad2: 芋頭冰好吃 09/01 10:11
推 s931312:值得推 09/01 10:11
推 doom3:盧小 姐 09/01 10:11
推 WizZ:根據邱義的判例你可以批評長相 是OK的 09/01 10:11
推 ppc:支持 推 09/01 10:11
→ parislove3:加油 在象牙塔裡待久的人 思考都怪怪的 09/01 10:11
推 QS531:支持原PO跟原PO學長 要貫徹自己的信念到底阿~~ 09/01 10:11
推 ke19721972:加油!!!! 09/01 10:11
推 zxxl:哈哈哈哈哈哈哈 09/01 10:11
→ kim01027:St. 爐 09/01 10:11
推 xiaoyu:支持你啊,不是說先提告的人就是天下無敵好不好 09/01 10:11
推 drwei:學生時間也很多 準備司法特考的人快跟教授玩一下法律實戰 09/01 10:11
→ valenci:whole 算是合理評論範圍(提論證) 09/01 10:11
推 kimfatt:推 09/01 10:11
→ steven869200: 原諒強姦殺人!!! 告死漫罵鄉民!!! 09/01 10:12
→ BingLing:原PO加油!! 09/01 10:12
推 jjcjjc:有五波~ 108條好漢要改成300壯士 09/01 10:12
推 XVN:支持你 09/01 10:12
推 hata5566:推!不是錢多時間多懂的玩弄法律就能這樣告人 09/01 10:12
推 dunntw:廢死刑的都在原諒了,批評他的都會被告 09/01 10:12
→ Carpenter33:112 09/01 10:12
噓 karater:網路暴民 09/01 10:12
推 Rhadamanthuz:這篇有詼諧到 是不是清交的比較容易低頭? 超好奇 09/01 10:12
推 goodtim:我唯一能做的,只有給推了,加油!!!!!!!!!!!!!!!!!!!!!!!! 09/01 10:12
推 tallhigh:支持你~~~~~~~ 09/01 10:12
推 bg00004:現在被告人數有增加嗎???? 09/01 10:12
推 tisen:死刑犯值得原諒 但罵人的要告到底唷 科科 09/01 10:12
→ Balders:你說的頭頭是道 但人家才是學法律的 啾咪 09/01 10:13
→ jjcjjc:話說有沒有人能找到原文啊 沒意外我應該也有罵XD 09/01 10:13
→ WRATH:如果你的告的成是指告得贏 那你顯然想太多 09/01 10:13
推 conanan:廢死刑的都在原諒了,批評他的都會被告 因為被害者變自己了 09/01 10:13
推 OhNeil:加油! 09/01 10:13
噓 srxcomtx:集體暴力 09/01 10:13
推 gsx7777777: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13
推 irene0521:加油~~~~ 09/01 10:13
推 yulunyeh:科科 死刑犯可以原諒是因為不是他家人被殺 沒有切身之痛 09/01 10:13
推 GJman:尊爵 不凡 榮耀 盧教授 09/01 10:13
推 gavel:推! 玩法弄法的人可恥! 09/01 10:14
推 amadeusli:跟他拼!我覺得有311條3項的可能...... 09/01 10:14
推 shikilo:勇者推!! 地球人呀~~把你們的力量分給原po吧~~ 09/01 10:14
推 hiroshi6557:GO!GO! 09/01 10:14
推 yauaia:推阿~~~ 09/01 10:14
→ armygame:你覺得噁心只是個人觀點及感受 這樣都告你= = 09/01 10:14
推 hellginnie:似乎很多St. Lu的信徒... 09/01 10:14
→ yulunyeh:自己只要被罵就告人囉 科科 真是心胸寬大 09/01 10:14
推 misadventure:沒有挪台喔.... 09/01 10:14
推 kevin111111:加油~ 09/01 10:14
→ WizZ:St.Lu 09/01 10:14
推 BlackCoal:推! 09/01 10:14
推 Caryniko:那反告她刑事的話~ 那她不就要全省跑透透~ 09/01 10:14
推 curu:加油!支持你! 09/01 10:14
推 dspswen:加油!!!! 09/01 10:15
噓 cpks:八卦在哪 09/01 10:15
推 valenci:重點是有沒越線囉....聽說有人推:大推這篇 被告 09/01 10:15
推 tisen: 殺人犯=>原諒 罵人=>告死你 09/01 10:15
→ hellginnie:挑軟柿子吃啦 吃定學生不敢告 要是每個都反告 累死他 09/01 10:15
推 bg00004:很多八卦啊~~我在場外看事情的經過都覺得八卦很多耶 09/01 10:15
推 BlueMt:哀 浪費國家資源.... 09/01 10:15
→ hellginnie:八卦有五波沒看到? 要不要請St. Lu幫你開眼? 09/01 10:16
推 diefox:加油!!!!!!!原PO 09/01 10:16
推 idtvgame:推你啊 加油 09/01 10:16
噓 yuzan:腥得文? 09/01 10:16
推 facecream:原來是小姐喔 嗯嗯.... 09/01 10:16
推 sony1256:XD 09/01 10:16
推 clonebody: 09/01 10:16
推 haoto:加油ㄛ 發道歉文的時候不要偷刪這篇ㄛ 09/01 10:16
推 ikoyumi:這篇警察那裡超八卦的 把人格特質都表現出來了 09/01 10:17
推 aaa8852955:幫你推回來 噓的人很無聊 09/01 10:17
推 taebo93:上節目講話本來就會受到大家的批評與指教,盧教授度量真小 09/01 10:17
→ ikoyumi:當然 我是指聖潔的人格特質 09/01 10:17
推 superprada:加油 09/01 10:17
推 kevin20541:同校推 09/01 10:17
推 beforgotten:媽媽說我不能亂講話 09/01 10:17
推 ouyang:你學長法律系出身的 不知道他對於言論自由的界限有何高見 09/01 10:17
→ hellginnie:噓的人應該不無聊 他們是悲天憫人、聖潔純正的信徒~ 09/01 10:17
噓 wam1029:說她人噁心就真的GG了!刻意PO在這裡是想幹麻嗎? 09/01 10:17
→ aerith0530:如果照教授的理論的話~那會被大家批評是否也要怪他自己 09/01 10:17
噓 rescueme:耍寶,只要有合理性懷疑你妨礙名譽,即使最後她沒告成, 09/01 10:17
推 littlegreen:嗯 國家多108個人增加法律知識也是不錯的 09/01 10:17
→ aerith0530:愛上節目~? 09/01 10:18
推 yvonne10126:加油 09/01 10:18
推 Mazeroski:有人眼殘,明明就八卦的很 09/01 10:18
→ ouyang:看起來他成竹在胸的樣子...... 09/01 10:18
→ valenci:主要看有沒越線囉 09/01 10:18
→ rescueme:你也不是就告得贏她誣告或妨礙名譽,省省吧。 09/01 10:18
推 majungyi: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18
推 jimmy12332:告他 09/01 10:18
推 dachen:金門澎湖花蓮台東屏東如果都有人對她提告,她就跑不完了 09/01 10:18
→ ouyang:基本上 妨害名譽入罪化 就是對於言論自由的限縮了 09/01 10:18
推 tisen: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科科 09/01 10:18
推 you78o:加油!!!!!!! 09/01 10:19
推 wholewing:不一定告得贏,但至少不用龜縮起來= = 09/01 10:19
推 elma60925:很浪費資源阿 09/01 10:19
→ tisen:法官看你初犯 頂多判你罰300塊新台幣吧 09/01 10:19
→ iceyes:詢問通知不一定要理阿 沒錢等鴿子派車來載 檢又不一定訴 09/01 10:19
推 psw:推 09/01 10:19
噓 feifong:不要耍寶了 09/01 10:19
→ ouyang:罰金是銀元 而且重點是前科 不是刑罰的輕重 09/01 10:20
推 woajw:厲害 09/01 10:20
推 cloud1990:在這裡說該不會又被告吧= = 09/01 10:20
推 gunfighter:加油 社會需要你們這樣的人 09/01 10:20
推 alsoty:補推推~ 09/01 10:20
→ ouyang:有前科 你要出國留學 or 從事某些行業 就是會事實上的困難 09/01 10:20
推 ankala:加油 跟他槓上最好 反正被判刑不是大家 大家也只是吃雞排 09/01 10:21
→ ankala:觀戰 09/01 10:21
→ tinmar:看到你這種態度 希望你輸 09/01 10:21
推 yulunyeh:推文的小心阿 如果沒挪抬要記得挪抬 09/01 10:21
推 nosay:勇者.... 09/01 10:21
→ ouyang:至於會不會判刑 只要被起訴 這種言論基本上很有機會 09/01 10:21
推 kiddlau:跟他拼了!!! 加油!!! 09/01 10:21
推 arcred:加油 09/01 10:21
推 kuo1102: 仗著是教授就... 科科.. 喔. 聖潔的 教授 09/01 10:22
推 iitt:勇者!推你!! 09/01 10:22
→ ouyang:如果開庭態度更差 那麼連緩刑機會都沒有 09/01 10:22
推 atlantiskid:同校幫推一下... 09/01 10:22
推 Ricrollp:112衝了 116上阿 09/01 10:22
→ orgeat:又一個嘴炮的..你不是有法律咖學長嗎?你怎麼不問他這樣能告 09/01 10:22
推 tooeasy:支持你 09/01 10:22
→ tinmar:罵人嘔心被告 還不反省 卻反而在這貼文嗆 太奇怪 09/01 10:22
我覺得他的言論很噁心,一個公眾人物不能批評嗎;難道我有說他腦殘
噁心只是很客氣的批評而已;我也不是罵他長得醜,純粹就是他的言論讓我不舒服而已
推 jaky11:加油 !! 09/01 10:22
推 tetsuro:加油! 09/01 10:22
推 super1937:加油! 09/01 10:22
推 PEA2:向壯士敬酒!(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22
→ orgeat:誣告? 09/01 10:23
誣告無法,誣告成立必須對方有做假文件;只能反訴,對方刻意妨礙名譽
推 yulunyeh:神聖廢死教徒出現在推文囉 09/01 10:23
推 rayensighner:搶爆 09/01 10:23
推 hamasakiayu:112<( ̄ㄧ ̄ ) 09/01 10:23
推 srewq:(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23
→ Rhadamanthuz:這案子真的成罪 有幾個會註記在良民證上? 只能說很少 09/01 10:23
推 evilsura:推! 09/01 10:23
→ ouyang:電腦系統可查..... 09/01 10:23
推 Rakishi:小蝦米吃大鯨魚!衝吧! 09/01 10:23
→ jjcjjc:這篇釣出一堆護航的 09/01 10:24
推 kendokashin: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24
推 tisen:刑法施行法第1-1條 不是說單位改新台幣了嗎= =|||? 09/01 10:24
推 cindycincia:GOGOGOGOGOGOGO 09/01 10:24
→ ouyang:而且沒有良民證這種東西 這只是俗稱..... 09/01 10:24
推 vickyshan:加油! 09/01 10:24
推 hellginnie:信徒們:這是聖戰!!誓死護衛St. Lu之聖潔!!! 09/01 10:24
推 XOGC:加油 09/01 10:24
推 haoto:美國也有死刑 不會介意這種前科的啦 加油 09/01 10:24
推 yauaia:釣出好多魚( ̄艸  ̄*) 09/01 10:25
→ rommel1:不知道法院會怎麼判? 可受公評之事? 09/01 10:25
→ Rhadamanthuz:電腦系統可查個鬼 那只有極少數人知道 不影響出國的 09/01 10:25
推 suckpopo:加油, 必要的時候點一些技能到黑暗光束, 對聖潔系有加成 09/01 10:25
→ monismile:刑事成立不是罪比較重? 捨民事就刑事是... 09/01 10:25
推 rescueme:有法律系學長還不問清楚,一副法律白痴樣看了真的很倒彈 09/01 10:25
→ civilian5566:承辦本案的員警應該很累,這案子要做100多份筆錄 09/01 10:25
我個人主觀他很累,從頭到尾就只有他一人負責,處理一個人要一個早上
還要處通知;他說很多學生連車錢都沒有
這個盧小姐大家對他的風評也許真的不好,但是請不要再罵他了
他會告死妳的,我確定我有看到第五波
推 TZUKI:召喚護法!! 09/01 10:25
噓 japan428:廢文 09/01 10:25
推 sausalito:最好你可以告贏妨害名譽 真是想太多 09/01 10:25
只要檢察官不是微罪不起訴,或者起訴; 如果是不起訴的可能, 定會告回去
找我麻煩,人活著就是爭一口氣而已
推 sombrio: (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25
推 savage489:勇者!! 09/01 10:25
推 goodtim:台灣的治安就靠你了◢▆▅▄▃╰(〒皿〒)╯▃▄▅▇◣ 09/01 10:25
推 WizZ:因為民事以原就被 你覺得她會想花自己的錢全台跑透透告人嗎? 09/01 10:25
→ tinmar:很多人就是因集體氛圍下推文罵人才被告 這篇又來塑造集體 09/01 10:25
我覺得我的噁心沒有罵他,只是批評;難道我要講他讓我很舒服嗎
推 Ricrollp:廢得要死: 聖潔的 盧被攻擊了 信徒們快上阿 09/01 10:26
※ 編輯: Ryushuier 來自: 140.112.240.26 (09/01 10:30)
推 Encarnacion:原PO怎麼確信反告妨礙名譽一定成? 09/01 10:26
推 x80378:釣我? 門兒都沒有!!! 09/01 10:26
推 cyp001:美醜本來就是主觀意識 說噁心也要告? 09/01 10:26
推 lepidoptera:精神上支持你 發正念.... 09/01 10:26
推 ePaper:112 09/01 10:26
→ orgeat:沒有"比較"的問題,因為只有刑事才有"罪不罪"的問題.. 09/01 10:26
推 wholewing:他說告得成,沒說告得贏啊。文章看清楚點好嗎 09/01 10:26
推 cloud7515:讓警察多累一點 犯人少抓一點 判刑少一點 死刑少一點 09/01 10:26
推 midmoom:警察大人辛苦了,抓人不能用重典, 09/01 10:27
→ cloud7515:這樣就能達成廢死目標了 真是深謀遠慮 09/01 10:27
推 hellginnie:信徒re推文中謾罵原po"法律白痴" 依St.Lu標準=污辱罪!! 09/01 10:27
推 vialter01:WOW 112 GJ 09/01 10:27
推 w94320:嘉義那種學校 裡面的教授當然時間多啦 才要出來打知名度 09/01 10:27
推 adar911:(o一-一)=○# ( ̄#)3 ̄) 09/01 10:27
→ Rhadamanthuz:說真的很浪費司法資源 法檢應該沒有心裡不爽的吧? 09/01 10:27
推 ikoyumi:不知道微罪不舉有沒有機會用在這裡 09/01 10:27
噓 jimmy12332:反正 聖潔的 盧教授 才不管告不告的成 他只是想跟你 09/01 10:27
→ jimmy12332:耗時間 09/01 10:27
推 aa0213:我也想知道能不能反訴,請原PO多多報告進度 09/01 10:27
推 Benjamin901:我記得管轄權應該是在犯行發生處,所以說原PO在綠島罵 09/01 10:27
推 buteo:就算反告沒有告贏 聖潔的教授應該也要去做筆錄吧 09/01 10:28
推 lotus12350:說他噁心就被告喔 那噓他不也要跑嘉義了 09/01 10:28
→ WizZ:她可以自訴阿 看到時候開庭法官會噹誰就是了 09/01 10:28
推 f1234518456:原來那間學校的教授這麼閒喔 不虧是國立的 09/01 10:28
推 widec:以法律教授之盛譽 她要是告人敗訴 誣告應該有理由成立吧 09/01 10:28
誣告必須對方假定文件
推 knightwww: 09/01 10:28
→ Benjamin901:St. Lu的話,那也是綠島鴿子管,輪不到阿里山鴿子 09/01 10:28
→ tinmar:被告罵人嘔心 即使未起訴 原告怎可能反被起訴 09/01 10:28
不起訴就是無罪,我可以告他因為無罪這個案件讓我名譽毀損
→ ouyang:法律白癡這例子 林山田教授的刑法分則書中有舉到的例子 09/01 10:28
推 rescueme:法律系畢業罵不懂法律的人法律白痴最好是告得成 09/01 10:28
其實我知道對手很強大,又是學法律的;但是我個人主觀覺得她仗勢欺人;所以就算敗訴
我也不認輸,爭一口氣而已;公眾人物受不了人家批評;為什麼不躲起來
→ orgeat:告得成?除非檢察官傻了.. 09/01 10:28
噓 jaguar10804:心得文,八卦勒?? 09/01 10:28
→ w94320:可憐 一所學校無法在學術上有所成就 需要靠這種人打知名度 09/01 10:28
→ japan428:那間有空的老師應該都在準備跳槽吧.......... 09/01 10:28
→ ouyang:妨害名譽罪章 林山田教授的寫的蠻好的.... 09/01 10:29
→ WizZ:誣告很難成啦 沒辦法證明她是故意陷人於罪 09/01 10:29
推 WayWayWay:推 槓到底!!! (不要告我) 09/01 10:29
噓 srxcomtx:罵就算了 樓上扯到學校幹嘛? 09/01 10:29
推 yenian:push 09/01 10:29
推 chanazoe:推112 09/01 10:29
推 Division:他這樣會給人負面觀感 教授很閒 整天忙告人吧 09/01 10:30
推 livestone:死刑犯可以原諒,罵她的卻要告到底…蠻奇怪的邏輯… 09/01 10:30
推 hellginnie:有人有國文障礙嗎XD 我說依St.Lu標準 誰說告不告得成XD 09/01 10:30
→ wholewing:rescueme就盧的學生咩(還是只是上過她的課?@@ 09/01 10:30
→ WizZ:負面觀感又不會影響她教授薪水 09/01 10:30
推 MaxBigRice:好強!! 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他身上~當然可以原諒啦... 09/01 10:30
→ sougly:誣告成不成 看的是法官跟她好不好&法官廢不廢死 09/01 10:30
推 austin69: 好MAN呀 哭哭 09/01 10:30
總之現在就看兩個檢察官審核後要不要起訴,這可能要拖很久
可是其實很多人都和解了,也還好啦
我一開始還以為我講了什麼話被告,嚇死我了
原來只是說他噁心;這樣就告我
不服氣啦,還要我和解,教我怎麼做人
我是學生沒聖人盧那麼有空閒時間,也沒什麼權力;家裡也沒財力,什麼都沒有
只是不高興被欺負而已
反正盧映潔這三個字我一輩子也是夠我記得了
推 iliyu:加油~~~~~~~~~ 09/01 10:31
噓 japan428:他支持廢死 可沒說要廢刑法 09/01 10:31
推 ouyang:我覺得啦 原PO的見解有一些問題....建議先諮詢你法律系的 09/01 10:31
→ hellginnie:信徒腦羞了 這可不行喔~ 這樣會誣衊到St.Lu的聖潔 09/01 10:31
推 andy80209:這篇一堆人一邊說人網路暴民 自己罵原PO罵的很爽XD 09/01 10:31
推 widec:噓文者很好笑 人家沒有「噁心」的自由嗎 09/01 10:31
→ ouyang:學長看看 因為他應該實力不差....... 09/01 10:32
→ japan428:先把兩件事分開搞清楚再說 09/01 10:32
推 SundayPeople:好多信徒 09/01 10:32
→ Balders:可能有覺得噁心的自由 可是在網路說人家噁心 真的得小心 09/01 10:32
噓 rescueme:你覺得誰噁心是你家的事,公開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09/01 10:32
→ edens:不起訴就告得成 你會不會自我感覺良好了點 公然污辱限以 09/01 10:32
推 EV1L:敬禮 ( ′▽`)> 09/01 10:33
推 Jaies:加油 支持 09/01 10:33
→ edens:公然的方式為之 而誹謗需行為人散佈足以損毀他人名譽之事 09/01 10:33
→ hellginnie:只是推文"噁心" 沒指名道姓 告得成? 請法律畢天才賜教 09/01 10:33
推 goodtim:主張依法判死的40個,一個都不能少,台灣還有刑法嗎? 09/01 10:33
推 tim1112:推啦 這才是真男人!!!!!!!!!!!!!!!!!!!!!!!!!!!!!!!!!!!!! 09/01 10:33
→ rescueme:我也反廢死,但是我更瞧不起那些躲在網路背後的嘴砲魔人 09/01 10:33
→ jimmy12332:反正 聖潔的 盧教授 才不管告不告的成 他只是想跟你 09/01 10:33
推 petwing:( ̄▽ ̄)/ξ 和解金快來給我釣喔 09/01 10:34
推 andy80209:美醜這種東西最好告的成 沒常識也多看新聞 09/01 10:34
→ edens:方能以該罪相繩 怎麼告? 被刑事訴訟是國家公權力的正當行使 09/01 10:34
推 howoldareu:112耶 09/01 10:34
→ jimmy12332:耗時間 09/01 10:34
→ rescueme:別動不動就扯什麼信徒,我信的只有錢和實力而已。 09/01 10:34
→ hellginnie:揪竟是我誣衊文章所指之人 或文章張貼之人 或作者? 09/01 10:34
推 pippenjr:112 不是唸假的 讚 09/01 10:34
→ edens:除非有誣告情事 否則對告訴人不得以妨礙名譽提出反訴 09/01 10:34
推 myhole:妨礙名譽,來個幾萬花花,順便登頭版板面出出名,很好 09/01 10:35
→ orgeat:推文很亂,現在到底是說誣告告得成?還是告公然侮辱告得成? 09/01 10:35
→ edens:司法院的法學檢索系統查一下判例很難嗎 09/01 10:35
推 wilson5215:支持!! 09/01 10:35
推 Nipperdey:只准你告人家?人家不能維護他的名譽? 09/01 10:35
→ hellginnie:法律系畢業只信錢跟實力 難怪一堆貪贓枉法的法官XD 09/01 10:35
→ rescueme:都告不成啦,過幾天又會看到原PO的道歉文了,有種別道歉 09/01 10:35
→ orgeat:hellginnie你講的那個問題是事實認定的問題.. 09/01 10:36
噓 zxxl:愛酸咩 09/01 10:36
推 ypaping:為什麼這個博士時間這麼多.這麼閒?? 她不用上班賺錢嗎 09/01 10:36
推 andy80209:誣告一定不成 如果只說噁心 公然侮辱也很難告成 09/01 10:36
→ widec:這件不可能告成的啦 人人都有噁心的權利 原po又沒說誰噁心 09/01 10:36
推 MI6:一堆沒常識的人討論的很開心 真是幽默的畫面啊 09/01 10:36
推 yjkuo:加油 給推 ^^ 09/01 10:36
推 getout:加油啊…台灣需要你這種人… 09/01 10:36
噓 Smile365Day: 09/01 10:36
→ ouyang:這個案件可以寫一篇論文了耶.... 09/01 10:36
推 edens:誣告跟公然侮辱都告不成 09/01 10:36
→ rescueme:難道你要我相信正義?看看當今聖上的嘴臉,善良和正直? 09/01 10:37
推 wholewing:rescueme:我信的只有錢跟實力而已 ................ 09/01 10:37
→ hellginnie:所以說 只有"噁心"兩字 如何認定? 沒辦法跟依據吧 09/01 10:37
推 Alex500:爆 09/01 10:37
→ edens:但這篇盧教授可能又可以提告一次 09/01 10:37
推 monar:推你的骨氣 09/01 10:37
噓 haoto:rescueme顏色都對了 你們還嫌啥 09/01 10:38
推 wedieyoung:很好奇,什麼樣的形容詞才會構成侮辱?噁心,偽善,荒謬? 09/01 10:38
→ Rhadamanthuz:這個案子有什麼好寫論文的? 不值得研究 09/01 10:38
推 andy80209:反正都要槓了 他也不差這一篇吧XD 09/01 10:38
推 teddyhtf:支持你 真男人! 09/01 10:38
推 lave2002:告不告的成 又不是你說算~人家想告不行嗎? 09/01 10:38
推 Rain0224:XD 09/01 10:38
→ ouyang:對喔 一個被告+一個犯罪事實=一個案件 原PO雖然前案和解 09/01 10:38
→ hellginnie:善良和正直還要看聖上? 你封建阿 你沒有做啥法律人? 09/01 10:38
→ wholewing:難怪啊,當我說想考檢的時候,有一個朋友說:這種人很賺, 09/01 10:38
→ andy80209:這寫論文 我還不如寫大水庫理論咧... 09/01 10:38
→ ouyang:但是此案 有可以另行提出告訴.....顆顆 09/01 10:39
→ wholewing:眼裡只有錢,沒有真相跟正義..... 09/01 10:39
推 knightking:殺人的比沒殺人的...... 09/01 10:39
推 myhole:我是很認真討論的,腦袋真的有洞,內有腦水,客觀事實 09/01 10:39
→ hellginnie:將來你處理案件的時候 也是秉信錢跟實力? 好個法律畢! 09/01 10:39
推 danmarch:沒有指名道姓也可以告?? 09/01 10:39
→ myhole:歡迎提告喔~~ 通常腦袋受損的人腦室會增加,腦水比例提高 09/01 10:40
→ andy80209:108個如果真的都不和解 有罪的頂多是罵的很直接的 09/01 10:40
推 wantalk:支持你跟他槓上了 希望你成功 09/01 10:40
→ myhole:喔對了,妨礙名譽我很缺,拜託了!開學新希望! 09/01 10:40
→ andy80209:但是就是抓準學生怕麻煩 沒辦法(攤手 09/01 10:40
推 edens:我只是覺得不懂法律的鄉民真的很可憐 還扯沒管轄權 09/01 10:40
其實我覺得盧小姐這一步真的是不好,我偷看了上百名單,都是各行各業的未來菁英
台清交一拖拉庫;說實在的雖然他們和解了;心中應該還是把妳盧映潔三個字
幹在心裡,天天背誦經文;
這裡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被告,莫名其妙去做筆錄,
妳盧小姐是會漸漸老的,這些學生也會有事業長大的一天
幹嘛要豎立這麼多敵人,明的易擋,暗箭難防呀,__盧小姐
※ 編輯: Ryushuier 來自: 140.112.240.26 (09/01 10:47)
→ hellginnie:護航不力 你可以退下了 改念政治吧 那才只需信錢跟實力 09/01 10:40
推 w94320:老師有教你沒在聽 要用疑問句 例如:是爛教授嗎?是爛學校嗎? 09/01 10:40
推 rescueme:我念法律是興趣,因為台灣沒有正義,我又不靠法律賺錢= = 09/01 10:40
推 tinjunsei:由此可知道教授多麼閒 可以整天告人喔+.< 09/01 10:41
→ ouyang:隱射也會成罪啦 差異不大 只要如以認為可以特定被害人 09/01 10:41
→ edens:我國實務對相牽連案件管轄認定寬鬆 只要符合刑訴第7條 09/01 10:41
→ andy80209:教授很閒本來就是事實 尤其是國立大學的 09/01 10:41
→ Balders:可是你的說的話用意不是放在醫學科學的討論場合啊 09/01 10:41
→ myhole:奇怪了,念了幾個判例就叫懂啊= =" 告=告的成? 呵呵.. 09/01 10:41
推 eddit:GUTS!!!!!!!!!!! 09/01 10:41
推 DM1984:加油 09/01 10:41
→ edens:即可由任一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也就是只要有一名鄉民在嘉 09/01 10:41
推 MI6:建議一下原PO 到時有前科的話 連22K的工作可能都找不到唷^^ 09/01 10:41
推 amourcat:加油!!!!!!!!!!!!!!!!!!!! 09/01 10:42
→ edens:義 盧教授在嘉義提出告訴 管轄權即無欠缺 09/01 10:42
推 hengyen:(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42
→ myhole:回MI6 余文表示:有前科不見得不能當公務員 09/01 10:42
→ Rhadamanthuz:最好原PO會有前科 而且會影響工作 少在那放話 09/01 10:42
推 tim1112:誰跟你有前科就找不到工作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9/01 10:43
推 citycamo:噗 又不是什麼大罪 22K會找不到 懂哥懂得真多啊 09/01 10:43
推 carlos5978:真男人 不推太對不起我父母了 09/01 10:43
→ edens:前科又沒差 不考法官、公務員基本上沒啥影響 09/01 10:43
推 yulunyeh:科科 懂超多的 09/01 10:43
推 hellginnie:這案要是被公司老闆查出來 只會笑聲"科科"吧XD 09/01 10:43
推 andy80209:看到沒常識的酸民再說前科就很好笑Y 09/01 10:43
推 tisen:有前科找不到工作的話 那台灣一堆公司要倒了 09/01 10:43
→ MI6:良民證拿的出來嗎 工作找找看呀 一被子"烏有"了啦 09/01 10:44
→ andy80209:我都被立委告過妨礙名譽 現在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09/01 10:44
推 lave2002:支持你跟他拼到底~上法庭攻防 才知真實力!! 09/01 10:44
推 eeeric:要不要一百零八好漢大串連 到蘋果或一週刊讓事情變大 09/01 10:44
→ ouyang:有些工作會要求無前科啦.....要移民可能也會要 09/01 10:44
→ citycamo:找工作跟良民證又有啥鬼關係 再凹啊 09/01 10:44
→ andy80209:這種前科良民證會不會登記都是問題了 先生... 09/01 10:44
→ MI6:乖 原PO抵迪 學長勸你不要被一堆是不關己的的人慫恿啊 09/01 10:45
推 yulunyeh:科科 我連良民證都沒有 奇怪我怎麼有工作呀? 09/01 10:45
→ eeeric:說不定輿論會站在好漢這邊 09/01 10:45
→ ouyang:有被告過的 基本上內部電腦都會有紀錄 更何況有罪確定 09/01 10:45
推 tim1112:社會上一堆前科在身的人都有工作了 09/01 10:45
→ andy80209:不要被危言聳聽的唬才是真的吧 09/01 10:45
推 tatol:我支持懂法的當事人 加油 09/01 10:45
→ yulunyeh:小朋友沒出社會可以不要自己幻想嗎 09/01 10:45
推 cck1985:推一個 祝你成功!!! 給她難看!!! 09/01 10:45
推 amadeusli:edens我覺得你用相牽連管轄怪怪的耶..... 09/01 10:45
→ lave2002:我絕得真的要串聯一氣 才有能量 聯合訴訟找立委記者一起 09/01 10:45
推 wholewing:MI6,請你告訴我哪些公司需要拿出良民證應徵....... 09/01 10:46
推 MorpheusArms: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46
→ citycamo:小底迪不要不懂裝懂 09/01 10:46
→ MI6:看你找什麼工作啊 正常的公司都會要求聯徵跟良民證唷 09/01 10:46
→ Rhadamanthuz:良民證 去看看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六條 09/01 10:46
推 mistko:說她讓你很蘇湖會被告性騷擾~~XD 09/01 10:46
推 coffee777:衝阿! 09/01 10:46
→ widec:有人又用前科來嚇人了 科科 09/01 10:46
→ andy80209:還自稱學長 112的証明先拿出來吧 不要往臉上貼金 09/01 10:46
推 hellginnie:小底迪 找工作跟良民證沒絕對的關係 念法律不忘常識喔 09/01 10:46
→ amadeusli:wholewing 其實有 如果要就任上市櫃公司財務主管就要 09/01 10:47
→ andy80209:那台灣90%公司都是不正常了... 09/01 10:47
→ Rhadamanthuz:這案子就算有罪拚個緩刑是有多困難? 還良民證咧~~ 09/01 10:47
→ widec:說不定面試時 你說你被某人告過 面試官還很欣賞你的正直哩! 09/01 10:47
→ yulunyeh:你可能真的沒找過工作耶… 09/01 10:47
→ legen:立委都拿得出良民證嗎 09/01 10:47
→ andy80209:某人先拿個酸民証可能比較快... 09/01 10:47
推 nanocing:只能推了。 09/01 10:47
→ citycamo:正常的公司都會要求聯徵跟良民證 ? 科科 09/01 10:47
推 Hyacinth0:欣賞你的骨氣! 09/01 10:47
→ widec:請問MI6找過工作嗎 XDDDDDDDDDDDDDDDDDD 09/01 10:48
噓 Iser1ohn:我記得「噁心」有被判刑的案例說? 09/01 10:48
推 hellginnie:MI6翻找文獻中.... XD 09/01 10:48
→ tisen:大概只有你要去應徵主管職務才會徵信吧 一般職員可能沒兩天 09/01 10:48
→ citycamo:原來MI6是某黑板來的賢者啊 大家都認真囉 09/01 10:48
→ wholewing:感謝amade的解惑。不過這種特定職業跟"正常"的差距.... 09/01 10:48
→ widec:更何況這種案件會有多大前科? 前面有人說這得挖很深才挖得到 09/01 10:48
→ Rhadamanthuz:這邊某o和某m是不是盧的學生呀? 09/01 10:48
→ tisen:就離職了 哪會花什麼大錢去徵信? 09/01 10:49
推 ClassicLayla:MI6我笑了 09/01 10:49
推 ijtm:ㄚㄚㄚㄚㄚㄚ 09/01 10:49
→ widec:Iser1ohn請把案例找出來 我猜是指名道姓的「噁心」 09/01 10:49
→ hellginnie:我只確定某r法律天才是XD 09/01 10:50
→ andy80209:正黑嫌者 不意外 他有找過工作才奇怪吧... 09/01 10:50
→ tisen:公司缺人 管你是阿撒不魯 能解決問題 幫公司賺錢 就用你了 09/01 10:50
推 MI6:呵呵 隨便一個工作都有啊 "請問有無刑事犯罪紀錄" 09/01 10:51
→ widec:你要是強到可以當主管 這等小小案件 口頭澄清一下也沒啥 09/01 10:51
→ MI6:"若有 原因為何" 09/01 10:51
推 poppi327:支持你 但可以在臉書成立"反 聖潔 爐教授"嗎?會被告嗎? 09/01 10:51
→ MI6:看原PO到時要誠實回答 還是要賭賭看囉 09/01 10:51
→ widec:科科 為啥我做過那麼多工作 沒一家這麼問的 09/01 10:52
推 yulunyeh:科科 再嘴砲阿 剛剛說的良民證呢 09/01 10:52
推 neoms:有沒有刑事跟有無良民證,程度上差很多... 09/01 10:52
推 citycamo:隨便找一個工作都有咧 Zzzzzzzzzzzzzzzzzz 09/01 10:52
→ MI6:真不知道是誰沒找過工作呢 09/01 10:52
推 arthurkot:MI6危言聳聽 原PO已經堅定目標了 你只會說風涼話 09/01 10:52
推 graciehunter:辛苦了 09/01 10:52
→ yulunyeh:MI6:看你找什麼工作啊 正常的公司都會要求聯徵跟良民證唷 09/01 10:52
推 david586: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52
推 tim1112:隨便一個工作都有勒 那你隨便舉一家出來啊 09/01 10:52
→ yulunyeh:看到這句就快笑死了 09/01 10:53
→ widec:好強哦 大家都很少碰到 只有MI6每次人家都要問你 為什麼呢.. 09/01 10:53
→ widec:MI6一定是大公司主管啦 XDDDDDDDDDDDDDDDDDDD 09/01 10:53
推 hellginnie:說好的 良民證呢? 說好的常識呢? 崩潰~~ 09/01 10:53
推 MorpheusArms:咦 MI6唸法律的嗎? 不可能吧 上次他還說流氓可以管教 09/01 10:53
→ tisen:看他講的話真是快笑死+1 XDDDD 09/01 10:53
→ MI6:建議去薪水版問問是不是找工作會問"有無刑事犯罪紀錄" 清醒點! 09/01 10:54
→ MorpheusArms:良民咧~ 我相信聖潔的 盧教授不會有這種學生 09/01 10:54
→ yulunyeh:MI6:看你找什麼工作啊 正常的公司都會要求聯徵跟良民證唷 09/01 10:54
推 tim1112:良民證勒 09/01 10:54
→ widec:原來找工作會問什麼 還要去薪水版問別人?自己沒工作過嗎 09/01 10:54
→ yulunyeh:去薪水板問問看找工作是不是要必備良民證 09/01 10:54
推 neoms:有聽說有要良民證的...但不會是每一家公司... 09/01 10:55
推 ahonchen:gj 09/01 10:55
→ MI6:不要說良民證啦 光問你"有無刑事犯罪紀錄" 看你要不要誠實回答 09/01 10:56
推 kagoai0218:原PO加油~!!! 浪費國家資源真的很可惡 09/01 10:56
推 andy80209:刑事會問 但是看到這種前科 會在意的沒幾家... 09/01 10:56
→ widec:我剛才打內線去質問我老闆 為什麼面試我時沒問我要良民證XDD 09/01 10:56
→ andy80209:至於良民證 某人臉夠大了我不想再打臉了 09/01 10:56
推 citycamo:人家是台大法律的耶 又是政黑賢者 當然他說了算啊 09/01 10:56
推 yulunyeh:良民證也是你說的囉,現在又說 不要說良民證啦! 09/01 10:56
→ yulunyeh:這是哪招?快把我笑死 09/01 10:57
推 snowshadow7:敬禮(  ̄□ ̄)/ <( ̄ㄧ ̄ ) <( ̄ㄧ ̄ ) <( ̄ㄧ ̄ ) 09/01 10:57
推 xoxo777:推一下承辦的員警 真的很辛苦..... 09/01 10:57
→ andy80209:MI6:不要說良民證啦(怪我囉,誰先提的阿) 09/01 10:57
推 lady123:告他告他 09/01 10:57
推 idonotfly:看到112 只有感動 09/01 10:57
→ MI6:不在意的沒幾家?矮油?有人總算知道找工作會問啦?不是說不問嗎 09/01 10:57
推 neoms:妨礙名譽公然污辱算刑事還民事? 09/01 10:57
→ citycamo:台大法律會教說找工作要良民證喔 XD 09/01 10:57
推 hgf125:問一下 在大陸罵 會不會被告阿?? 09/01 10:57
推 MorpheusArms:奇怪我找工作從來沒被要過這種鳥東西 MI6台灣人? 0~0 09/01 10:58
推 BALABOM:良民證是三小啦!? 能吃嗎 能讓你薪水加5k嗎?? 09/01 10:58
→ andy80209:這種前科會在意的老闆是想靠你賺訴訟費的吧XD 09/01 10:58
→ MI6:原PO都說人家告刑事了 想支持人家還不看清楚喔 這樣支持真心嗎 09/01 10:58
→ andy80209:我只想知道 良民證咧 雖然政黑跳針習以為常了 09/01 10:58
推 f1234518456:找工作去薪水板是找的到個毛喔.... 09/01 10:58
→ widec:一開始還蠻好笑的 扯久了就覺得無聊了~~ 09/01 10:59
→ MorpheusArms:告刑事 一不一定起訴 二不一定判刑 哩馬豪啊 09/01 10:59
→ MI6:我就是要說給原PO緊張啊 原PO你112的 找的勢必都是好公司 09/01 10:59
→ rigor:支持你!! 09/01 10:59
→ MI6:大公司一定都會問這個問題 到時你要想想如何回答啊 09/01 10:59
推 tsaicy:一句「噁心」變成被告?真的是!@#$%^&*( 09/01 11:00
推 citycamo:MI6你不是也112的嗎 ^.< 09/01 11:00
→ andy80209:政黑玩到後來都是那幾招 真的會膩... 09/01 11:00
推 yulunyeh:大概我們公司雖然上市但是還不夠大吧…囧rz 09/01 11:00
→ andy80209:跳針 無視 選擇性回話 曲意 斷章取義 09/01 11:00
→ andy80209:看傑瑞反串好玩多了.... 09/01 11:01
→ Rhadamanthuz:M16扯良民證 若有法官看到都笑了... 09/01 11:02
→ MI6:原PO你相信鞋長 還是一堆慫恿你的路人 就你自己的決定囉^^ 09/01 11:02
推 peterman167:你好帥!!!!同校推!!! 09/01 11:02
推 lovearwen:給個推 09/01 11:02
推 ms7312chen:原波真男人,給個推 09/01 11:02
→ MorpheusArms:MI6是112的?! 不會吧 你刑訴哪個老師教的啊?! 09/01 11:03
推 citycamo:原po要相信扯良民證被打臉完還不斷跳針的嗎 ? 09/01 11:03
推 s76083kahala:幫推 09/01 11:03
推 tim1112:鞋長? 裝可愛不會比較有說服力啦 09/01 11:03
推 o2arfish: 09/01 11:03
→ tisen:大公司沒空花錢去查你小職員啦 除非你是應徵主管職 09/01 11:03
推 Waterpig:跳針 無視 選擇性回話 曲意 斷章取義 => 原po要相信? 09/01 11:04
→ MorpheusArms:原po要相信真‧法律系 還是網路上隨便說的咧XD? 09/01 11:04
→ tisen:刑訴是哪個老師教的不重要 因為112老師都不錯 但某些學生... 09/01 11:04
→ andy80209:他真實學長鼓勵他告 一個網路陌生人自稱學長要他和解 09/01 11:04
→ MI6:原PO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去問幾間大公司人資處 不要斷了前途啊 09/01 11:04
→ andy80209:有眼睛的都知道要信誰... 09/01 11:05
推 clift:如果只是因為說噁心被告 那真是太超過 09/01 11:05
推 citycamo:人家前途怎樣自有決定 干你何事 裝熟嗎 09/01 11:06
→ tisen:我史丹佛畢業的我有拿出來說嘴嗎?科科 09/01 11:06
推 hellginnie:鞋長? XD 小弟弟不要出來丟臉啦 一直自打嘴巴 好玩嗎? 09/01 11:06
推 MorpheusArms:我只是要替老師抱屈Q.Q 09/01 11:06
推 tyuhsin:真的是浪費司法資源!警察忙著這些事情真正的刑案都不能辦 09/01 11:07
→ widec:有人正在google 112的刑訴有哪些老師... 09/01 11:07
推 leader56:(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09/01 11:08
→ widec:一句「學長」都講得這麼心虛 09/01 11:08
推 airwaves06:有guts! 09/01 11:08
推 MorpheusArms:可以跟他說去NTUcourse板找比較快嗎? (喂) 09/01 11:08
推 rabird:強烈支持!!!!!!!!!!!!!!!!!!!!!!!!!!!!!!!!!!!!!!!!!!!! 09/01 11:08
推 wcyboy478:純推112 09/01 11:08
推 Fredericmo:支持對抗下去的人,好訟之徒又有什麼好值得尊敬? 浪費 09/01 11:09
推 yulunyeh:未看先推豬油不可信XDDD 09/01 11:10
推 hightogo:推! 玩法弄法的人可恥! 09/01 11:10
→ yulunyeh:你覺得我應該相信自身經驗還是相信新聞媒體? 09/01 11:10
推 tisen:哈哈哈哈 豬油不可信XDDDDDDDDDDDDDDD 09/01 11:10
推 getout:有誰找工作有附良民證的?找過那麼多家,沒碰過有問的… 09/01 11:10
→ tisen:有沒有一邊說豬油不可信 一邊又拿豬油來佐證的八卦? 09/01 11:10
推 MorpheusArms:新聞寫"由於申請「良民證」應徵工作民眾,大多數都是 09/01 11:11
推 andy80209:政黑拿自由幫自己背書 這打臉打到快跟胖虎一樣腫了... 09/01 11:11
推 citycamo:噗 新聞報導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1 11:11
→ getout:還是說竹科聯電那些不算是好公司? 09/01 11:11
→ andy80209:申請良民證多是弱勢族群... 09/01 11:11
推 showstar:加油!! 09/01 11:11
→ MorpheusArms:經濟弱勢族群" 原PO 112的怕什麼? 09/01 11:11
推 kornai:你真的要打官司.可以發動捐款.個人願意支持 09/01 11:11
推 hellginnie:XD 多出門走走啦 不要像某人"阿,我看報紙才知道的" 09/01 11:11
→ Fredericmo:社會資源以杜眾人之口 是還活在封建制度? 視法為玩物 09/01 11:12
→ andy80209:政黑找自由背書 結果還是被打臉XDDDDD 09/01 11:12
推 tim1112:計程車 保全相關業者 09/01 11:12
→ MI6:原PO資料該給的我都給囉 要不要賭就看你自己了 告辭~~~ 09/01 11:13
推 citycamo:還有你先看看你貼的新聞內容是啥再來吧 Zzzzzzzzzzzz 09/01 11:13
→ MorpheusArms:文章要看清楚啊 不要標題有寫就這麼開心Q.Q 09/01 11:13
→ tisen:計程車和保全那都是跟人或錢接觸頻繁的 09/01 11:13
→ citycamo:法令規範保全、計程車等行業從業人員,不得有刑案紀錄 09/01 11:13
推 yulunyeh:臉太腫了只好告辭了XDDDDD 09/01 11:13
→ MorpheusArms:對了 你的刑訴老師到底是誰啦 google到了沒? 09/01 11:13
推 waynek:大王告 大王告!! 支持你!! 09/01 11:13
→ andy80209:當然告辭 要去冰敷臉了... 09/01 11:14
→ tisen:若是一般工廠製造業 應該不太會要求這個 09/01 11:14
→ widec: 臉太腫了只好告辭了XDDDDD 09/01 11:14
推 linjaha:112<( ̄ㄧ ̄ ) 09/01 11:14
→ citycamo:要找新聞反駁 結果聯內容都沒看清楚 這樣很弱耶 09/01 11:14
→ tisen:不送了啦 留下來只是被鞭屍罷了 09/01 11:14
→ citycamo:而且一開始是說 有前科 連22K都找不到喔 09/01 11:14
推 hellginnie:真是丟112的臉 連新聞都不會看... 09/01 11:15
→ citycamo:找了兩篇新聞反駁 結果反而打了自己兩巴掌 笑死我 XDDDD 09/01 11:15
→ widec:原PO要是被起訴 很多人會願意贊助你 09/01 11:15
→ plussword:告死她 09/01 11:15
推 EdmundLi: 難怪中正拿不到五年五百億 好可憐 09/01 11:15
推 Fredericmo:原po要打官司 我捐一千元挺你 站內信寄帳號來 09/01 11:15
推 MorpheusArms:MI6有確切證據證明他112嗎? 沒的話112哭哭Q.Q 09/01 11:16
推 getout:打腫臉,可以去充胖子了… 09/01 11:17
→ plussword:自己都不能原諒別人了 還奢求別人原諒死刑犯 09/01 11:17
推 freetempo:周玉蔻表示:"盧映潔偽善" 不是我說的不要來告我阿XDD 09/01 11:17
推 gihunter: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 09/01 11:17
噓 granter:不謹言慎行能怪誰呢? 09/01 11:17
推 beontop:想看原PO法律學長和聖潔的 盧小姐對戰時的英姿!!!!!! 09/01 11:17
推 asole:廢死的教授 09/01 11:18
→ gihunter: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妨害性自主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者 09/01 11:18
推 watertree:好 !!!光 欺負學生 殺人放火部去告 09/01 11:18
推 citycamo:我相信112絕大部分都很優秀 某些個案除外 09/01 11:18
推 LAKERsBryant:連我沒學過法律的都知道要反告 沒這麼簡單 09/01 11:18
我也覺得不簡單,可是就是要拚看看,被欺負還是要還手呀
推 coolptt:原po加油 就是要給這種人教訓 09/01 11:18
→ gihunter: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09/01 11:19
推 biglarge:支持你,跟 盧教授周旋 09/01 11:19
噓 myprettygirl:雖然說該教授的確有濫用司法資源之嫌,可是現在對公然 09/01 11:20
→ gihunter:要嚇原po好歹也把法條拿出來看一看吧...很丟臉的 09/01 11:20
其實他只是跟我建言而已,畢竟有前科還是不好的事情
但是真的到這種地步那也沒關西了;給人家欺負,也是不能低頭的
※ 編輯: Ryushuier 來自: 140.112.240.26 (09/01 11:26)
噓 justify:盧教授表達自己對廢死的看法不行嗎 她有用言語侮辱他人嗎 09/01 11:20
噓 Beowolves:念到大學了還這樣搞?怪誰 09/01 11:20
→ myprettygirl:侮辱及毀謗的認定還蠻鬆的,你不一定會贏,罵對方許純 09/01 11:21
→ justify:我只看到一群不贊成她的看法就在網路上辱罵她的網路暴民 09/01 11:21
→ myprettygirl:美都有罪了,罵噁心再依據當時情境的話,有罪是有可能 09/01 11:22
→ Beowolves:講白一點,你們為啥敢罵這麼爽,還不是以為不用負責? 09/01 11:22
推 enunion:有沒有人要PO怎麼告刑事 整個流程清楚 反告也方便 09/01 11:22
噓 Durant35:犯錯才來威脅別人 求別人原諒自己 這算什麼知識份子? 09/01 11:22
推 Fredericmo:樓上幾樓是怎樣?開始上工了嗎? 09/01 11:22
推 chonmin:加油!請堅持理念,不要被愛唱衰又自以為是的少數鄉民影響 09/01 11:22
→ andy80209:說女子被強姦是自找的不是言語污辱他人喔XD 09/01 11:22
→ Beowolves:現在被告了,又把對方打入浪費司法資源來開脫 09/01 11:22
→ Durant35:廢死團體有他們的論點 就算不認同也不能出口侮辱別人 09/01 11:23
推 MorpheusArms:整件事情裡我最同情警察和檢察官Q.Q 09/01 11:23
推 hellginnie:當某人的看法是"批評受害者、原諒加害者" 批評剛好而已 09/01 11:23
→ andy80209:八卦還是有清流的 只是不少是假的 09/01 11:23
→ myhole:沒有啊。我超級支持死刑的,死死死死死死死,好爽 09/01 11:23
→ andy80209:檢察官比警察好了 警察蒐證才會累到死... 09/01 11:24
→ Beowolves:現在被告了,又假惺惺的打上,聖潔的~~唉,不要這麼假 09/01 11:24
→ Durant35:況且一直說"連死刑犯都可以原諒" 死刑不合理不不代表死 09/01 11:24
推 jankochin:加油!真男人 09/01 11:24
→ MorpheusArms:不要說我是暴民 妨礙到我名譽了Q.Q 09/01 11:24
→ Durant35:刑犯就應該被原諒 只是考慮能不能以其他方式懲罰他們 09/01 11:24
→ andy80209:從IP要找到特定人士 真的沒有想像中的輕鬆.. 09/01 11:24
→ Beowolves:哪裡真男人,真男人就繼續罵他阿,還打什麼聖潔的~ 09/01 11:25
→ andy80209:你照到區域還要找出是誰 民宅還好說 計中那種找到死 09/01 11:25
→ Durant35:說真的 被告誹謗罪再來這邊討拍拍 應該也只有鄉民作得到 09/01 11:25
→ andy80209:連反諷都看不懂就在張狂的真的很可悲... 09/01 11:25
推 citycamo:想當清高人士 也有點料好嗎 ? 09/01 11:26
推 iiooii:男人要上法庭才會成長 09/01 11:26
→ Durant35:就像是闖紅燈被抓還怪警察太閒或者怎麼不抓前面的 09/01 11:26
推 volcom:雅量 09/01 11:26
→ Beowolves:你就是不敢罵,怕在被告阿。所以告你們這些人很有用阿 09/01 11:26
→ andy80209:八卦有清流 只是不少是假的想滿足虛榮心 09/01 11:26
推 hellginnie:信徒吃飽上來宣揚聖法了XD 09/01 11:26
→ citycamo:被告的並不是原po 是原po的學長 看清楚再酸很難嗎 ? 09/01 11:26
→ tisen:beo不要慫恿原po了啦 要罵你不會自己罵? 09/01 11:26
→ Durant35:科科 鄉民繼續自以為是的正義或者勇氣吧 09/01 11:27
推 xoox12321:支持 科科 09/01 11:27
→ andy80209:闖紅燈是以犯罪事實 舉例也舉不要打自己臉的 09/01 11:27
推 hank11235813:推 09/01 11:27
→ MI6:埃呀 我都告辭給台階下了還不領情 GOOGLE一下"犯罪紀錄 求職" 09/01 11:27
→ Durant35:在網路上罵人不是犯罪事實? XDDDD 09/01 11:27
→ Beowolves:我一開始就沒罵過他,即使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09/01 11:27
→ citycamo:科科 酸民繼續自以為清高或聖潔吧 09/01 11:27
→ andy80209:這案子不一定起訴 起訴不一定有罪 一堆人未審先判 09/01 11:27
→ Beowolves:你們只是領到自己以為不會領到的懲罰,少在那邊雞雞歪歪 09/01 11:28
→ MI6:認為不怕沒好工作找 認為要當真男人的 就像個男人罵啊小峱峱 09/01 11:28
→ andy80209:犯罪事實不是你說了算 是法官說了算... 09/01 11:28
→ Durant35:不一定起訴....就再繼續自以為是吧.... 09/01 11:28
→ citycamo:你的告辭是中離吧 看清楚你貼的新聞內容了嗎 ? 09/01 11:28
推 albort:推你 這世界就是需要有道德勇氣又有能力的人 09/01 11:28
→ Durant35:相關案例隨便一抓都一大把 GOOGLE更多呢 09/01 11:28
推 volcom:阿對了 如果線上10000個八卦鄉民一人推一句 要告一萬人嗎? 09/01 11:28
→ andy80209:感覺良好的是誰 一堆網路法官未審先判阿 09/01 11:29
推 tisen:re re re re re XD 看你要re幾次 再跳啊 09/01 11:29
推 john7261:爐小 09/01 11:29
→ andy80209:會上新聞的幾乎都是起訴成功的 當然G的到... 09/01 11:29
→ citycamo:喔 有人攻擊原po小孬孬 你不想要你的良民證了嗎 09/01 11:29
→ andy80209:你不是名人 不起訴誰鳥你阿.. 09/01 11:29
推 ljsnonocat2:推一個 09/01 11:30
→ andy80209:這篇是再示範 打臉的一百種方法嗎... 09/01 11:30
推 hellginnie:有人直接人身攻擊了 怎麼?忘記St.Lu的諄諄教誨了阿? 09/01 11:30
→ tisen:推文罵人小峱峱的確可以告 刑法309 09/01 11:30
→ Durant35:更多沒上新聞的藏在刑法教科書裡 你翻過了嗎 09/01 11:31
推 savealone:推!!力爭到底,大學生好欺負嘛 09/01 11:31
→ andy80209:我被某親民黨立委告妨礙名譽不起訴 你也GOOGLE的到嗎? 09/01 11:31
→ Durant35:呵呵 好厲害喔 被立委告不起訴耶 09/01 11:31
→ Rhadamanthuz:M16真的是112法律系嗎? 09/01 11:31
→ andy80209:比起網路嘴砲的東西 我更相信自身經歷 09/01 11:31
→ hellginnie:MI6看來連22k工作都找不到了 好慘阿~ 09/01 11:32
→ Durant35:根本沒有妨礙名譽這條罪名 科科 如何起訴 09/01 11:32
→ andy80209:匿名ID嘴砲一下就要我相信你 別鬧了... 09/01 11:32
→ whogotme:小明:神父,我要告解... 神父:這時代都告人+和解,很少告解 09/01 11:32
推 citycamo:某人真的那麼清高 就不會再FTP板徵一堆電影動畫 科科 09/01 11:32
→ hellginnie:又一個翻教科書的 念法律的怎麼那麼多這種嘴臉的= = 09/01 11:32
推 gihunter:這篇可以備份了~有人罵原po小峱峱 09/01 11:32
→ Durant35:若是自身經歷 我相信立委會以妨礙名譽告你應該腦子也有.. 09/01 11:33
→ andy80209: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該翻書的是誰阿... 09/01 11:33
推 eisenccw:推 09/01 11:33
→ Durant35:刑法上的實際罪名 只有誹謗罪這一條 沒有一條叫妨礙名譽 09/01 11:33
→ hellginnie:唉呀 有人學藝不精 書沒翻好被打臉了 好慘阿~ 09/01 11:33
推 tisen:老闆:什麼!m你沒有良民證!不行喔!我們連掃地阿桑都有勒 09/01 11:34
→ citycamo:噗 誹謗跟公然侮辱都是包含在妨礙名譽之下 09/01 11:34
→ citycamo:挑語病是最弱的戰法 強一點好嗎 09/01 11:35
→ hellginnie:拜師St.Lu之下 得要有點本事將來好告人 多練練吧^.< 09/01 11:35
推 MI6:這就你們不懂特定跟不特定啦孩子 我說想慫恿原PO當真男人的 09/01 11:35
→ Durant35:是沒錯阿 但是那不是實際法條名稱 有誰會拿這條告的.... 09/01 11:35
噓 z5411:少來這討拍 09/01 11:35
推 OrzJ:推!!加油!!! 09/01 11:35
→ MI6:就自己也罵啊 不然就是小峱峱唷 別搞錯對象了^^ 09/01 11:36
→ Durant35:不是說被告"妨礙名譽"嘛 又不是我說的 09/01 11:36
→ tisen:再凹就難看了啦 有話就留著去跟法官說吧 09/01 11:36
→ hellginnie:不愧是閒者 九十九成坳功出神入化 09/01 11:36
→ Durant35:妨礙名譽是犯罪要件 科科 09/01 11:36
→ MI6:鄉民:原PO別怕我們挺你 找工作不用良民證->要良民證的主管才要 09/01 11:36
→ MI6:->應該一般製造業不會要良民證吧->應該告不成啦 放心 09/01 11:36
推 citycamo:M賢者持續跳針 看懂你貼的新聞了嗎 ? 09/01 11:37
推 w76301:加油~~ 09/01 11:37
→ hellginnie:怎麼信徒都只會坳阿XD 沒有點實力怎麼可以呢 09/01 11:37
→ citycamo:還有你先擔心自己的良民證吧 上面的人身攻擊很危險喔^^ 09/01 11:37
→ Durant35:到底是誰在凹 誰被打臉了呢....還是先說別人被打臉自己就 09/01 11:38
推 benka:支持你 聖潔的盧教授等著出來道歉吧 09/01 11:38
推 haycheese:鄉民說話真的不要批評的太過頭,只是一位當到教授的人了 09/01 11:38
→ Durant35:不會被打臉....這值得深思 09/01 11:38
→ MI6:原PO看清楚鄉民立場的轉變啊 到現在他們內部都搞不定找工作 09/01 11:38
→ tisen:再凹啊 覺的自己臉不夠腫 請繼續拿豬油來佐證你說的話XD 09/01 11:38
推 gihunter:痾....有人邏輯真差....要不要去學一下邏輯學 09/01 11:38
→ haycheese:應該有比告這108人更重要的事去作 09/01 11:38
推 widec:哈 有人敷完臉了 09/01 11:38
噓 HAHA1972:你這樣也很難看 09/01 11:38
→ MI6:是否不能有犯罪紀錄的立場呢 09/01 11:38
→ haycheese:原po及學長,請加油!!!!!! 09/01 11:39
推 citycamo:某個半路參戰的 先看清楚之前的推文再來護航吧 XD 09/01 11:39
→ MI6:現在大公司人資流程幾乎都一定要簽無犯罪紀錄這一項 想清楚啊 09/01 11:40
推 MorpheusArms:都你在講 你哪家大公司的說出來讓我們敬畏一下>///< 09/01 11:40
→ tisen:簽只是簽 公司事情忙不完 哪有空去查你啊 (  ̄ c ̄)y▂ξ 09/01 11:41
→ citycamo:都他自己腦內補完的啊 XD 09/01 11:41
→ tisen:你又不是ceo還是總經理 或是銀行送鈔保全 誰要去查你啊? 09/01 11:42
推 hellginnie:沒關係啦 現在他自己就要擔心沒工作了 很可憐的@@ 09/01 11:42
→ MI6:要查很簡單的 原PO112的 一定是潛力新人 不查才怪 09/01 11:42
→ tisen:就算真的有犯罪紀錄 公司那一張一樣簽沒有 跟他賭不會查你 09/01 11:42
推 piez:警察先生真辛苦~ 09/01 11:42
推 daipon:意思就是假如我說原PO噁心原PO也可以告我囉~~ 09/01 11:43
→ tisen:不會查好不好? 就算你殺人犯 你能幫公司賺錢 那就ok了啦 09/01 11:43
→ MI6:我勸原PO好好考慮前途 你們勸原PO賭賭看 這就是我們的差別 09/01 11:43
→ tisen:也許你幹兩個月就不幹了 哪會花這錢查你?根本浪費公司的錢 09/01 11:44
推 abianbitch:酷歐 不塊是112 09/01 11:44
→ tisen:現在民間公司離職率那麼高 跳槽也是常有的事情 誰有空查你? 09/01 11:44
推 gihunter:魏無知:我介紹的是陳平的才能而不是他的品行 09/01 11:45
推 citycamo:MI6不用麻煩了 你先擔心自己上面人身攻擊會不會被告吧Zzz 09/01 11:45
→ tisen:也就是鄉民推文若你不是法規規定要證明 就不用擔心這問題 09/01 11:46
→ gihunter:如果有人行為高尚但卻無益於戰爭勝負,你願意任用他嗎? 09/01 11:46
→ tisen:像保全和計程車 這要的話那沒話講 誰知道你會不會截鈔啊 09/01 11:46
推 MI6:原PO我看到你回的推文 "告人"不太可能成立妨礙名譽 09/01 11:46
推 citycamo:跳針 無視 技能點到滿 不愧是政黑賢者 09/01 11:47
→ tisen:但沒良民證截鈔的也是有啦 所以良民證能保證什麼?哈哈 09/01 11:47
→ MI6:勸你好好考慮爭你的一口氣這件事 不要再想什麼告她妨礙名譽 09/01 11:47
推 ccc0712:加油!!! 09/01 11:48
→ gihunter:計程車不是犯刑事就不能當...有明文規定的 09/01 11:48
→ citycamo:你是跟原po很熟嗎 Zzzzzzzzzzzzzzzzzz 09/01 11:48
→ MI6:其他人你們要賭自己賭 現在人資流程都大同小異 有制度的公司 09/01 11:48
→ tisen:快來個史丹佛的鄉民讓我裝熟好嗎? 09/01 11:49
→ MI6:不會漏掉自願簽署保證自己無刑事犯罪紀錄這項的 09/01 11:49
→ tisen:有制度的公司 科科 資料都是擺著好看而已啦 唉 講不聽耶 09/01 11:49
推 ru04hj4:加油!!!!!!!!!!!!!!!!!!!!!!!!!!!!!!!!!!!!!!!!!!!!!!!!!! 09/01 11:49
→ MI6:我跟原PO不熟啊 順便說給其他"想爭一口氣"的人聽啊 09/01 11:50
推 H7: 加油支持你 09/01 11:51
→ tisen:就算公司發現你是殺人犯 也是發現後找不適任的理由火你 09/01 11:51
→ tisen:絕對不會說因為你是殺人犯 你有前科 我要火你 09/01 11:51
→ MorpheusArms:MI6除了google還有別招嗎Q.Q? 09/01 11:51
→ kaiba541:如果有前科你司法官考上也一定被刷掉 真要賭那麼大? 09/01 11:51
推 Docy:推一個,不過和解的人真的都有給基金會錢嗎? 09/01 11:52
推 eu7908:吼~~~~~~反訴成功就上報了!!加油~~~~~~ 09/01 11:52
→ kaiba541:而且內容可以看出你對法律的認知過於粗淺 09/01 11:52
→ tisen:那就是公職一定要保持身家清白啊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09/01 11:52
推 seths:推你一個 真男人 夠man! 09/01 11:53
推 gihunter:身家清白XDDD魚文被關出來都可以升官當主管了XDDD 09/01 11:53
→ tisen:你都能考上司法官了 在業界幹"法律顧問"也可以混得很好 ok? 09/01 11:53
推 g331767:這篇又爆了 @@" 09/01 11:53
推 bryan7114: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 09/01 11:53
→ tisen:一定要走公職嗎? 呵呵 09/01 11:54
推 iam0718:支持你 真男人! 09/01 11:55
→ kaiba541:業界就不會看有沒有前科嗎 除非自己開業 09/01 11:56
推 ilovenight:就說咩 真的要告人的是陳水扁跟馬英九 哪輪的到...聖潔 09/01 11:56
→ tisen:殺人都關過了 還會沒認識道上兄弟?不能去"企業"上班賺錢? 09/01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