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stPushMan:108位梁山泊好漢 09/01 03:00
推 ThunderLion:108封悔過書XDDDDD 09/01 03:00
→ NICccccccccE:八卦板變道歉板了 09/01 03:00
→ FirstPushMan:盧映潔應該姓高吧 09/01 03:00
→ midtown:法律係了不起嗎? 09/01 03:01
推 RAWISJERICHO:結局究竟是..... 09/01 03:01
推 DDRMIX:五樓的腦本來就有 09/01 03:01
推 pikochu:不投降的那位加油呀~~希望真理會站在你這邊..(會告我嗎??) 09/01 03:01
→ FirstPushMan:我講他姓高 我會被告嗎 09/01 03:01
推 eric97979:108則道歉 ^_^ 09/01 03:01
推 LiuSky:書都讀到哪去了 09/01 03:01
→ DDRMIX: 潮 09/01 03:01
推 Brad255:不是很會寬容人 ? 09/01 03:01
→ Brad255:顆顆 我沒說誰 09/01 03:02
推 loveboa01: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哪裡有問題了@@ 09/01 03:02
→ simpleclean:查ip大絕 真威.. 09/01 03:02
推 helloman:實戰經驗 這個屌 09/01 03:02
→ ian931149:說有凍也要被告 09/01 03:02
噓 ikoyumi:那兩個博士的發言跟妨礙名譽差太多了吧? 09/01 03:02
→ RAWISJERICHO:原來法律尺度這麼嚴喔...這已經不只要謹言慎行了 09/01 03:02
推 a741085:我能不能鎖這篇推文..... 09/01 03:02
→ ikoyumi:亂七八糟 09/01 03:02
推 richjf:無所不告? 09/01 03:02
推 Caryniko:我覺得殺人不用死刑OK的!~ 但是不要罵我哦~ 不然告死你 09/01 03:03
→ NICccccccccE:博士生是怕前途被毀吧...不然沒理由妥協 09/01 03:03
推 a741085:之前就一篇新聞講說提告 結果有人又下去罵 教授就又告 09/01 03:03
推 akira00150:是的 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只是大和小的差別 09/01 03:03
→ ikoyumi:很多人應該是不想浪費時間跑法院吧 09/01 03:04
→ e030149116:不愧是法律系 學以致用 (我這樣會被告嗎) 09/01 03:04
推 ljsnonocat2:就算被告 也不見得會定罪吧 文字獄嗎? 09/01 03:04
推 a741085:那篇有講的人.... 09/01 03:04
→ Caryniko:我覺得別人女兒成年後半夜在外面被姦殺自己跟家長要負責 09/01 03:04
→ smalldick:法律系的才敢周旋 09/01 03:04
→ Caryniko:但是不要罵我喔~ 不然我告死你 09/01 03:04
→ yongqing:不愧是偉大的廢死教授 09/01 03:04
推 janjoen:不乖就插IP喔! 09/01 03:04
推 eWeMe:附和那個好像也太衰了吧 = = 09/01 03:04
推 FirstPushMan:等等 你說那個教授會監控PTT言論?? 09/01 03:04
※ 編輯: ouyang 來自: 220.132.158.20 (09/01 03:05)
噓 funkyseven:選擇和解不是認錯吧...而是台灣的訴訟過程實在... 09/01 03:04
推 loveleexx:仗著自己有知識就這樣欺負人 這社會真的病了嗎?? 09/01 03:05
推 mikejan:很好呀 更多人討厭廢死團體了 這教授做得好 09/01 03:05
推 MichaelKiske:實戰經驗XDDDDDDDDDDDDDDDDDD加油~~~ 09/01 03:05
→ janjoen:廢死教授要索賠多少呢? 09/01 03:05
推 RAWISJERICHO:各位~~~~不要太激動阿@@" 09/01 03:05
推 jingjen:看到磨練實戰經驗就笑了XD 09/01 03:05
推 Brad255:支持的理念是一回事 現實做的又是矛盾的一回事 (沒說誰) 09/01 03:06
推 sunshine8:我衷心為堅持不和解的朋友祈禱官司打贏 09/01 03:06
→ yongqing:偉大的廢死教授哪可能在百忙之中監控PTT言論 想也知道是 09/01 03:06
→ yongqing:全知全能的廢死之神使喚使魔幫她的 09/01 03:06
推 jasonkau:我就是看不起支持廢死的人 09/01 03:07
→ smalldick:想起來了 是那個說被害是自己不檢點那個 09/01 03:07
推 allen7976:無聊 廢死本來就是錯的 被圍剿不意外啊 09/01 03:07
→ roder:=============廢死叫獸告我阿 不然我殺你唷============= 09/01 03:08
推 toughdick:================支持108位網友==================== 09/01 03:08
推 cool2849:站在和平的地方,歌頌戰爭的偉大 09/01 03:08
推 jasmonates:推那個磨練實戰經驗的~~~ 09/01 03:08
推 richjf:這樣的做法和某部長一樣是搞反串吧? 鄉民要感恩啊... 09/01 03:08
推 eric97979:本人反對廢死 09/01 03:08
推 Brad255:========以上變成第四波名單============================ 09/01 03:08
推 ikoyumi:這麼愛告 或許表面上大家不敢罵她了 但難杜攸攸之口 09/01 03:09
推 Kenta3:欺負學生的結果就是臭掉了 09/01 03:09
推 dtlove17:安安 可以請問你幾兩重嗎? 09/01 03:09
推 gfive3355:108條 09/01 03:09
→ Caryniko:===殺人不用償命,被姦自己不檢點,毀謗我必告你=== 09/01 03:09
→ ikoyumi:大家看這篇文章的同時心裡對這個人的評價應該.... 09/01 03:09
推 CapriciousX:108條好漢... XDD 09/01 03:10
推 meow0727:是隨時在新增名單嗎....... 09/01 03:10
→ acergame5:哈哈 沒事罵人是吃飽太閒喔 09/01 03:10
推 janjoen:廢死教授的名譽值幾兩金呢? 拭目以待 09/01 03:10
推 funkyseven:看到108條我怎麼想到SOD?? 09/01 03:10
→ ndr:一個人的作為反映著他自己的為人處事態度或想法吧. 09/01 03:10
推 freecan:浪費司法資源 好訟之徒 09/01 03:11
推 Brad255:這樣只會讓人更反對而已... 09/01 03:11
→ ljsnonocat2:我很好奇 如果八卦數千鄉民團結罵她 那她會全告嗎 09/01 03:11
→ ndr:知識被不同的應用,可以造福社會,也可以為禍大眾.共勉之. 09/01 03:11
推 richjf:被害人要檢討為何去危險地方!三點了你們父母不知你在上網? 09/01 03:11
推 Ricrollp:有洞 09/01 03:11
→ ljsnonocat2:在這篇文章推文 會不會被記錄ip啊?XDDDD 09/01 03:12
推 rex01:連被罵都不能寬容對待,卻要受害者原諒殺人犯,這種人嘛 09/01 03:12
→ ndr:論語為政第二:道之以政 齊之以刑 民免而無恥 09/01 03:12
推 Caryniko:紀錄IP幹麻._. 沒人罵他吧~ 09/01 03:12
推 garcia:施耐庵表示:自古權奸害善良,不容忠義立家邦。 09/01 03:13
噓 rufus7:司法資源這樣用的喔 動不動就要告.... 09/01 03:13
→ Caryniko:我是在表達我自己的理念喔!!!千萬不要罵我! 小心我告你 09/01 03:13
→ trywish:其實可以罵廢死呀 那是可以接受公評的團體集事項,不要指 09/01 03:13
推 Ricrollp:法律指導 科科 09/01 03:14
噓 NICccccccccE:因為立委常常也這樣提告啊 09/01 03:14
→ ihopeso:其實我蠻好奇 不要太多 只要有一半 大概50個想陪他打官司 09/01 03:14
→ trywish:出對象就好了 09/01 03:14
→ ihopeso:他受的了嗎? 可能他就看準大家沒這麼無聊吧 09/01 03:14
推 herro0816:都可以包容罪犯 對言語行為提告 本末倒置嗎 09/01 03:14
→ ljsnonocat2:我是比較希望看到鄉民的戰力 數千鄉民站出來戰她 09/01 03:15
→ trywish:受的了呀 他可以選擇就近法院申告 反而是被告舟車勞頓麻煩 09/01 03:15
推 richjf:問題出庭是他本人?人家有能力請律師,你有時間天天上法院? 09/01 03:15
→ trywish:除非找到能告他的罪狀 然後北中南分別告 時間錯開 那他就 09/01 03:15
→ Caryniko:數千鄉民委託同幾個律師跟她集體訴訟~言論沒太誇張的沒事 09/01 03:15
→ trywish:受不了了一一a 09/01 03:16
推 jasonkau:你就讓他罵嘛~罵到嘴巴痠之後就不會再罵了啊 09/01 03:16
推 chai396:吃保賢賢沒事幹 09/01 03:16
推 AntaresX:讀到博士的人還管不好自己的嘴巴? 09/01 03:16
→ ljsnonocat2:有沒什麼方法可以反制這種人? 09/01 03:16
噓 rufus7:最好是告的成功啦 自己要上節目談論 就要接受公評阿 09/01 03:17
→ ndr:標題裏的"學博士"是什麼啊? 09/01 03:17
推 RIP5566:加我加我.......QQ~ 09/01 03:17
噓 oneal6110891:只准別人殺人 不准別人罵自己? 真是xx 09/01 03:17
推 janjoen:告到錢花光了大概就不告了 09/01 03:17
→ narcissusli:她長啥樣啊? 09/01 03:17
→ rufus7:那新聞裡面的殺人犯強暴犯被罵敗類人渣是不是也要出來告呀? 09/01 03:17
→ GoldExpR:教授自己身陷戰場上告鄉民 還可以想到頌揚和平廢死 09/01 03:17
推 sali921:凡事太盡 緣分勢必早盡 法律走到盡頭 就是走非法的了~~ 09/01 03:17
→ GoldExpR:這種偉人 太少了! 09/01 03:17
→ AntaresX:至少鄉民在這人的相關文章明顯收斂很多 還是有教化效果 09/01 03:18
推 kyouya:這真的告得成嗎???? 拜託………… 09/01 03:19
推 a2156700:幹在心裡 09/01 03:19
噓 Subaudition:這教授的邏輯本來就有問題 站加害者角度看事情是怎樣 09/01 03:19
推 livewater:這篇文的推文大概又要被告幾十個了 09/01 03:20
推 kobolin:ptt偶爾也需要這種的來震撼一下 不然有些人太誇張 09/01 03:20
推 Alcor:腦袋有水 我是說組織液 09/01 03:20
噓 rufus7:告是一回事啦 起不起訴另一回事 大概是抓準一堆學生會怕 09/01 03:20
推 AntaresX:看倒數第三段就知 酸文的也是私下和解不敢堅持立場 09/01 03:20
推 dragonsoul:███ 國立 中正大學 法律系 教授 盧映潔 ███ 09/01 03:21
噓 Caryniko:這篇只要推文就會被告囉~ 09/01 03:21
→ ljsnonocat2:很多人聽到上法院就怕了吧 怕留下記錄 09/01 03:21
噓 austin69: 奴家怕怕了>< 09/01 03:22
推 kiss812kiss:有沒有中正法律出來說說話 09/01 03:22
推 ilanese:================以上小心被列入被告名單================ 09/01 03:22
→ birdy590:沒有人喜歡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面, 一次告很多人倒省事 09/01 03:23
噓 oneal6110891:那下次殺人好了 講實話還要怕被廢死告ZZZZZZZZZZZ 09/01 03:23
推 allen7976:.................................................... 09/01 03:23
噓 jieing:我只能噓 09/01 03:24
→ oneal6110891:原來殺人吠死會幫你 罵人吠死會告你喔 ^^ 09/01 03:24
推 akira00150:有的不是不敢堅持立場 只是這很浪費時間和金錢 09/01 03:24
→ HydeTseng:有時候看文章不要太認真是件好事 發洩個幾秒鐘 結果換來 09/01 03:24
→ HydeTseng:這樣真的很不值 09/01 03:25
噓 Warheart:爛 09/01 03:25
噓 drraujn:被狗咬 09/01 03:25
→ sali921:怎麼不敢去告周玉蔻 分明是挑軟的吃~~ 09/01 03:25
推 jasonkau:想請問要是鄉民告贏有補償金可拿嗎? 09/01 03:25
推 richjf:不過何時要去告公視?不是說公視故意剪接曲解他的原意? 09/01 03:26
→ Brad255:周玉蔻是名人阿 顆顆 就看準這一點 當然挑弱一點的下手 09/01 03:26
→ ilanese:========罵人比殺人嚴重多了,等你被告就會懂了。======== 09/01 03:26
噓 ben101068:堅持不合解 要打怪練等的鄉民是哪位啊? 酷喔 09/01 03:26
推 visit:這種小小案子是檢察事務官先發傳票 ,對一下NAME AND ID啦 09/01 03:26
→ drraujn:打贏了馬上就出名 比那群自命清高的人權律師有腦袋多了 09/01 03:27
推 Brad255:樓上小心XD 09/01 03:28
→ visit:108條好漢 =108 張傳票? ^_^ 09/01 03:28
推 livewater:真的別去惹這種咖,大家繼續來罵馬英囧.白賊義好了 09/01 03:28
推 a741085:這篇應該目前已經有兩位中獎了 自己小心阿 09/01 03:28
推 AntaresX:不懂法律又怕被告的還是乖一點 就為逞口舌之快 值得嗎? 09/01 03:29
推 janjoen:罵政治人物也是會被告的,我就被恐嚇過 09/01 03:29
推 relaxcloud:要罵就罵小咖跟大咖 小咖不會告 大咖不敢告 09/01 03:30
噓 Caryniko:哪兩個中獎了!!! 09/01 03:30
推 visit:不和解,就到檢座前說明您的言論心證=>1:不起訴 2:簡易判決 09/01 03:30
推 Brad255:這種行為讓人更反對吧... 09/01 03:30
→ mikejan:有反盧教授的臉書團體嗎? 09/01 03:31
推 smartmax07:大家激動歸激動,發言尺度還是要拿捏一下 09/01 03:31
推 AntaresX:現實就是 就算全PTT鄉民都挺你 但法官不挺你 還是沒用 09/01 03:32
推 Depreciable:現在很多人讀書讀很多,連酸人都不會酸了 09/01 03:32
推 livtyler0828:不要有人身攻擊的言詞就好啦 亂辱罵人的確也不對 09/01 03:32
推 pisceslove:SOD新企劃:法學才女大戰108好漢 09/01 03:32
噓 CCDaKaRa:莫名其妙 09/01 03:33
推 ccucwc:就算是巨像 要一次拼108單位的小狗也是很喘的阿XDDDD 09/01 03:33
→ GoldExpR:拿到不起訴處分書或無罪確判的 記得上來分享一下XD 09/01 03:33
→ AntaresX:不只是人身攻擊 酸文也要小心 09/01 03:33
推 roea68roea68:他可以告啊 法官就一定會挺他嗎? 呵呵 09/01 03:33
推 ikoyumi:我覺得 罵被強暴或腦殘之類真的太情緒化 被告我可以理解 09/01 03:33
推 q40336:賤笑登生氣 09/01 03:33
→ ikoyumi:但本文舉例的兩個博士推文根本就跟辱罵無關 09/01 03:34
→ roea68roea68:他有時間跟108個玩就讓他玩吧 09/01 03:34
推 qweqwe999:他以為他是誰,裝什麼聖人啊? 09/01 03:35
→ AntaresX:鄉民發洩壓力不成反而增加壓力是何苦呢 有些事就無視吧 09/01 03:35
→ ouyang:拜託各位 不要在隨便亂推噓文 要負責的 09/01 03:36
→ GoldExpR:見不平 何必壓抑在心裡呢?只是本板需要更高竿的酸民 09/01 03:36
→ ouyang:該不該當公然侮辱 or 誹謗 不是隨便說說就算了 09/01 03:37
推 marksin:誰能分享些酸文不會被告的心得XDD 09/01 03:37
推 chinhan1216:殺人犯要原諒 罵我的就告死你!!! 09/01 03:38
→ ouyang:這篇推文 就我看來好幾個鄉民都很危險 ..... 09/01 03:38
推 AntaresX:看了今天的案例 只有不酸才安全 XD 09/01 03:38
推 crea0520:吃飽太閒 我是說我,不要告我唷,我好怕 09/01 03:38
推 kyouya:大家可以去看生活法律板,有苦主 09/01 03:39
→ ouyang:有興趣去圖書館借一下 林山田的 刑法分則 翻一下妨害名譽罪 09/01 03:39
→ ouyang:就大概可以知道成罪的標準在哪..... 09/01 03:39
→ sevenny:打官司很麻煩吧 09/01 03:40
推 iamycc2222:阿不是說要寬恕別人 不是說人人都沒有資格審判別人 09/01 03:40
推 MorpheusArms:這麼愛告 跟自己的言論有沒有矛盾? 力紅哩工跨買 09/01 03:42
推 Brad255:不要針對 情緒性言論 髒話 09/01 03:42
→ Brad255:不過之前有推文 沒有指名也被告了 還是小心一點 09/01 03:43
推 bloodartanis:自認受滷 科科 09/01 03:43
→ ljsnonocat2:反正大家也見識到支持廢死團體的嘴臉 周玉寇說的好 09/01 03:44
推 kiss812kiss:那博士生完全無毀謗之意吧= = 09/01 03:44
推 iamycc2222:有沒有懶人包阿 盧盧到底說了什麼? 09/01 03:44
→ tony70721:被告跟有沒有告成有差吧,不過周說了啥阿~~好奇 09/01 03:45
推 Brad255:上面連結就有了 09/01 03:45
推 sali921:用法律提告 只是另一種型式的恐嚇 有更高明的恐嚇法喝止嗎 09/01 03:46
推 visit:刑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00以下罰金,不和解的,加油:) 09/01 03:46
推 asd25:好險我對廢死的文章 幾乎都沒回~_~ 09/01 03:46
→ ndr:這個事件真的讓人有點混亂...這到底是在支持廢死還是反對廢死? 09/01 03:47
推 ikoyumi: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09/01 03:47
推 AntaresX:最後面的連結顯示已經有鄉民捐款... 酸民的立場..科科 09/01 03:47
推 haha98:安安 副副副副副副副副副副教授 09/01 03:48
推 rex01:300以下罰金好便宜 09/01 03:49
→ gn02026394:她永遠告不完吧 犯眾怒的人 09/01 03:50
推 visit:"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或虛構事實為誣告成立要件 09/01 03:50
推 TheWhack:他的專業技能簡直是我們這些宅宅的惡夢 09/01 03:51
推 livtyler0828:法律人的格局啊 唉唉 09/01 03:51
推 livewater:人家跑法院像走自家廚房一樣,哪會告不完 09/01 03:51
推 janjoen:格局可能跟廁所一樣大 09/01 03:51
推 AntaresX:現在人少 等看看明天這篇會如何 XD 09/01 03:52
→ tequilawu:108 VS 1 108有幾個輸了!? 09/01 03:52
推 Brad255:還是早點去睡好了 不想被告 XD 09/01 03:52
→ gfneo:也算學以致用啦...更強化大眾對學法人的觀感了.... 09/01 03:53
→ ljsnonocat2:可惜世上沒報應存在 不然講歪理的人會少一些 09/01 03:53
推 antibonding:當然可以發表意見,但恐嚇跟辱罵的行為就很糟了,被告 09/01 03:53
推 janjoen:人少也是爆了....此文正夯 09/01 03:54
→ antibonding:真的是活該,支持提告,不然一堆人以為躲在電腦螢幕罵 09/01 03:54
推 MorpheusArms:兩個博士也太衰 這兩個應該告不成 也被嚇得捐款了? 09/01 03:54
→ antibonding:人是免責的事情 09/01 03:54
噓 CCDaKaRa:原來罵人比殺人還要嚴重,我活了那麼久才知道 09/01 03:55
→ CCDaKaRa:殺人會被一群有抱負理想的人幫助你 09/01 03:55
推 helloI:幹你媽的 還好沒收到存證信函..... 09/01 03:55
推 Ncyu2:好可怕 09/01 03:55
→ CCDaKaRa:罵人會被告zzzzzzzzzzzzzzz 09/01 03:55
推 livewater:阿宅剋星:法律人 09/01 03:56
→ CCDaKaRa:pisceslove大連結那位女士好美麗阿~人美心更美 09/01 03:57
→ xiaoyu:這個故事是否在告訴我們寧殺人也不要罵人? 09/01 03:57
→ CCDaKaRa:君子要動手不動口阿~不然會被告喔!!!揪咪^_< 09/01 03:59
→ rex01:要罵要有技巧,也不要人家提告就怕了 09/01 03:59
→ sali921:說穿了 她就是有那個背景環境玩法律 一般小市民沒轍的 09/01 04:00
→ KAIITO:真是夠了.. 09/01 04:00
推 bloodartanis:米酒旁邊有鬼 09/01 04:01
→ monismile:==========站在和平的地方,歌頌戰爭的偉大========== 09/01 04:02
推 CCDaKaRa:===========站在廢死的立場,歌頌死刑犯偉大========== 09/01 04:05
推 jhjhs33504:看起來蠻聰明的阿~感覺這次是很認真的!看有沒有人更強~ 09/01 04:05
推 ikoyumi:============坐在螢幕的前面,歌頌副教授的偉大========== 09/01 04:06
→ forRITZ:從戰來戰去中獲得利益的垃圾人本來就很多 09/01 04:06
推 BDisagay:這篇的推文會再增加被告人數嗎 09/01 04:07
推 tequilawu:她不是升教授了? 09/01 04:08
→ forRITZ:不怕 快來告我-w- 09/01 04:09
噓 Caryniko:喔喔喔~~~爪爪~~~ 09/01 04:09
噓 Fantasywind:某系真的很多腦袋有洞的... 09/01 04:09
→ Fantasywind:提倡殺人除罪化 有沒有公共危險呢 ^.< 09/01 04:11
推 s860364:廢死刑跟除罪不太一樣吧 09/01 04:13
推 kis28519:有種來告我啊! 09/01 04:14
推 a741085:不要玩了啦 教授真的會告 09/01 04:15
推 bzbread:原來教授的發言其實是很有遠見的唷:3 09/01 04:18
推 MorpheusArms:士可殺不可辱 殺人犯沒有侮辱人嚴重啦 了解了嗎0.<? 09/01 04:19
→ rabbina:怕~~~怕~~~~~~~~ 09/01 04:21
推 crazysinger:釣魚文O.o 09/01 04:32
噓 orze04:挖好怕噢 會告人耶 不能罵人了怎麼辦 09/01 04:33
推 gn0481914:這些知識份子 永遠都不會真的理解子女再想什麼 09/01 04:33
噓 YesHi:窩好怕噢 媽媽 來救我 罵人會被告!!! 09/01 04:33
推 pichubaby:告完剛好108人可以約出來組個政黨了XD 09/01 04:38
推 TRIGUNKING:跟她拼了 09/01 04:38
噓 ppc:殺人強姦人可以原諒 但是罵人一定要告到底^.< 09/01 04:39
噓 piyali:有些人的觀念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反正沒發生在自己身上 09/01 04:39
推 samhou6:殺人=>原諒他吧 窩很耐死 罵人:告死你!!! 09/01 04:41
推 yeh10jp:這傢伙真是太有趣了~一邊叫大家要原諒死囚~一邊自己告人XD 09/01 04:42
→ Brad255:樓上掰 09/01 04:46
→ x007:言論自由呢? 09/01 04:47
推 yeh10jp:我的推文沒有罵人的字眼喔~ 09/01 04:47
推 ppatrick:准許犯人殺人 不許鄉民說事實 好一個聖潔的人 09/01 04:47
噓 erickenny:該告的原諒...能原諒的要告...這個社會怎麼了?? 09/01 04:50
噓 piyali:他認為殺人犯的人權高過鄉民吧~ 09/01 04:53
推 ad47:盧映潔有種這樣說 改天如果他親人被XX 那加害人真是就甘心A 09/01 04:54
推 chihchin0112:該告的原諒...能原諒的要告...這個社會怎麼了??+1 09/01 04:54
推 MikaHakkinen:唉,還是告了嗎?我有勸她算了,不過她還是決定要告 09/01 04:55
推 clown:那個咒人女兒死的本來就該告一告 09/01 04:58
噓 ohmyjesus:這就是我們大學裡頭的教授??真了不起 09/01 05:03
推 chanazoe:=================感謝108條好漢================= 09/01 05:03
推 j00118:我很怕被告,所以我只想說驢某人真的很___________________ 09/01 05:05
推 ljsnonocat2:嘉義名產除了火雞肉飯 還有啥伴手禮? 09/01 05:12
推 Realthugz: 民主聖地 09/01 05:14
噓 moonjimmy:這位聖潔的 盧教授莫名其妙 09/01 05:18
→ vanishpower:因死的不是她的家人.... 09/01 05:19
推 AaronPA:爆 09/01 05:20
推 VogDuo:民雄鬼屋 乾脆八卦版版聚定在那 晚上可以圍起來玩百鬼物語 09/01 05:20
→ vanishpower:如果死的死她的家人,那我真的致上我十二萬分的崇拜 09/01 05:20
推 ddarliu:唉 歹年冬 高蕭狼 還好告不到我wryyyyyyy 09/01 05:21
→ VogDuo:ddarliu恭喜獲得嘉義一日遊火車票一張~ 09/01 05:22
→ l19:請問跟高大博士和解的人 是道歉就好 還是要付錢? 09/01 05:24
推 andy80209:死刑犯可以原諒 罵他的要被告 這種人哪天被砍只是剛好 09/01 05:28
推 CY593678:胸襟廣大可以原諒死刑犯耶!!! 09/01 05:31
推 s2101001:死刑犯可以不死 罵人的就被告 那以後不爽誰就殺誰就好 09/01 05:36
→ s2101001:其精神情操非平常人所可比擬,偉哉! 09/01 05:36
推 bearbar2004:真是可愛 堅持正義的盧教授 09/01 05:38
推 ForwardSpace:如果已經成年的學生要捐多少? 09/01 05:39
→ andy80209:還是1000 09/01 05:49
推 muscleless:非常棒 讓更多人看清廢死團體有多了不起 09/01 05:59
推 james41015:唉.. 09/01 06:03
推 Ncyu2:偽善 09/01 06:07
推 ricewine:出名了 09/01 06:11
推 tchialen:明明有這麼多人 道歉文怎麼稀稀疏疏的( ′-`)y-~ 09/01 06:16
推 x80378:影片中有個女孩很正XDDDDDDD 09/01 06:17
推 kkelchung:104你好聖潔 09/01 06:17
推 osape:早就沒人在討論她的事了,現在新聞又來,總覺得其中有問題 09/01 06:21
→ andy80209:缺錢吧 09/01 06:22
→ osape:沒有新聞就不會有人繼續罵她,這算不算引人犯罪啊??? 09/01 06:23
噓 yugiyo: 09/01 06:47
推 DDR2:要求別人原諒殺人犯 卻沒雅量原諒罵他的人 09/01 06:52
推 sugarfairy:別人罵一罵就受不了 憑什麼叫受害者家屬原諒那些死刑犯 09/01 06:56
→ sugarfairy:嘴巴說說果然是比較容易阿 09/01 06:56
噓 tisen:罵到他比殺人放火還嚴重吧 哈哈哈 讓我大笑三聲 09/01 06:59
→ ndr:倒想知道他有哪些法律實務經驗,跟有多久的經驗. 09/01 07:02
推 BrownPAN:死刑犯→『我文明人原諒他』罵他→『馬的告死你!!!』 09/01 07:04
噓 dragon0416: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沒錯啊 沒洞的話就水腦準備掛了 09/01 07:05
噓 Rojy:她誰阿? 09/01 07:05
→ dragon0416:洞塞住了還要動手術咧 09/01 07:06
噓 op111925:忍不住來噓一下 09/01 07:07
→ op111925:這個社會上有那麼多需要幫助的人,為什麼有人偏偏要去幫 09/01 07:08
噓 shaotang:2沒壞 家裡錢太多吧? 09/01 07:08
→ op111925:那些死刑犯? 09/01 07:08
噓 wings0610:廢 死教授 09/01 07:09
→ wings0610:不小心多 了一個空格 別想太多喔 09/01 07:09
推 Ncyu2:不了 09/01 07:13
噓 tisen:我是認為這篇應該噓到XX 看了就有氣 09/01 07:13
→ soma:法學博士吧 學博士聽起來像是有個博士告了網友 然後跟告.... 09/01 07:15
推 f1234518456:站在和平的地方,歌頌戰爭的偉大 09/01 07:16
→ s0071988js: MR.聖潔 09/01 07:16
噓 mathrew:============= 以上都被告 ================ 09/01 07:17
推 purple6:我還以為是108人力銀行== 09/01 07:17
推 hata5566:一名電機博士因上網附和:「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09/01 07:21
推 BRANFORD:到底腦室 腦溝 是怎麼回事? 09/01 07:23
推 doom3:推文好和諧XDDD 告人的果然有效 09/01 07:26
噓 majungyi:........ 09/01 07:28
→ vincent0911x:原來是中正的喔 不意外 09/01 07:30
噓 CCSam:殺人強姦人可以原諒 但是罵人一定要告到底^.< 09/01 07:36
噓 ThunderLion:不是殺人強姦的小事就不是壞事?就不必受到懲罰? 09/01 07:37
噓 korsg:兩套標準囉 顆顆 09/01 07:40
噓 sougly:告我啊 09/01 07:42
噓 jansan:有幾個被告的 根本告不起來\ 要道歉幹嘛 09/01 07:46
噓 youarefree:???????????????????????????????? 09/01 07:47
噓 logspiderman:一百零八條好漢 09/01 07:47
推 nstw:正確 09/01 07:49
噓 Madroach:雙重標準 偉哉偉哉 09/01 07:53
推 Yie:拍拍。 09/01 07:54
推 vialter01:一名法律系畢業、報考司法特考的網友則堅持不和解 09/01 07:55
→ vialter01:蠻有種的~! 09/01 07:55
噓 wholewing:雙重標準,別人殺人強姦可以被原諒,自已被罵一定告到底 09/01 07:58
噓 rabbitjen:真的腦__ 09/01 07:58
→ petwing:哼哼 現代版的「何不食肉糜」這些人會遺臭萬年的 09/01 08:01
推 vialter01:他是怎樣查的 還是PTT站方會提供資料? 09/01 08:02
噓 paris0826:原諒殺人犯~ 然後告傷害自己的人~ 這種人真的很可笑 09/01 08:06
噓 jjcjjc:文字獄啊 09/01 08:10
噓 hellginnie:電機博士那根本告不成吧 私下和解大概只是盧撤告而已XD 09/01 08:11
噓 w3179w:請以廢死的原理 來寬恕這108人 09/01 08:12
→ w3179w:做不到就不要在那邊提倡廢死 09/01 08:13
噓 tisen:聽說私下和解有和解金 價碼好像是隨你開的樣子? 09/01 08:13
推 king110040:法律系就可以玩弄法律? 09/01 08:14
推 iam0718:費死跟盧教授都是用心良苦 希望別人原諒別人 XD 09/01 08:16
推 Nipperdey:有本事鄉民就堅持不和解打到底啊~捍衛所謂言論自由 09/01 08:17
噓 malindorothy:等她女兒被姦殺了不知道會不會馬上又支持死刑 09/01 08:19
噓 tisen:自己都不原諒別人了 還要求別人原諒別人?我也可以當教授XD 09/01 08:20
噓 tomscott:可笑到極點的人 09/01 08:24
噓 valenci:附和:「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這也能告^^ 09/01 08:28
推 Rhadamanthuz:照這新聞看起來 請求原諒、和解的大多都是清交的嗎? 09/01 08:29
→ valenci:有的人不成立怕麻煩吧 09/01 08:30
推 icome:念法律的 不意外 09/01 08:31
→ valenci: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記得那說法是就人體結構的?? 09/01 08:34
噓 luming:嗚嗚 好可怕 09/01 08:37
推 valenci:有堅持不和 後來勝的 到時記得上來說一下 09/01 08:38
→ valenci:人的腦袋 又不是指特定人... 09/01 08:39
推 amadeusli:其實真的可以拼拼看,我也覺得不見得會構成.... 09/01 08:39
推 MorpheusArms:確定自己safe的記得反控她誣告 09/01 08:39
→ MorpheusArms:曾經看過有人把興訟做為消耗他人時間的手段 09/01 08:40
噓 simga:哇~~叫獸耶~嚇死我的毛~~ 09/01 08:41
噓 TheDark:被告不代表會贏啊,只是懶得跟你浪費時間罷了。 09/01 08:42
推 rpg1510:法律不保護壞人或好人,而是保護懂它的人(我這樣會被告嗎) 09/01 08:45
噓 TNINE:言行差真多 09/01 08:47
噓 c20726:殺人犯趕快去殺他家人吧 他會寬容你歐 殺很大殺不用錢 09/01 08:49
噓 millo1210:老是愛告人的通常都要小心對待.最好是忽略他 09/01 08:49
噓 alsoty:腦殘沒要醫 09/01 08:50
→ millo1210:但是他們又很愛在你前面晃來晃去要抓你把柄 09/01 08:50
→ millo1210:我又跳進來了..我又跳出去了..你咬我啊 09/01 08:51
→ widec:好偉大 好有專業素養的法律教授 09/01 08:52
推 mirce:死刑犯死不死關我們啥事 廢死只會促成私刑氾濫... 09/01 08:53
→ mirce:依據台灣人的性格 只會讓死刑犯死得更慘...甚至連非死刑犯 09/01 08:54
→ mirce:都可能被動私刑誤殺...= = 太過高估人類的理性 是嚴重謬誤 09/01 08:54
推 conanan:推樓上 竟然法律得不到正義 當然只好私底下解決了 09/01 08:58
推 haycheese:這位教授還真閒... 09/01 09:03
推 n3w96284:樓上會不會被告阿 為你擔心 09/01 09:08
推 MonTing:幹他媽的 真的是腦殘沒藥醫 09/01 09:09
噓 zoddohappy:盧教授真的是台灣法律界不可或缺的人才啊! 09/01 09:10
推 jni9017891: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我這樣會被告嗎?) 09/01 09:11
推 luosiwen: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這句話也會被告,世界上沒天理了 09/01 09:12
→ nowismallki:我在這篇裡低了三滴洨會不會被告? 09/01 09:17
推 open2005:別人被侵犯都活該 自己被羞辱就要別人受罰 好笑了 09/01 09:18
→ open2005:同理心 不是建立在滿口仁義道德上的 09/01 09:19
→ open2005:事情到了自己身上 對別人還有那種廢除死刑的寬容嗎 09/01 09:20
噓 coolfluid:一遇到自己權利就馬上提告的人 說會為死刑犯奔波 09/01 09:20
→ coolfluid:可能嗎? 09/01 09:20
→ open2005:這種寬容都沒有了 憑什麼提廢除死刑 09/01 09:21
→ open2005:今天如果受害者是自己 是不是還要支持廢除死刑呢 09/01 09:21
→ open2005:我想 這種人絕對沒有這種心胸 09/01 09:22
噓 gn02307328:天才教授... 09/01 09:24
→ beforgotten:保護死刑犯 然後嘴砲告到死 雙重標準說不過去 09/01 09:27
推 NewReader:梁山泊一百零八條好漢 09/01 09:28
→ petwing:( ̄▽ ̄)/ξ 和解金快來給我釣喔 09/01 09:31
噓 bah:小女生半夜跑出去 要父母檢討 被那麼多人罵 怎麼不先檢討自己 09/01 09:35
推 liucy1127:XD~~這種寬容都沒有~~還跟人家討論什麼廢死~~XD 09/01 09:44
推 PacificBlue:聖潔的 XXX 09/01 09:45
噓 madsperm:這個盧教授的行為真的很可笑 09/01 09:48
噓 heliosheep64:以後會不會沒人修她課 閒聊:你腦殘喔 盧:我告你喔 09/01 09:49
推 weilin07: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是"腦室"呀 這樣也可以告???? 09/01 09:51
推 ijtm:看完後公道自在人心 以為自以為得到正義 其實更令人反感 09/01 09:51
噓 mamaka:教授的資質... 09/01 09:52
推 darksai:把7次性侵犯化名劉德華一樣的華仔... 很幽默啊 09/01 09:53
推 BibbyMike:腦袋有動 09/01 09:56
推 aaa8852955:來告我阿~~~~~~~~ 09/01 09:59
推 andy0313:我相信廢死聯盟是出於善意,也很欣賞他們追求理想的態度 09/01 10:01
→ andy0313:但是目前事態發展至此,是該出來澄清或是做出必要的切割了 09/01 10:02
→ andy0313:不然整個聯盟將背負世人給予"偽善者"的汙名,而且大概一輩 09/01 10:03
→ andy0313:子拿不掉了....至於某教授的言行在此我不予評論 09/01 10:03
→ aerith0530:願意和解不代表認錯~我相信認錯的人還是不會同意教授的 09/01 10:04
→ aerith0530:說法~ 教授到底有沒有寬恕的心咧~?有的話又何必告~~ 09/01 10:04
推 darkshona:因為他家中沒有死人或是被姦殺,目前當然理直氣壯阿 09/01 10:08
推 rossikao:盧洨洨~ 09/01 10:16
推 Showyow:推那個要考司法特考的XD 09/01 10:16
推 kaet:若是我家死人或是被姦殺 我很願意原諒凶手 不過會這樣想的 09/01 10:18
→ kaet:人好像很少 09/01 10:18
推 LittleRedMan:不同意該教授言論 09/01 10:19
噓 iliyu:他們人不是很好嗎? 09/01 10:22
→ dragoni:聖潔的 盧教授 09/01 10:25
推 jfsu:gj 09/01 10:28
推 sooyin:我又多一個討厭的人,比那個葉記者還討厭!! 09/01 10:31
推 tsaicy:司法變成私法..好像變成那些有錢有閒的人在玩的遊戲? 09/01 10:32
→ starowner:可以捐款給死刑犯犯行的受害者家屬嗎? 09/01 10:33
推 kiliman:幫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 戴上個"聖人"的帽子吧! 09/01 10:38
→ kiliman:讓大家知道 他是那種人, 少跟他打交道為妙. 09/01 10:39
推 mmzznnxxbbcc:廢死聯盟出來講清楚吧 認不認同這位教授的作為 09/01 10:40
→ mmzznnxxbbcc:看是要和這位教授劃清界線 或是要全力相挺都可以 09/01 10:40
→ pdaadp:告勒 好屌 09/01 10:42
推 ruje:告得好啊,有些鄉民只會酸一些無意義的話,提不出合理理由 09/01 10:43
噓 DM1984: 09/01 10:44
推 takumi1109: 09/01 10:44
推 kaku216:爐洨 09/01 10:44
推 mmzznnxxbbcc:廢死不是說要原諒死刑犯 為何不原諒意見相背者呢 09/01 10:47
→ diji:學博士 2345 6789 南北 科科 09/01 10:47
推 crazyeric:說實在的 那兩個博士生的言論 盧要告也告不動 09/01 10:48
推 haotingting:妨害自由、恐嚇 可以告嗎? 09/01 10:48
→ mmzznnxxbbcc:不是要反省為何被姦被殺 怎麼不反省為何被罵呢 09/01 10:49
→ mmzznnxxbbcc:基本上告贏的不是比較正義 告輸的不是就錯比較多 09/01 10:50
→ mmzznnxxbbcc:律師的能力才是關鍵 若是郭董再怎麼罵 沒人敢告他 09/01 10:51
→ smallz:人不只腦袋有洞,下面也有洞<--無誤 09/01 11:00
推 icespeech:來來來,來告我;去去去,去提告 09/01 11:01
→ ZS200:沒有讀心理學社會學的講個屁?電機博士這是心理學議題來攪局? 09/01 11:02
→ mmzznnxxbbcc:什麼東西是心理學議題 腦袋有洞是生理學吧 不是心理 09/01 11:03
推 pass9527: 我 好 怕 09/01 11:10
推 cornelius:按照你這種計算.....希特勒早已統治全世界啦!~~ 09/01 11:17
推 zhening: 我 也是 好 怕 09/01 11:17
推 john7261:這樣廢死聯盟大概會更囂張了吧 09/01 11:18
推 linj8040:與自己意見相背的人都要計較的人有什麼資格談廢死 告我啊 09/01 11:19
推 piez:這就是挺廢死的水準?別人的孩子死無所謂,打他一下就呼天搶地 09/01 11:21
→ Jeian123: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09/01 11:23
推 ki84:癈死聯盟的一大勝利~加油~完全癈死~怎麼做都不會死~爽 09/01 11:33
推 tanktank15:安安 盧qq 09/01 11:33
推 j758101:無所謂阿 只會讓社會的反廢死氣勢更凝聚而已,偽善阿! 09/01 11:33
推 jaychou515:向一百零八致敬 09/01 11:34
→ j758101:廢死的都是這種咖 不意外阿 ..╮(﹋﹏﹌)╭.. 09/01 11:34
推 fluterway:啊不是對死刑犯很寬容? 網友講兩句就受不了啦 09/01 11:39
推 eu7908:法律會害不懂法律的人 09/01 11:40
推 liquormania:人的腦袋本來就有洞 這告得贏才奇怪 09/01 11:40
推 HAHA1972:樓上腦袋有洞 09/01 11:46
噓 sharok:好口怕 09/01 11:52
推 sazdj:盧姐大戰108條好漢 09/01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