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baby (小P--目標CIB)
看板Gossiping
標題[公告] vaca01
時間Tue Mar 28 23:28:11 2006
vaca01 回公告公海兩週
有人告訴我 既然 判了AnyTime無罪釋放 那麼對於衍生的幾位回公告者
是否也不受理判決呢?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凡事講法理情 我當然認為終身水桶是嚴峻的刑罰 所以有特別對於終身
水桶但是犯行輕微者以書信商討解決之道
如果我今天判了AnyTime無罪釋放後 因而回的公告我都當沒看見而不受
理 那麼 對於之前因為回公告而兩週水桶的人是否更加的不公平呢?
很多人說版規不合理 版主裁奪雙標準 如果是這樣 我想大家有兩個選
擇
一 來信給予版規意見 目前喇叭版主也再徵求新規的意見
二 請參與版主選舉 讓你做做看
我想 親身經歷 大家也會更了解 版主的裁量 到底在哪理 謝謝
vaca01 回公告公海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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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爸媽總愛帶我去動物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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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約會也往動物園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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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記憶中的林旺爺爺不見了 \◢█◣
﹦ ▆▅▆ 剩下的,只有深深懷念,林旺,我的童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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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64.64
※ 編輯: PPbaby 來自: 140.116.64.64 (03/28 23:29)
推 dulang2:就算了吧,你當時判得不合適,就大家都免了。 03/28 23:30
推 AnyTime:蛤...伯仁又因我而死....這人情我背大了..... 03/28 23:31
推 ww12575:回公告浸水桶幾乎每個版都這樣 回公的那些推文也很甘願阿 03/28 23:36
→ ww12575: ^告 03/28 23:39
→ mayastone:噗!!"無罪釋放" XD 03/29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