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x0526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IBM面試題90%人都做錯的八卦嗎?
時間: Thu Apr 29 11:22:14 2010
所以是這樣解嗎?
台北人解題法:「這一題我怎麼可能會?出題的你是南部人嗎?不然怎麼會出這種
沒有水準的題目?」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九條:[鬧板]
有故意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並視狀況
加給水桶三個月處分。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確定視同鬧板: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2.發表無內容文、一行文
3.任意使用公告、回應公告
故意違反本章板規,卻自行刪除文章以避責,經板友提供相關證據檢舉,
視同鬧板。
rex0526 引戰南北,卻自刪以規避會被劣退的應有懲罰.
rex0526 水桶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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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yo:chrisstar 看到你這種人也難怪台灣會輸韓國 04/29 15:05
→ chrisstar:要是我身份證是高雄 你要怎樣? 04/29 15:05
→ chrisstar:台灣很多東西輸韓國是事實啊 你敢說不是? 04/29 15:06
→ buyo:敢說個屁 沒看過外國人酸自己國家還這麼開心的垃圾 04/29 15:07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惡意推/噓文或推圖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欲檢舉請至八卦檢舉板GossipPicket或寄信至板主信箱。)
查詢水桶紀錄
buyo 02/21 2010 水桶兩週(diefishfish)
累犯 分身
buyo 水桶兩周 + 兩個月,合併應執行兩個月又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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