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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WERSERIES (控訴社會不公)》之銘言: : 印象最深就是東海抓猴事件 : 男主角在黑特po說他去找女友時意外撞見他女友跟學長偷腥 : 當時造成黑特版紅爆 (當時可是很難紅爆的) : 並且還被記者抄上了新聞 : 後來才證實 當天那個女生是跟學長在做報告 : 而且早就跟那個男生分手了 : 這件事後續如何我就沒去注意了 但當時這件事鬧得蠻大的 : 女生好像有(?)因此休學的樣子 不對 當時苦主有打對方 這個苦主有承認 由於傷害會構成刑事犯罪,最後報載結局是說,雙方和解,不打算告訴,苦主也說 「對,沒錯,我們早分了,是我不對」 可是你想想,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白白被打的學長,有可能這樣算了嗎? 合理懷疑,最可能的發展,其實就是 1.女友確實跟學長偷吃,但這沒犯法 2.苦主打人構成傷害 3.學長以不提出告訴為條件,要苦主對外宣稱 其實他們早分了 你情我願 女生沒劈腿 迫於壓力,最後苦主會接受這個條件,也不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6
zzxx1017:葉大記者算嗎 記者的逆襲 06/13 19:44
adst513:那種報導查證不實的記者 拿來說嘴幹嘛 不想聽到 06/13 19:46
gogoegg:要打也是打那個腿開開的 打那個表哥有啥用啊? 06/13 20:41
your5566:因為他不捨得打自己心愛的女人,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06/13 21:12